6月19日,迎来我们广州十点读书会第26次线下活动。
新班委大钱主持线下,老高主讲关于公正的主题。说到公正就不能不提及迈克尔·桑德尔的《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老高的分享
老高,三月分享过《博弈论》,六月又是他,分享主题是公正,后面他还提到想分享量子佛学。
老高的分享思路非常清楚,针对这个自由主义提出了对“自由”本身的看法。
他引用了康德的自律说——说的是“乒乓球脱手后,是自由的吗?”一只毫无利益可言的乒乓球尚要受万有引力的控制,永远只能往下掉。
还引用约翰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意思就是在人们商量给予一个社会或一个组织里的不同角色的成员的正当对待时,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大家聚集到一个幕布下,约定好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会在走出这个幕布后将在社会/组织里处于什么样的角色,然后大家讨论针对某一个角色大家应该如何对待他,无论是市长还是清洁工。
对于老高的分享大家都觉得受益匪浅,迫不及待地想自我介绍一番同时谈谈自己对公正的看法。
阿鹅自称一名文艺青年,爱好写作、弹古琴、打羽毛球。他一站起来就要提问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针对功利主义的“道德的最高原则: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阿鹅问,每个人对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情况不同,每个人对相同的事的快乐感知都有高有低,我们怎么能确定这个选择的快乐就一定大于痛苦呢?
第二个问题针对自由主义,就用代孕举例,你做这个代孕的选择确实是你的自由,但你这个选择对未来的自己和孩子都有很大影响。此时此刻的自由可能会令你未来的自由受损,或者说伤害了一个小生命与生俱来的利益,这种自由值得提倡吗?
第三个问题说的是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一套法律,例如古希腊还有奴隶制呢,究竟是每个时代都有自己适合的公正,还是说每个时代的公正都存在着某种局限?
止水是一名IT男,是个资深码农,喜欢写得美极了的诗文和佛学。他对老高的分享提出了异议:老高你出手的案例都典型得过头了,就像前面有两个坑,非要别人选一个跳,太坑了。
黄培越是个有点腼腆的男生,他站起来对前面两位朋友做了另类的“总结”——我也喜欢打羽毛球,志愿报计算机系向码农方向发展。活动后面他的问题就多了,说太坑了,什么朋友来我家自杀我竟然要负责任,那那那假如我和朋友一起外出散步他一个想不开自杀了我要不要负责啊?还有啊,最不合理的是,假如我的车不见了,被犯人拿去干坏事,我竟然也要为这事负责,简直没天理啊。
新会员绮萝是名老师,她不说话我们都看不出来她竟然有个93年的女儿,看着只比我们年长几岁。老高说这归功于她经常与年轻人呆在一起,这样会保持年轻哦。当然我要说的是老高分享时几乎没有人能即时反馈,只有绮萝能,而且她还自学了很多乐器,陶笛啊钢琴啊,也说到了一些自己的经验来表达对公正的看法,她说有时候公正就像是纸上谈兵。
李春雄的自我介绍就亮了,说起他的绰号其中一个叫“飞机”,源于军训时他的正步与大伙不在一个节奏上,被教官吼了一声:李春雄你开飞机呢,跑那么快!
另一个自我介绍亮了的朋友叫黄青海,我真担心打错了他的名字,他介绍说自己最大的爱好就是“纠错”,他还能现场举例说老高今天的PPT里,“幸福最大化”写成了“幸福最人化”,成功地活跃了气氛。
场上还来了两个高考生,哈哈,和年轻人一起就是快乐啊。
第三个环节是案例分享。
主持人大钱分别给大家找了三个案例,一是于欢的辱母杀人案,第二个是“我的脾脏是我的吗?”说到器官和身体属于应当遵循着“不可转让原则”,即身体属于我,但我无权用他赚钱或转让他的所有权。第三个案例说的是“连带责任”,一个小伙子被不知从哪儿扔出来的瓶子砸中了脑袋,整栋楼一起负责。
说到辱母案件阿鹅又有问题,他说强奸罪和杀人罪,肯定是杀人罪更重对吧,但这个不会很不合理吗?因为强奸可能会让受害者一生都带上沉重的阴影,这是一种持续的伤害。还有强奸导致受害者自杀和杀人罪有什么区别吗?
老高的见解是,辱母和杀人是两件事,应该分开处理,主要看这个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影响大就重判,影响小就轻判。
安温澄是学法律的,她说自己也在关注这个事件,觉得我们的最高法在处理这件事上很不错。因为一审时有人怀疑地区法院存在不公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承诺在微博上直播整个二审过程,并且他们确实这样做了。
绮萝说,哎呀,如果也能像那个船长那样,法官判罪而女王赦免就好了。不过说到这个辱母案,就不能避开那个问题:人是为尊严而活还是为生命而活呢?
发言的人当然不止我说的这些朋友,总的来说这次线下活动让我们年轻人更接近法律,更明白自己住在一个什么地方。
由于篇幅有限,就不一一介绍了。下次线下我们再见吧,欢迎所有人来这里发表自己的看法,男女老少都平等发言,不觉得我们的线下活动的氛围就像柏拉图学院吗?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