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各大比特币交易平台停止交易服务,许多持币人选择到海外市场交易,或者通过网络即时通讯软件寻找交易对手,后者称为场外交易,即不通过交易平台交易,以“一手交钱、一手打币”的场外点对点交易,持币人多以微信群、QQ群方式寻找交易方,除了风险自担外,有的是通过群主为买卖双方作第三方担保,双方将比特币以及钱转交给群主后,群主进行交易确认,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
由于在场外交易中交易价格、交易方式都由双方商定,且交易价格大多高于场内交易,吸引了较多持币人的参与,但其中的交易风险也不容忽视。
第一,信用风险。比特币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场外交易以交易双方的信用为基础,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信用风险,而场内交易的确认依赖于平台,但比特币场外交易由于没有第三方的参与,导致双方交易的成功完全取决于双方的诚信度。一旦一方出现违约,如另一方完成比特币地址转账,但一方却拒绝付款,其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
第二,政策风险。由于分散化程度低,比特币价格很容易受到大户买卖行为影响,也容易被投机者操控。同时,各国对比特币态度不一致导致比特币价格剧烈波动,尤其是9月中旬国内各大交易平台陆续发出公告声明停止比特币交易服务,一度使得比特币价格跌至2300美元左右,因此在各国对比特币政策不一致的情况下,其交易价格不稳定也将对场外交易有一定影响。
第三,救济缺位风险。比特币场外交易的交易、使用和结算由双方商定,一旦发生纠纷,交易各方往往会面临取证和举证的诸多困难,从而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在公安局立案或是法院审核中往往会遇到没有专业机构给比特币定价的问题,并且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他人财物,由于比特币的经济价值只能由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交易软件上显示的价格给予证明,但这种定价有时得不到公安局和法院的认可。
总之,由于大多数国家对比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的交易上尚未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因此在数字加密货币进行场外交易时,持币人应谨慎判断,核查各个环节,切莫大意。
作者:
陈云峰律师,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擅长互联网金融业务。
来源:互联网金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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