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董祚继看来,房地产税未开征,使商品住房的持有成本微乎其微,会影响到居民购房的决策行为。因此,他建议,要加快完善房地产税制,遏制商品住房投机性需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在美国,拥有房地产不仅每年要缴纳房屋价值3%-5%的地方税,在财产继承时更是施以重税,目前联邦遗产税采用超额累进制,税率分成17个等级,从18%到55%。这样的制度安排对贫富两极分化无疑有一定缓冲作用。”董祚继称。
全国人大代表、石门县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戴海蓉也表示,高房价不是供小于求造成的,而是购房者囤积投资造成的,只有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才能对房价及供求关系进行调节,加快流动,打压炒作。
何寄华曾经与其他代表交流过这一问题,他告诉本报记者,来自一二线城市的代表大多赞同要加快开征房地产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来自三四线城市的代表则觉得房地产库存量压力太大,建议暂缓征收。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全国人大代表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调控房价不一定非得依靠税收,还可以通过限购、限贷等手段。即使开征房地产税,可能也实现不了抑制房价的功能。由于部分房产(如农村宅基地、公产房等)或许会不予征税,可能还会带来新的不公平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是否征收房地产税,要从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的国情就是房地产已经脱离了普通商品的属性,变成了一种投资品。房屋占有不公,很多人有好几套房子,而有些刚性需求的人则没有房子住,这对于中国这样人多地少、资源稀缺的国家是不合适的。房地产税如果能提高占有环节的成本,就能解决“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的问题,挤压投资性楼市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