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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避淫行
文/
吴维僔
选自《中国的以巴弗》第2卷,生命出版社
本文作
者吴维僔(即以巴弗)见
证链接:
1.
生命见证:中国的以巴弗
2.
激烈争战!守住红豆田!
3.
以巴弗: 大墙外的无期犯人
4.
所信的道守住了: 主仆荣归
本文作者介绍:
中国教会20世纪的大舞台上,许许多多的圣徒用鲜血和生命演出了给世人和天使观看的戏剧。以巴弗老弟兄(吴维僔)的生命和见证,堪称为这个舞台上的奇观。
吴维僔(1926-2002)自被神呼召,就持定了要一生一世背十字架的决心。他被试炼,像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一样被扔进了烈火窑中;但经过试炼后,却没有被烈火烧焦的气味。为了福音的缘故,他像保罗一样,成了“带锁链的使者”;为了持守真道、绝不与世界妥协,他宁可作一个“监狱大墙外的无期犯人”。
更令人惊叹不已的是,神在这个特别历史时期以祂自己的方式使用祂的这个仆人。
1955年,王明道先生写了那篇著名的《我们是为了信仰》之后,于8月10日被捕,他所创办并亲自撰稿的《灵食季刊》便从此关闭。《灵食季刊》1927年正式创刊,28年来担负着以圣经真理造就信徒的使命。至1955年,《灵食季刊》被关闭后,真理的声音消失了,中国教会进入了万马齐瘖的黑暗时期。
然而,吴维僔在《灵食季刊》停刊后的50年代后期,即开始写“主内交通”的书信和短文,寄给全国各地的肢体,鼓励散在各地的弟兄姐妹,坚持自己的信仰。自1982年开始,他开始用“以巴弗”这个名字,寄出一封封的狱中书简,题目均为“主内交通”。一篇篇“主内交通”文章,经过无数次复印,无数次地转寄之后,从西北高原的狱中,传到广袤的中原,传到秀丽的江南水乡,传到全国各地的家庭教会弟兄姊妹手中;甚至穿洋越海,传到海外。
以巴弗半个世纪的信仰经历,坚实的神学基础,特别重要的是神把他放在火窑中熬炼多年的生命经历,以及这丰盛的生命所带来的敏锐的属灵眼光,这些条件使他也能像王明道一样,站在一个属灵领袖的高度来回答中国家庭教会中许多弟兄姊妹所提出的问题,帮助他们走对事奉的道路和方向。
2002年11月,生命季刊编辑部收到了以巴弗老弟兄托人辗转寄至本刊的5个大信袋的资料,其中包括了他的个人见证及《主内交通》全集。这是老弟兄于2002年8月间亲自整理出的、过去20年来所写的《主内交通》166篇,总字数在120万以上。他分类整理好,编好号码,分装进5个大信袋里,特嘱托其他弟兄从国内带出,送给本刊。当季刊收到文稿一个月后,以巴弗老弟兄就息了他在地上的劳苦,回到他所爱的主耶稣那里去了。
本书包括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见证文章,记述了以巴弗的生命见证。第二部分则选编了《主内交通》的主要文章。《主内交通》每篇页数不等,作者以巴弗每次都是凭圣灵感动而写,所交通的内容,正是当代家庭教会所面临的难题。有许多是家庭教会的弟兄姐妹所提的问题和他的回答。这些问题包括:“都软弱、冷淡怎么办?” “神为什么没有听祷告?” “教会遇到逼迫怎么办?” “基督徒可以不可以入党?” “三自错在哪里?”面对这些尖锐的问题,以巴弗总是毫不妥协,清楚地写出自己以圣经真理为原则的答案。他鼓励那些软弱冷淡的肢体,指出的出路是:“在神面前认罪悔改,不断儆醒、祷告、祈求”;他斥责“假师傅”,告诫教会要“防酵”;他对在逼迫中的弟兄姐妹指出的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出路是:走十字架的道路,唯靠十字架!他自己是背着十字架、靠着十字架的能力打胜了“守住红豆田”的争战,靠着十字架的能力胜过了漫长岁月的逼迫与苦难,他也鼓励弟兄姐妹背起十字架,走十字架的道路。他用马太福音5:10-11鼓励弟兄姐妹受逼迫时“应当欢喜快乐”,因为这是主的教导。
相信这些交通文章,虽然是多年前所写,虽然现今的处境或许已与当初的家庭教会状况大不相同,但文中所传递的圣经真理,对今日之教会,仍然如警钟长鸣,在提醒着我们﹕主来的日子近了,当谨慎自守、儆醒祷告;持定十架真道,为主继续打美好的仗!
上文选自《中国的以巴弗》一书的编者的话;以下为正文。
几个月以来,有几位主的仆人和肢体来信中交通到教会里(尤其牵涉到传道人)不少有关淫乱与婚姻方面的事情和问题。我对此深感自己无知,接触的很少,没有经验。很多问题自己也弄不清楚,牵涉到的面很广,具体情况也很复杂,理不清一个头绪,却感到这类事对教会来说又很重要。在别位主的仆人提供的许多情况和问题中,在不断寻求主的旨意,仰望主的怜悯和依靠主的带领下,写了这篇文字,初步述说了自己在主面前所领受的。
盼望能与主里的年长者、主的仆婢们、肢体们,一同寻求明白并遵行在这方面神的真理和教训:即对神圣洁的子民和神的家(教会)来说,应如何在主快再临的末世时代中,保守自己圣洁敬虔,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不至愧见主面。世人有他们自己的标准和逻辑,有他们形成的风气和潮流;我们却是单单寻求和注意神怎么看待这些,如何在这些事上讨主的喜悦。
一、古时的三次大警告
主耶稣曾称呼这个末世时代是一个“淫乱邪恶的时代”(可 8:38 ,太12:39)。圣经很多次论到主二次降临之前的末世时代,它的特征和本质是:不信、悖谬、淫乱、邪恶、弯曲,而这五种本质和特征之中,“淫乱”占有很突出、很重要的地位。对这个末世神多次预言,将用最后一次神和羔羊的大忿怒、大灾难、大倾覆、大毁灭来结束它、审判它。但在这最后一次忿怒和毁灭之前,尚远在旧约时,神就已经进行过三次比较大的警告性忿怒、灾难、毁灭和倾覆。
第一次是全面性的,对象是全人类、普天下,即挪亚六百岁的年代(创 7:11-12),所有的人类,连走兽、昆虫、鸟类都被淹死了,得救的只有挪亚一家八口和方舟里的其它动物。第二次是局部性的,范围只限于所多玛、俄摩拉二城及附近两个小城的那片地区,是在亚伯拉罕九十九岁那年,也即罗得的年代,从天降下硫磺火吞灭了那几个城的地和人,得救的只有罗得和他的两个女儿。第三次也是局部性的,对象和范围是迦南地七个民族的人(申7:1),主要是人而不是物;毁灭的方式不是从天降灾,而是把杀灭他们的执行任务交给约书亚和当代的众以色列人;真正得救的只有喇合一人和聚在她家的亲属(基遍人占了点便宜,在此不详说)。只有这第三次毁灭,由于执行者的不认真努力遵行神旨,因而执行得很不彻底(各族都存流少量人)。因此神责备了以色列人(见士师记第2 全章)。
以上三次大毁灭,都是神对这末世时代所有人的警告,目的是要他们引以为戒,赶快悔改,回头归向神,得以脱逃那最后一次将比前三次厉害百倍的大忿怒、大毁灭、大倾覆。为什么神要发怒?要降大灾?要毁灭倾覆?是因他们罪大恶极,神无法再容忍。在哪些方面罪大恶极?当然,在不信、悖逆、淫乱、邪恶、弯曲这五个方面都是罪大恶极。但“淫乱”,首先是肉体上的淫乱,却是这三次忿怒和毁灭之前,次次都比较突出、比较普遍,是神忿怒和施行毁灭的突出原因。(第一次:创6:1-13;第二次:创13:1,18:21,19:1-15;第三次:利18:1-25,27-28)。
二、当今的世界和教会
从这三次神警告性的忿怒和毁灭中,也可以看出,圣洁公义的神是多么憎恨厌恶人们犯淫乱的罪。尤其是愈演愈烈、泛滥成灾的淫乱风气。虽然神十分憎恨厌恶人行淫乱,但神忍耐宽容的量却很大,不轻易发怒。自从那三次警告性的忿怒毁灭以来,已经有好几千年了,至今还没有大规模的发怒。
为什么至今没有发怒?一方面固然是几千年来,这世界的各种罪恶尚未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但更重要的原因,则是神差了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来担当所有人的罪,在十字架上代替人受神的忿怒和咒诅,从死里复活,成全了救赎罪人、洗净罪恶的大功,开辟了一条赦罪、成圣、称义、得永生的道路,叫世上的人悔改回头,离开罪恶,信靠耶稣,得蒙拯救,逃脱神的忿怒和审判,像当年救了挪亚,救了罗得,救了喇合一样。
可是悔改、回头、信靠救主、归向父神的人是何等稀少。绝大部分的世人却依然不在乎、不理睬、不悔改回头,坚持着不信、悖谬、淫乱、邪恶、弯曲,走自己的路(通向灭亡的宽路)。圣洁、公义之神的忍耐和宽容,不是没有限度的。祂不能容忍撒但永远控制世人,败坏世界,等到祂救赎大计划完成,外邦人得救人数添满的日子,以色列全家重新悔改,接受基督得拯救的日子,也即世人的罪恶登峰造极的日子,神和羔羊的忿怒就立刻倾倒下来,正如圣经预言所详细描述的。那时,不肯悔改的人,包括蒙过大恩而仍不悔改的人,哀哭也为时晚矣。
在神忍耐宽容的这几千年日子里,也就是基督来到、救赎功成、天国福音不断传遍天下的日子里,尤其临近主再来的当今时代中,世人的各种罪恶在加速地发展着。越加刚硬不信,悖逆神,拒绝救主,凭着自己知识本领的飞速发展而更加自高自大,不可一世;追求享受、放纵私欲、淫乱的现象,也在飞快地发展和普及着。甚至达到一种程度:司空见惯了,淫乱也不当淫乱了,不以为耻了,美其名为“性解放”。在国外,离婚现象不断增多,根本不把婚姻的圣洁性放在眼里,这是明的;至于暗的,强奸、尤其两厢情愿的各种通奸、苟合,更是无法统计,一般也不当回事。各处早先就有的嫖娼卖淫也从未断过,且在继续地发展着。此外,同性恋现象也发展起来,且公开化。不但男的有同性恋,还有女的同性恋,且成了同性恋的合法组织,成为社会问题之一了。
在新中国,解放初期曾取缔了妓女,社会风气有所好转。在监狱中,牵连到淫乱方面的犯人占着很大一部分,但这只是限于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的案子。至于社会上(包括高级阶层)的通奸行为,却是更普遍了。只要没有人告,或两厢情愿,则法院根本不予以追究。加上避孕方法和手段的普及和方便,更帮了这种通奸淫乱能在暗中通行无阻的大忙。在文革期间,革命的口号和伪装,掩盖了不知多少淫乱强奸等丑恶现象,也严重败坏了全国整整一代青年人的道德风尚。
改革开放以后,各种淫秽的宣传手段和嫖娼卖淫行为,又开始在明中暗中恢复发展和泛滥起来,经政府打击后略有好转,但取着合法形式的各种淫乱倾向,却不仅不受制止,反而成了时髦,逐步普及为社会风气。法院里,离婚申请案件越积越多。不知要排队等多少个月才能“挨上个儿”。其实,离婚也只是进一步为淫乱找个合法根据就是了。相当普遍的青年男女相爱后,不举行婚礼,不登记,却先行“试婚”,即先行同居一个时期,不好就散,另找别人;好者,则等怀孕数个月甚或孩子出生后,来个连母带子“一娶两个”,这已经成了社会上相当普遍的风气。因为政府虽不提倡如此,却也默许着,毫不干预。各种旧的、新的淫乱情况,并没有停止于此,还在飞快地发展着,加快地应验着圣经对这个时代所作的评价:“这个弯曲、悖谬、不信、淫乱、邪恶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