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择推特这一技术,来分析新媒体对于股票市场表现的影响。样本选择了高技术类型公司,是因为这些公司更加倾向于使用推特,毕竟从2007年开始收集信息,当时推特的使用还并不成熟,考虑到本文的数据截止到2009年,不能不说这也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权衡。公司也是属于精挑细选的不错的企业,当然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有推特。最终发现发现有102家公司在2009年9月30日有活跃的Twitter账户,使用PERL语言来抓取自帐户开始以来的所有推文(Tweets),将样本定义在微博有更新的前一个交易日到后一个交易日的三天范围内。在89家公司样本和266个收益公告中排除缺少必要的真实数据印证的情况,最终的收益公告样本有233个公告和79家公司,再使用Factiva中搜索新闻发布数据库,确保新闻稿是由公司自己发起的,再经过几次剔除,最终的样本有4283个观察值和81家公司。
关于如何衡量新媒体使用上,本文选择了三个变量。
首先,从提供超链接公司的推特样本中识别出推文,如果在发布事件窗口中有一条消息包含了新闻的超链接,就令linktoPR为1,当然这个链接需要能够打开且有内容。其次,文章计算出“异常”传播强度,即以LinkTweets_abn作为事件期间的平均包含一个超链接的每日推文数量,除前六十天平均数量,但对于链接内容要求降低,不需要是本公司原创内容,只需要有内容即可。第三,利用推特里面使用的名为Bit.ly的技术服务(不太懂,似乎就是短链接,类似于网盘?),可以提供数据,能够获取到某个链接有多少次点击打开。
衡量信息不对称程度也是个有意思的问题,按照Leuz and Verrecchia (2000)的观点,股票买卖价差通常被认为是明确衡量信息不对称的方法。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减少,投资者较少关注逆向选择,因此更愿意以低成本进行交易。因此将买卖价差作为信息不对称的主要代理变量(Cohen, Maier, Schwartz, and Whitcomb 1986; Harris 1990; Lee and Ready 1991; Lee et al.1993)。另一个变量则表现在各个价格上的数量,本文称之为深度(depth)。最后,进一步测量异常买卖价差(Spread_abn),即用报价和投标价格之间的差除以报价和投标价格的中点,再减去之前六十天的平均数据。
表4把所有变量的内容说得很清楚,说实话,比前面正文说得清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