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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可以阉割“魔鬼”吗?

量子学派  · 公众号  · 科学  · 2019-07-12 22:51

正文

狱空荡荡

魔鬼在人


辩论背景


7月3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事件,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


这并非个案:

7月1日,辽宁绥中县绥口小学校长王某军被曝性侵小学生,其中1人被强奸,4人被猥亵;7月5日云南镇雄一名14岁女生遭性侵后死亡。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舆论沸腾之时,很多人将目光投向法律:在处理性侵儿童案件上,法律该如何为孩子编织安全网? 其中“化学阉割”被很多人认为应该马上实施, 这是高悬于性侵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化学真的可以阉割内心的“魔鬼”吗? 虽然赞成者众多,但反对的声音同样存在,社会意见并不统一。因此组织这场“化学可以阉割内心的‘魔鬼’吗?”辩题,希望各方充分表达立场,从而找到控制性侵的有效方法。



主持人发言


各位观众,评委,辩手,大家好。2015年-2019年7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1546份“猥亵儿童”案判决书。在幼童被性侵的案件中,罪犯有集团企业的老总,也有学校老师或者校长,这些人有着光鲜亮丽的身份,却做出龌龊不堪的事。所以有人提出用“化学阉割”来解决儿童性侵难题,但人们对它的效果却众说纷纭,甚至截然对立。这需要大家共同讨论,聆听来自各方的意见。


此次辩论并不是为罪犯辩护,只是为了寻求到更好的打击犯罪的方式,在言语对抗之中了解化学阉割的法律、社会和伦理学意义。


到底该如何预防并处罚这些犯罪行为?你认为化学阉割是利还是弊?


此次辩论的正方由“量子妹,李卍,杨不悔,李铁河”组成,立论是“化学可以阉割内心的‘魔鬼’”;反方由“量子君,鲁不逊,白格尔,张小敬”组成,立论是“化学阉割不了内心的‘魔鬼’”。


现在,请正方一辩量子妹发言。



规范陈词


正方一辩(量子妹)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非常清晰: 化学阉割势在必行,应该马上立法即刻实行。


我们首先要说“化学阉割”是什么?“化学阉割”属于内分泌治疗,又称药物去势。睾酮的产生减少,最终使睾酮下降至去势水平,从而起到与手术去势相似的疗效,称之为药物去势,也是一种标准的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方法。


“化学阉割”骇人听闻,但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宫刑”。 实施“化学阉割”,不会以物理切割的方式除去人体器官,也不会让男性终生不孕。西方很多国家施行的“化学阉割”实质上只是一种荷尔蒙疗法。


如果你们还认为“化学阉割”是一种酷刑的话,那男性经常吃香菜、喝可乐,时间一长也可能让自己不举。


我方想强调的是, 这么多无辜小孩遭遇毒手,我们对无恶不作的罪犯是不是太宽容?对罪犯的宽容,是不是对无辜受害者的残忍!


因此,关于“化学阉割”,我方提出以下几个基本观点:


化学阉割是一种可逆性处罚,并不构成极端伤害;

化学阉割并不违背现代人道主义精神,它是相对温和的惩罚机制;

前期可以采取自愿原则,如果你控制不了自己,主动接受可以从轻处置;

应该迅速实施化学阉割,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


主持人

谢谢量子妹,请反方一辩量子君发言。


反方一辩(量子君): 首先要澄清一个问题, 化学阉割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一些严重的副作用在停药后也是可逆的 ,例如结石、冠心病、骨质疏松、抑郁倾向等等。


其次,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一个法律问题,是找到一个针对犯罪现象长期治理的方法。 可每每碰上这样的问题,听到的声音就是:阉割、泼硫酸、五马分尸,甚至连清朝十大酷刑都出来了,让人不禁想到,这些人是不是也都是些有着特殊癖好的心理变态?


法律的作用不是以暴制暴,不是对个体的发泄报复,而是从整体上考虑将破坏性降到最低。 有些人说既然 “性盛致灾” ,那就 “割以永治” 。但问题在于,如果不能“割以永治”,出现更可怕的报复社会情况怎么办?因此,我方也有四个观点:


如果不能从医学上完全了解“化学阉割”的危害,那在法律上就应该谨慎;

“以暴制暴”不符合法律的理性精神,我们要寻求的是社会共识;

化学阉割不了内心的“魔鬼”,因为魔鬼怕的不是“化学阉割”;

当今儿童性侵问题是一个整体性的社会治理问题,不能粗暴地交给“化学阉割”。


主持人

谢谢量子君,请正方二辩李卍发言。


正方二辩(李卍) :对方以上四条我先一一反驳。


第一条, “化学阉割”是发展了70年的技术,没那么高风险

第二条, “化学阉割”是温和的处罚方式,不是以暴制暴

第三条, 对方辩友请告诉我们魔鬼害怕什么,害怕你们这样温情脉脉的劝导吗?

第四条, 别把什么事情都推到社会治理上,这样永远都解决不了具体问题


为什么我们现在要迅速推动“化学阉割”立法,而不是像对方辩友如此理性地寻找各种“高大上”的理由反对呢?我们先看一个数据:


2018年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


每天都有两个孩子受到伤害,我们怎么能心安理得地给罪犯找各种理由?


提出“化学阉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不必再等待:


现在量刑太轻,需要更严厉的“化学阉割”来补充。我国法律对猥亵罪量刑的临界值是5年,威慑力不够。

“化学阉割”日趋受“青睐”。除印尼和韩国外,印度、南非、西班牙、意大利、法国都曾经或正在考虑对性犯罪者实行“化学阉割”。

前期可以采用“自愿”原则先行,再逐渐完善详细法令。在欧洲,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也都已通过法律,允许在自愿原则上对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


主持人

谢谢李卍,请反方二辩鲁不逊发言。


反方二辩(鲁不逊) “化学阉割”实行起来并不难,只是个技术问题而已,比从思想上进行教育要简单得多。但可能造成的后果我们思考清楚了吗? 它导致的结果可能是从性犯罪转变成更严重的暴力犯罪。


有些罪犯在无法正常进行性行为时,可能会通过对受害人施加暴力来发泄欲望。 化学阉割可能会让正常的人变得更加暴力,甚至从性犯罪转变成暴力犯罪。


山东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老者因为下体不举,就用尖锐物对女性实施侵害,惨不忍睹。


法律的制定要有科学性和严肃性,不能情绪化地走重刑主义,因为那是一种偷懒。 严刑酷法很多时候带来的是一种“恐怖主义”,并不能换来长久的安全和稳定。


历史上的太监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证,当这些人被“物理阉割”后,他们甚至比普通人拥有更强控制女性的欲望,例如对食,出宫后娶数个小妾,中国历史上很多次的社会动荡,就是因为宦官在报复整个社会。


主持人

谢谢鲁不逊,请正方三辩杨不悔发言。


正方三辩(杨不悔) :反方二辩说的全是废话。


采取新的惩罚手段需要加以科学论证,这需要你强调吗?


情绪化地走重刑主义是一种偷懒行为,这每个人都明白。


我们现在是要解决问题,不是说这些永远不会出错的废话和套话。


你说太监害人是因为“物理阉割”?

那宫女害人是什么原因呢?

那些性能力正常的大臣害的人还少吗?

拥有无限性资源的皇帝为什么也有那么多“变态”?

…………


每一种刑事手段都有可能引来报复, 怕报复,死刑是不是更应该废除?杀一个人是死,多杀一个赚一个,我们是不是应该坐在家里再“理性地”论证十年。


如果连基本的朴素正义都没有办法做到,就别谈那些抽象而空洞的字眼。


在毫无人道地强奸、猥亵、暴力伤害那些稚嫩的、幼小的孩子时,他们的脑海里有那么一瞬闪过人性吗?


如果恋童癖者有一丝良知,就应该自己主动选择“化学阉割”; 如果恋童癖者并不反思,那强制性进行“化学阉割”理所当然。


主持人

谢谢鲁不逊,请反方三辩白格尔发言。


反方三辩(白格尔) :我理解对方辩手的愤怒,但愤怒解决不了问题。


对方辩友简单地认为性暴力来源于不可控制的性欲,所以想用“化学阉割”的手段来解决。


但我方认为性暴力是源于不可控制的权力,是权力支配了这种欲望,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对权力加以控制。


这才是我们的分歧所在。


我们再复盘一下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

9岁、12岁两名女童,被其母亲的友人周某某,以游玩迪士尼为名,带往上海某星级酒店……事后,57岁的王振华给了周某某1万元。


仔细看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 其实是一个权力支配性欲的典型案例。


权力认为自己付出了报酬;

权力认为自己作恶不可能被发现;

权力认为自己不可能被惩罚;

权力认为自己无所不能;

权力才是躲在欲望后面的真凶,我们只是处罚欲望,却将真凶束之高阁。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自由辩论


主持人

自由辩论开始,正方先发言。


正方: 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说了那么多,我就问你一句,面对儿童性侵,你能不能拿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


反方: 我现在一下子拿不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但我更不愿意草率地拿出一个不是解决方案的方案。


正方: 你有什么根据说“化学阉割”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案呢?美国、韩国、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波兰等国家都有关于“化学阉割”的立法,难道你能说这些国家的立法都非常草率?



反方: 对方辩友在误导议题,“化学阉割”在美国只有阿拉巴马州立法,你为什么不问问其它49个州为什么没有立法,亚洲也只有韩国在2011年立法,其它国家并没有跟进。


正方: 这是一个进步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要看具体国情, 偌大一个国家,我们就一定要跟在别人后面,不能勇敢地成为先行者吗?


反方: 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先行者,为什么一定要当化学的小白鼠,为什么不停下来多思考一下呢?


正方: 因为我们的国情,因为现在连续发生的案例,我们可是一个有着3000万光棍的国度,如果不用最高的处罚来威慑性饥渴,我们不知道后面还要发生什么事情。


反方: 你认为他们是性饥渴,其实我认为他们是变态,现在最最重要的问题是解决变态的问题。


正方: ok,既然你们都认为这是一种变态,那我们用一种人道方法对他们进行处罚,不,这是一种拯救。为什么你们一定要维护一个变态呢?


反方: 因为担心这种方法可能让罪犯变得更“变态”。


正方: 对,你们站在人道的立场担心一个“变态”,可谁来担心那些被性侵的孩子?你们认为这个法律将来会有不好的后果,可谁来照顾这些已经被“后果”耽误的孩子?



反方: 我方反复说了,我们不是不担忧孩子。 我们同样担忧孩子,正因为担忧孩子,我们要找到真正的原因, 而不仅仅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正方: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真正的原因?你能够找到真正的原因吗?我现在就是脚痛,先止痛不行吗?


反方: 如果这样的止痛药会危及性命呢?你觉得这种止痛药应该推广吗?


正方: 那你告诉我这种止痛药怎么就危及性命了?


反方: “化学阉割”的后果是让一个人男不男女不女,这对人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摧残。司马迁在《报任案书》中一文提到被宫刑后的心理状态: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如果动用这种“以暴制暴”的处罚方式,一旦罪犯产生社会报复心理,可能会危及更多人。


正方: 按照对方的这种逻辑,那我们国家的死刑更应该被废除,对于杀人者而言,杀一个是杀,杀一群也是杀,这种报复会更可怕。


反正: 这是另一个命题,关于死刑本来就有争论,从心理学上讲,这并不是没有可能。


正方: 对,反方辩友一直用“心理揣测”来进行议题的推断,这也能说明对方辩友也没办法肯定“化学阉割”后的罪犯最终会做什么。既然我永远都不明白罪犯心里面在想什么,那法律只能从行动上来限制你。 首先我们要做的是,维护基本的朴素正义。


反方: 但从社会整体来思量的话,我们要考虑到“最坏的后果”。


正方: 最坏的后果谁都不知道,我们只能用已有的数据来说明:

德国研究表明,接受化学阉割的104名性侵罪犯中,再犯率只有3%,而没有接受化学阉割的罪犯再犯率达46%。

瑞典、冰岛、丹麦和挪威四国统计数据显示,化学阉割有效减少“恋童癖者”犯案的次数,发生率由40%减少到了5%。


反方: 我们这里也有一些数据: 加拿大学者汉森对近2.9万名性犯罪者的跟踪研究,4到5年内,再犯罪的概率为13.4%;在15年到25年内,尽管曾接受化学阉割,再犯罪率竟高达35%至45%。


正方: 那对方辩友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化学阉割”,这种犯罪率会不会更高?


反方: 所以这些数据价值不大,因为现在的样本太少。比大数据更可怕的是,我们会忽略一些小数据,例如在实施“化学阉割”时,如果其中有一个受害者是阿兰•图灵呢?“化学阉割”导致了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自杀。



正方: 阿兰•图灵这个例子完全不成立,如果你这样推理,我还要说司马迁被宫刑后才写出《史记》来呢。 阿兰•图灵案例是多数人的道德暴政,我们现在谈论的是对弱者的身体保护。 不要拿弱者来为你们论证,你们现在其实是在给权贵辩护。


反方: 你们错了,我们并不是为权贵辩护,相反我们觉得, 在儿童性侵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是首先要限制这些人的权力,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方向,而不是纠结于“化学阉割”的实际操作。 你看一下这些作案者,董事长、校长、老师 这些人在孩子面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他们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


正方: 这也说明了这些人并不是“变态”,他们拥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化学阉割”一旦立法,他们自然会考虑这些后果,一旦考虑后果,他们会自控……


(主持人打断:正方时间到)


反方: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很多人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可能被发现,认为自己可以逃脱处罚,你看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惯犯,可见还有多少案件隐藏在冰山下面。 现在最急切的问题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仅仅只是儿童性侵问题,邓世平沉冤必雪,孙X果恶有恶报……


(主持人打断:反方时间到)



总结陈词


主持人

现在请反方四辩张小敬总结陈词。


反方四辩(张小敬) 我方的观点非常清晰, 权力才是性侵的最大根源,“化学阉割”并不能控制权力 ,所以我们认为现在这个历史阶段,法律的公平公正才是最重要的,无论谁触犯法律,一定会受到制裁。


为什么这样说,我们举出四个儿童性侵的基本类型:


偶然遇到了一个女孩,色迷心窍地认为自己不会暴露,对孩子进行猥亵和侵害;

犯罪人可能是孩子的亲朋戚友,早就对孩子蓄谋已久;

利用金钱打通利益链条,对孩子进行猥亵和侵害(王振华属于此类);

利用工作上的权力,对孩子实施侵害(校园性侵多属于此类)。


这四种类型,虽然每个违法主体具有不同身份,但本质上都是自认为掌握了孩子的命运,自己处境也相当安全,所以才敢做出这样的违法之事。一旦他们不能一手遮天,欲望自然也就会压抑下去。 所以对大人的权力进行监控才是最重要的,是保护孩子免受伤害的有效手段。


而社会一旦把化学阉割视为性暴力的解药,那么我们就完全忽视病理后面的真正原因,那是人思想的堕落和价值观的异化,与化学并无任何关系。


本应该从思想上进行教育的我们认为给对方嗑药就可以了;

本应该从价值观上引导的我们认为只要摧残他的身体就可以了;

本应该进行心理治疗的我们认为只要打上一针就可以一劳永逸;


这是整个社会毫无反思的思想怠惰,将精神上的问题全部交给药物,最终一定会反噬自身,后悔莫及。


所以我方的观点仍然坚定明确:化学阉割不了内心的“魔鬼”,所以坚决反对。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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