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们采访过很多拿到哈佛斯坦福录取的学生,或许他们的学校、活动、专业方向各不相同,但往往有着一项共性——
阅读量爆棚
。
从小热爱阅读,而且中英文通读(家中一面墙都是书柜)。至今还记得她曾讲过,因为原版书挺贵的,所以每本书都要多看几遍。
读书成为了她的生活方式。每次回国,如果拎着两个箱子,那么其中一个箱子都是用来装书的。
我们身边就有一位阅读大神,他是
从平和到哥大
的牛娃,更是一个深度文学爱好者,大一的时候,我就曾因刷到他“凌晨2点在哥大图书馆读《奥德赛》”,大二开学更是在宿舍里装了一个书柜。在即将开学之际,Oliver学长给我们整理了他的2024阅读总结——阅读了76本文学作品——并从中挑出5本的文段为大家解读。
*为方便阅读,下图以第一人称展开(文章篇幅较长,大家可以收藏并耐心读完,一定会有所启发)
去年此时,我在“爸爸真棒”公众号上发表了我的
2023年阅读总结
:以“Meta-fiction”(元叙事)为主题,我整理了那一年中我接触到的,所有呈现出“元叙事”的文学作品。
这一年,我刚刚从平和进入哥大读大一,对于美国大学充满了许多“踏入崭新世界的兴奋感”。
这一年,我看完了65本文学作品。
在这些作品中,西方文学史上的作家们通过他们的文字,对文学本身的意义、本质与边界进行了深度的思考。
无论是荷马史诗《奥德赛》还是狄金森的诗歌,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还是麦克尤恩的《赎罪》,这些作品都通过种种不同的“元叙事”技法,用文学反思文学,从而在作品的形式和内容之间引发了精彩的碰撞。
延续去年开启的传统,今年我也将用一篇文章的形式总结2024年的阅读。但相比2023年,在过去的一整年中——无论是在哥大课内还是课外——我所阅读的内容种类都更多、更杂,难以囊括进一个关键词或主题。
因此,没有了关键词的“束缚”,我更加自由地选择了五个过去一年中我所接触到的、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文段。我将会从这些段落入手,谈谈为什么这些文字格外触动到我,以及它们所出自的作品为何能够成为西方文学经典。
在选择这些文段的过程中,
除了考虑我个人的喜爱程度之外,我还确保了所选作品的多元性:
我以英语文学史上最早的古英语诗歌《贝奥武夫》为起点,穿过中世纪(乔叟)、早期现代文学(莎士比亚)、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内勒·拉森),最后以一部后现代主义文学作品(纳博科夫)结束这篇文章;
这些作品也很多样:中世纪时期的女性生活、父子之间的爱与恨、20世纪初期美国的种族与阶级问题、死亡与爱欲的纠缠等等。
之所以这样选择,是为了分享一些可能只有文学专业学生才从能接触到的、对于中国读者来说较为陌生的冷门经典——比如,许多在我看来十分精彩、具有极高文学价值的中世纪文学作品,往往被埋没在了普通读者对于“黑暗中世纪”的(错误)刻板印象之下;而一些在学术界广为人知,对于专业的文学批评来说,有着很大阐释空间的文本(例如这篇文章中推荐的第四本书,拉森的《冒充》),可能一般不会出现在普通读者的书单上。
因此,这篇文章既是一份私人的读书记录,也是一份面向大众的阅读推荐,送给任何对英美文学感兴趣的读者。哪怕只有一两位读者,在看完这篇文章后,决定翻开其中提到的任何一部作品,那么这篇文章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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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Oliver2022-2025的阅读书单
合集
《贝奥武夫》(Beowulf)在英语文学史上的地位无须多言:作为古英语文学(Old English Literature/Anglo-Saxon Literature)中最完整,也是最重要的作品,没有之一,这部3000余行的史诗讲述了中世纪时期北欧的日耳曼Geats民族的英雄 Beowulf,如何帮助当时的丹麦国王 Hrothgar,战胜了不断入侵丹麦领土、屠杀无辜的两个半人半兽的怪物:Grendel,以及Grendel被Beowulf杀死后为他复仇的母亲。
如果说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是整个西方文学中古典(希腊罗马)传统的起点,
那么《贝奥武夫》无疑是英语文学传统的起点,而Beowulf这个英雄人物也可以被看作是属于日耳曼文化的Achilles或Odysseus——他同前者一样英勇善战,同后者一样足智多谋。
而他在诗中的三段历险——分别对应Grendel、Grendel的母亲、巨龙三个敌人——所呈现出的就是这样一种兼具武力与智慧,且充满着自我牺牲精神的男性英雄主义。
而Beowulf诗人(作者身份并未流传下来)在讲述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或许是为了让他的基督教观众更好地接受这个故事,刻意采用了充满基督教色彩的滤镜,从而将这样一个原本异教的、象征着荒蛮的日耳曼传说彻底地“基督教化”了(诗歌的创作时间在公元8世纪到11世纪之间,但这个故事内容本身发生于5世纪到6世纪)。
因此,Beowulf的英雄主义还包含着这样一种异教(Paganism)和基督教(Christianity)、野蛮和文明之间的融合。
■《贝奥武夫》中世纪原稿
然而,在真正阅读了《贝奥武夫》的原文后,你会发现:
这首诗所包含的远远不止Beowulf三段冒险的主线情节。
几十段看似和主线情节没有直接关联的段落穿插在整首诗中:这些段落部分发生在Beowulf的故事之前,部分发生在其之后。换言之,如同一部电影中的闪回(flashback)与预叙(flash forward),《贝奥武夫》充满了这些带领读者离开故事的当下世界,走进更为远古——或是将来——的陌生世界的文段。
因此,《贝奥武夫》的叙事顺序和这些情节实际发生的顺序是极为不同的;而对读者而言,这使阅读《贝奥武夫》变成了一种更加复杂的、庞大的、充满时间错乱感的审美体验。
而我接下来引用的这个文段(也是在《贝奥武夫》中我最爱的段落之一),就是一段脱离主线情节的闪回:在讲述Beowulf大战巨龙之前,诗歌的叙事者介绍了这条巨龙所守护的宝窟(The Dragon’s hoard)的背景——这个洞穴中的所有金银财宝本属于某个不知名的远古民族;可因为一场战争,这个民族彻底灭绝了,除了他们其中一个(同样不知名)的战士。
正是他将所有的财宝埋葬在了这个宝窟所在之地,并说出了下面这段无比辛酸、催人泪下的话:
“Hold now, o thou earth, for heroes cannot,
the wealth of men -- Lo, from you long ago
those good ones first obtained it! Death in war,
and awful deadly harm have swept away
all my people who have passed from life,
and left the joyful hall. Now have I none
to bear the sword or burnish the bright cup,
the precious vessel -- all that host has fled.
Now must the hardened helm of hammered gold
be stripped of all its trim; the stewards sleep
who should have tended to this battle-mask.
So too this warrior’s coat, which waited once
the bite of iron over the crack of boards,
molders like its owner ...”
在这段叙事者想象出的独白里,这位远古民族的战士罗列了曾经他在宫廷中与战友们共同享用,可如今却丧失意义的物品:再也无人举起的剑、无人打磨的酒杯、无人穿戴的面具,以及那些和曾经的主人一同碎裂、腐朽的盔甲
。
和主线情节中令人
血脉偾张的个人英雄主义不同,这些闪回的段落都更为深沉、凝重,叙述着不同民族在战争
的群体命运,而非聚焦在像Beowulf一样的个别人物身上。
■《贝奥武夫》中的怪物Grendel
这些段落往往会运用
“ubi sunt”的修辞手法
(拉丁文,字面意思即“where are they?”,“曾经的东西都去哪里了?”),进行今昔之间的对比,凸显出世间万物——在这个原始的、被战争席卷的世界里——的不确定性与短暂性,仿佛一切物
与人都会在下一刻衰败、灭亡。
因此,这些段落所呈现给读者的是Beowulf耀眼的个人英雄主义所处的、更为黑暗的大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事物瞬息万变,nothing lasts forever. 就连这些承载历史的宝藏,也无法抵抗时间的腐蚀——那件同主人的尸体一起“molder”的“warrior's coat”是一个近乎令人窒息的衰败画面。那在这样的环境中,Beowulf式的英雄主义真的还有意义吗?如果做出这一切英雄壮举的目的是为了希望被后人记住(就像荷马史诗中Odysseus所希望的那样),那《贝奥武夫》整首诗最终所呈现给读者的,似乎是这种愿望不切实际的真相。
而正是这样一种对英雄主义更为悲观的理解,将《贝奥武夫》与整个史诗(Epic Poetry)传统
中的其他作品区分了开来,并为其增添了一种震撼人心的悲剧性美感。
时间从11世纪快进到中世纪晚期,语言也从古英文(Old English)演变到了与现代英文相近许多的中古英文(Middle English)。
14世纪的英语文学有着一位大师,一位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或许仅次于莎士比亚的诗人:乔叟(Geoffrey Chaucer)。
乔叟的长篇叙事诗《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是文学史上毋庸置疑的杰作,讲述了一群从伦敦出发的朝圣者们(pilgrims),在前往坎特伯雷朝圣的旅途上,为了打发时间,开展的一场“讲故事比赛”。
■电影
《坎特伯雷故事集》剧照
和其他中世纪留存下来的、大多聚焦于单个主题的“故事集”不同,《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的朝圣者们——包括骑士(The Knight)、神父(The Friar)、磨坊主(The Miller)、商人(The Merchant)等等来自中世纪伦敦不同社会阶级的人物——叙述的故事涵盖了众多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的题材与流派:比如,《故事集》开篇第一个故事——
-
《骑士的故事》(The Knight’s Tale)——就体裁而言,属于典型的中世纪
“骑士文学”(chivalric romance)
,在对骑士阶级人物的描绘中,通常将人物“崇高化”;
-
然而,紧接着登场的磨坊主的故事(The Miller’s Tale)则是一个“fabliau”,一种专门描绘中产阶级人物的喜剧性文学体裁,不仅涉及到与性相关的幽默,而且常常在对人物的描绘中凸显
人性低俗、甚至“兽性”的一面
,因此与“chivalric romance”恰恰相反。
正是在这样一部叙述内容与形式都高度多样化的作品里,乔叟创造出了一位极其鲜活、立体、远超其时代的女性人物:The Wife of Bath,巴斯妇。
这位曾结婚过五次的中年妇人,放荡不羁、性格豪迈、思想前卫
:
不仅能够察觉到她所处的、由男性主导的社会对女性施加的束缚——以及这种束缚背后站不住脚的厌恶女性(misogynistic)、反对婚姻(anti-marital)的思想——而且能够用自身极高的语言天赋,对这些思想进行驳斥,从而拆穿位于男权社会根基的种种虚伪。
而我从《巴斯妇前言》(The Wife of Bath’s Prologue)中选取的这个段落,
非常好地展现了她是如何反驳她的每一任丈夫都所持有的厌女、厌妻思想。
为什么在所有被社会认定为“权威”的观念里,在所有男性作家、学者以及神职人员的眼中,女性都是邪恶的、妻子都是不忠的?Wife of Bath 引用《伊索寓言》中的典故,用一个仅仅反问句,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个厌女社会的根本病症:“Who painted the lion, tell me who?”
“For trust well, it is an impossibility
That any clerk will speak good of women,
Unless it be of holy saints' lives,
Nor of any other woman in any way.
Who painted the lion, tell me who?
By God, if women had written stories,
As clerks have within their studies,
They would have written of men more wickedness
Than all the male sex could set right.”
在中世纪版本的《伊索寓言》中,有着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男人和一头狮子在相互争论,二者谁更强大。为了证明自己更强,男人给狮子展示了一幅画,画中一个人类正在杀死一头狮子。但狮子却反问男人:“这幅画是谁画的?”话音未落,狮子就一口吃掉了男人。
自比这个典故中的狮子(Wife of Bath在这个Prologue的其他段落中,也将自己描述成一个“像母狮子一样顽固的”的女人),Wife of Bath 展示了女性在中世纪社会中遭到歧视的真正原因:是因为男性掌控了书写的权力、描绘他人的权力,这种权力给了他们肆意描绘女性,扭曲真相的可能性,而女性在这方面却是完全失语的。
如果女性也能成为那些注解《圣经》的学者和作家,那么她们就能像典故中绘画的男人一样,为男人们增添他们永远都无法“set right”的“wickedness”。
■电影
《坎特伯雷故事集》剧照
但我们是否真的可以将乔叟的《巴斯妇》解读成一个女性主义作品呢?答案似乎没有那么明确。
虽然 Wife of Bath 展现出了惊人般前卫的原型女性主义(proto-feminist)思想,但这个人物形象本身取材于中世纪其他作品中的一些典型厌女形象——比如13世纪的法语长篇叙事诗《玫瑰传奇》(The Romance of the Rose)中的老妇人。
而乔叟所化用的这些素材,都一致地传递了贬低女性、曲解女性的思想。
更讽刺的是,似乎
Wife of Bath
本人,在阐述自己观点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在引用她自己所明确拒绝的男性书写与男性权威:为了证明婚姻无罪,女性并不一定都要追求贞洁的观点,她大量引用《圣经》中关于亚伯拉罕(
Abraham
)、雅各(
Jacob
)的典故,也提到了包括托勒密(
Ptolemy
)在内的希腊罗马学者与思想家。
Wife of Bath
明确地拒绝了这些男性权威(整个
Wife of Bath’s Prologue
的第一句话,就是她对于
“
Auctoritee
”,即现代英文中的“
authority
”的否认),但似乎又时常依赖于这些男性权威。
因此,乔叟的《巴斯妇》到底是一个揭露男权社会虚伪的女性主义作品?还是一个沿袭了以《玫瑰传奇》为代表的中世纪厌女传统,对 Wife of Bath 这样的“厌男”人物进行进一步批判的讽刺作品?《巴斯妇》中充斥着多重让文本含义变得极其不确定的反讽,但也正是这种不确定性让其变得格外有魅力。
和许多当代好莱坞电影续作一样,莎士比亚创作于1596年到1599年间的历史剧《亨利四世下部》(Henry IV Part 2)一直活在其前作《亨利四世上部》的阴影之中,并遭受着那些续作常常会面临的、耳熟能详的批评:概念缺乏新意、故事情节公式化、人物塑造扁平单一,等等。
这些看似十分“现代”的批评,其实在过去400多年以来观众、读者与学者的眼中,都适用于莎翁的《亨利四世下部》:
-
相比《上部》,《下部》似乎了缺失了《上部》的那股格外旺盛生命力与欢庆的氛围;
-
《下部》的情节并没有紧接上《上部》的结尾,在《上部》中似乎已经改过自新的哈尔王子(Prince Hal),即今后的亨利五世,在《下部》的开头不知为何又回到了原点,继续着他游手好闲的生活;
-
而《上部》中最成功也是最具艺术价值的创新,即莎翁对于“正史”(那些在史书中记载的、主要发生在上层统治阶级的政治史) 和英国普通人民百姓日常生活的“非官方历史”所进行的完美融合,在这一部续作中依然存在,但反而变成了两条捆不起来的故事线。
■ 电影《亨利四世》剧照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作为《亨利四世上部》的忠实粉丝——一直到去年才决定翻开这部一向被忽视、被批评的续作。但在阅读完全剧之后,我却惊奇地发现:若不把《亨利四世下部》看作是其前作的某种“延续”或“补充”,而是一个独立的剧作,这或许可以被看作是莎士比亚在“历史剧”这个体裁中所尝试过的最大胆的一次戏剧实验。
《亨利四世下部》碎片化的、松散的叙事结构、与《上部》相比更加黑暗沉闷的情绪基调,以及聚焦于人民生活的“野史”故事线所占据的更大的比重,
不仅质疑了传统意义上“值得被书写的历史”,而且更是为读者提供了一个伊丽莎白时期英国社会
(莎士比亚笔下的日常生活更多取材于他自身的时代,而非他的历史故事所发生的年代)
的全景图
,并让整部剧拥有了它自身独特的、蕴藏在生活琐碎之中的悲剧色彩。
■ 电影《亨利四世》剧照,图为
成为亨利五世之后的哈尔王子,
Tom Hiddleston
饰演
这种贯穿全剧的悲剧感——在人际关系的不稳定中、在疾病与死亡之中、在Boar’s Head Tavern的酒精与喧闹之中、在那些毫无意义的争吵之中——最终在故事的结尾得到了完美的爆发,凝聚在了我认为莎士比亚笔下最感人、最震撼的对白之一,也就是我在下面引用的这个段落:
刚刚继承王位,成为了亨利五世(Henry V)的哈尔王子拒绝了福斯塔夫(Falstaff)的恳求,并宣称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老头子:“I know thee not, old man.”
FALSTAFF
My king, my Jove, I speak to thee, my heart!
KING
I know thee not, old man. Fall to thy prayers.
How ill white hairs becomes a fool and jester.
I have long dreamt of such a kind of man,
So surfeit-swelled, so old, and so profane;
But being awaked, I do despise my dream.
Make less thy body hence, and more thy grace;
Leave gormandizing. Know the grave doth gape
For thee thrice wider than for other men.
Reply not to me with a fool-born jest.
Presume not that I am the thing I was,
For God doth know—so shall the world perceive—
That I have turned away my former self.
为什么这一幕格外重要、格外感人?
哈尔王子和福斯塔夫之间是什么关系?
其实《亨利四世》上下部的核心——如果我们把亨利四世的儿子哈尔王子看作是故事的“英雄”——可以被概括成一个《圣经》式的“浪子回头”(The Prodigal Son)的故事。
和
耶稣在《路加福音》中讲述的“浪子”寓言情节大致相同:哈尔作为王位的继承人,本应该支持父亲,在战场上英勇奋战,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亨利的统治极其不稳定,受到各方叛军威胁的时刻。可哈尔不但没有履行作为王子的职责,反倒过着放荡腐败的生活,每天混迹在伦敦
Eastcheap
的酒吧,和一群社会底层的酒肉朋友沉迷于享乐与美色之中。因此一直有两条路——分别通向两个不同的世界——摆在哈尔的面前,迫使着他做出选择。
而在这两个世界里,分别有着两个截然相反“父亲形象”:
因此,哈尔“浪子回头”的故事,也同样是他离开福斯塔夫这个“父亲”,回到亲身父亲亨利四世身边的故事。其实早在《上部》的开头,通过哈尔的一段内心独白,莎翁早就告诉了观众——哈尔的放荡只是暂时的,他与福斯塔夫的关系一定会走向终点。在这段独白中,哈尔说道:
Yet herein will I imitate the sun,
Who doth permit the base contagious clouds
To smother up his beauty from the world,
That, when he please again to be himself,
Being wanted, he may be more wondered at
By breaking through the foul and ugly mists
Of vapors that did seem to strangle him.
哈尔宣称自己只是一时放荡,这样等到他改过自新时,就会在世人眼中显得格外耀眼,就像是从丑恶的迷雾中升起的太阳一样。
■ 电影《亨利四世
》剧照
因此,莎翁从一开始就在剧中埋下了哈尔拒绝福斯塔夫的种子,可当这不可避免的情节在《下部》的第五幕,第五场真正到来时,莎翁的写法让人在不禁为一段从未真正成为父子、却又似乎远超父子的关系落泪。
这段对白起初让人觉得哈尔有些残忍,但这种残忍却又是必要的:他在全英国人民面前,作为刚刚登基的亨利五世,必须公开拒绝福斯塔夫,这个他过去生活的象征。可当他说完自己不认识这个福斯塔夫,这个“so surfeit-swelled, so old, and so profane”的糟老头子,他突然来了加上了一句玩笑话,一个完全不符合国王身份的笑话:
“Know the grave doth gape / For thee thrice wider than for other men.”——你太胖了,要知道,就连坟墓为你开口时,都得比迎接别人时张大三倍。
这一句,让亨利五世的庄严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我们熟悉的哈尔式的顽皮与幽默——而这种幽默正是从福斯塔夫身上学来的。
因此,虽然哈尔在表面拒绝了福斯塔夫,这段台词中却处处有着福斯塔夫的影子,彰显了哈尔内心的摇摆不定。在开完这个玩笑后,哈尔仿佛想起了自己的新身份,马上打断了自己,对福斯塔夫说道:“Reply not to me with a fool-born jest”——不要用你那种玩笑话来回答我。这句台词表面上是对福斯塔夫的警告,实则是哈尔在警告自己内心依然依赖于福斯塔夫的那一面,仿佛在对自己说道:“不要再开玩笑了,不要回到过去的自己。”
正是在这样的一段面向英国人民的台词中,在这样一个最不能袒露内心真实情感,必须展现出国王风范的场合,莎翁无需任何内心独白,也能极其巧妙地在字里行间透露哈尔内心的挣扎——面对这个他依然爱着的,却不得不离开的“父亲”。
美国20世纪初女作家内勒·拉森(Nella Larsen)1929年作品《冒充》(Passing,也被译为《冒充白人》)是
去年最令我惊喜的“宝藏”小说之一。
作为我去年春季文学批评理论课中的阅读书目之一,拉森的《冒充》不仅拓宽了我对20世纪美国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Harlem Renaissance)文学的一些固有认知,而且通过我一向十分喜欢的、现代主义小说中典型的种种技法,
深刻剖析了种族、性、阶级这三个在美国黑人语境中难以分割的议题。
《冒充》以1920年代的纽约哈莱姆社区为背景,聚焦于Irene Redfield和Clare Kendry这两位童年好友,在一次偶然重聚之后展开的故事。而小说标题中的“Passing”,即所谓的“冒充白人”,则是在美国20世纪初越发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在Jim Crow时期种族隔离的大背景之下,部分黑人群体,因为肤色较淡,选择以掩盖自身黑人血统的方式,去冒充白人,从而混进以白人为主的主流社会,从而实现阶级上的跃升。
故事的这两位女主角都属于肤色较浅的黑人(这一类在族裔上黑白混血的人群,在当时具有歧视性色彩的语言中,被称为“Mulatto”),但却做出了看似截然相反的人生选择:
因此,在了解了故事的基本背景后,绝大多数的读者都会将Clare——这样一个选择“背叛”自己的族裔,加入白人社会,但在小说中又却因为某些难以解释的原因,渴望重新回到黑人社区的复杂人物形象——看作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毕竟小说名是“冒充白人”,而Clare是故事中唯一一个真正选择这么做了的人物。
但在读完整部小说之后,你会发现,拉森的这部作品天才之处就在于,它会最终让你感觉似乎Irene才是小说真正想要讽刺的对象:
这样一个表面上对自己的“族裔”完全忠诚,表面没有假扮自己是白人,但却已经在内心身处深刻内化了白人中产阶级的理念的黑人女性。
在拉森的笔下,Irene对于生活的稳定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追求,不但丧失了拉森认为黑人文化中蕴含的生命活力,而且甚至是将白人社会中阶级歧视的理念“复制”到了黑人社群中,使得Irene无时无刻不在潜意识中对社会底层人群施加偏见。
而反倒是Clare——在表面上“背叛种族”的Clare——在小说中呈现出了惊人的生命力,并愿意为自己的生活现状和自己精神上的自由做出改变。
■ 电影
《冒充》剧照
但比拉森对Irene这个人物的潜在讽刺本身更有意思的,在我看来,是拉森如何通过种种文本形式与技法层面上的设计,完成了这样精湛的讽刺。
贯穿《冒充》整个文本的是一个
现代主义小说中常见的、也是只有小说体裁中独有的文学手法:自由间接引语(Free indirect discourse),
有时也被文学批评家们称为自由间接风格(Free indirect style)。而正是拉森对于自由间接引语的娴熟运用,构成了对Irene的反讽。那什么是自由间接引语呢?
相比于诗歌和戏剧,小说作为这三者之中最“年轻”的文学体裁,与这另外两个体裁最不同的一点,就是它对于人物的“内在性”(interiority)可以进行最直接的刻画。诗歌很难表现除了第一人称诗歌抒情者(speaker)以外的他人的情绪,而我们对于抒情者内心的认知也同样透过了抒情者本人声音的过滤,产生了这样一层无法彻底抹去的隔阂。
在戏剧中,虽然有内心独白(soliloquy)这样的技法,但哈姆雷特内心最纯粹的、最未经过滤的所思所想,绝不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样格律工整、修辞华丽的语句。没有人在脑海中是用素体诗(blank verse)思考的。
但小说就不同了:
透过第三人称叙事者的“全知视角”,
读者可以客观地了解到人物内心的所思所想,从而避免了诗歌语言和戏剧语言中必然存在的不可靠性。但同样也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虽然“上帝视角”的小说叙事者可以给予读者有关人物内心的、客观准确的信息,但这样一个第三人称叙事者的存在仿佛又成了一道新的隔阂——读者准确认识了人物,但却似乎没有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依然存在着一种距离感。
有没有可能,让读者完全沉浸在人物的主观视角中,但却依然保留着第三人称叙事者带来的客观性呢?
■ 电影
《冒充》剧照
正是自由间接引语实现了这种可能。普通的间接引语过于强调叙事者转述的声音,但一般的直接引语却少了叙述者对文本的掌控,而且在一个第三人称叙述的小说中,会显得格外不自然。
唯有自由间接引语实现了叙事者声音和人物声音的完美混合:既能让读者亲密接触到人物的主观世界,又能让读者从一个高于人物的视角,看到他们所不能意识到的东西。
而正是通过苏浙读者的这样一种“双重意识”,拉森让读者能够完全窥视到Irene的内心,却同时又能意识到她自己所意识不到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之处。
接下来我要引用的这个文段,选自小说第一部分的开头:此时Irene在芝加哥Drayton Hotel顶楼的酒吧,没有意识到正在朝她迎面走来的女子,正是童年好友Clare。通过自由间接引语,拉森细腻地书写了Irene此时此刻的内心声音:她在思索眼前的这个“陌生”女人会不会透过她的浅肤色,认出来自己其实是黑人。不会的,她觉得,因为那些“愚蠢的白人们”总是会把她当作是墨西哥人或意大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