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第四版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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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详细介绍此次疫情的病理学特征、临床特点、治疗方案以外,
这份诊疗方案还
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将病患划分为三种情况:
出于职业习惯,我把这三种临床分型情况,和重疾险的理赔规则做了一个简单的对比,然后发现:
所有的重大疾病险,都没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个疾病
(下称“新冠肺炎”)
。
毕竟这是刚刚出现的疾病,而重疾险的规则却是多年前制定的。
即使没有某种疾病,只要符合
某种生理指标
,也可以赔。
于是我从重疾险的上百种疾病里,找出了和新冠肺炎相关度最高的两个:
重疾险就像一道阅读理解题,真正
要看的阅读材料,是病情的
详细定义
。
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须明确诊断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须由呼吸专科医师确认并符合下列条件:
说完重疾险的疾病定义,我们来看看新冠肺炎的三种临床分型标准。
可以发现,衡量新冠肺炎严重程度的主要量化指标,是呼吸频率(RR)、氧饱和度、动脉血氧分氧和吸氧浓度比率(如下图)。
第一,在
氧饱和度(SaO2)
指标方面,重疾险要求低于80%,而冠状肺炎的重型标准要求低于93%。
第二,在动
脉血压分氧(PaO2)
指标方面,重疾险要求低于50或55mmHg(基本属于临床上的中度缺氧)。而冠状肺炎还要综合考虑吸氧浓度指标(FiO2),即使动脉血氧分氧指标没有达到这么低,只要实施了一定程度的吸氧治疗,也有可能达到重型的标准。
第三,重疾险强调
“永久不可逆的呼吸功能衰竭”
,在医学上,这个描述意义重大。
第四,重疾险强调
“同时满足”
,冠状肺炎强调
“符合任一情况”
。
即使被确诊为
重型
冠状肺炎患者,也不一定能拿到重疾险的赔付。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和终末期肺病这两种疾病,并不是每个重疾险都有的。
由于疾病种类太多,很难完全枚举。2007年,监管划定了25种最为高发的重大疾病,将其作为重疾险的必备疾病。我们常常听到的癌症、心梗、脑梗后遗症等疾病,统统在列。
这25种疾病,包含95%情况下的重疾病种,覆盖度已经非常全面了。
除这25种之外,其他的疾病,该包含什么不该包含什么?具体怎么定义?都由各保险公司自行规定。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和终末期肺病,就属于“自行规定”的范围,它们并不在国家强制制定的25种重疾列表之中。
即使某种疾病不在条款里,只要它导致了身故,保险公司也会赔。
这种设计虽然增加了一些成本,但也极大缓解了重疾险在疾病定义层面的“不完美”,不至于产生“买了白买”的认知。
这次肺炎疫情,各大保险公司除了捐款捐物以外,还做了一件事情:
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和一线干警,只要因为感染新冠肺炎导致了残疾或者身故,可以获得赔偿,少则数十万,多则百万。
感染新冠肺炎不赔付,只有发生
残疾或者身故
,才赔付。
疫情来临时,保险公司的职能,相当于整个社会防控体系中最后的补偿环节,也能为整个抗击疫情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即使某种疾病不在条款里,只要它导致了身故,保险公司也会赔。
如果某种疾病不在条款范围内,也没有导致身故,该怎么办?重疾险岂不无用了?
但是,重疾险本来就不是无所不能的保险,千万不要高估它。
重疾险的主要功能,在于解决真正严重的、长期影响正常生活和收入来源的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