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事件中长安银行仅有一次正式公开《声明》,但在此之前,有多次被动接受媒体采访的回应,而又因事件中涉及银行、托管券商、基金公司等多方企业,各方回应存在一定分歧,也将事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展露无遗,如优策投资表示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存款账户余额表》,长安银行表示报道中的余额表是假的,托管券商却表示一切正常;优策投资表示银行私下签订补充协议开通网银,而长安银行分行表示银行是根据优策投资的申请办理网银,拉升了事件的冲突性,也进一步刺激了舆论热度的上升。
需要注意的是,长安银行发布的来自连芯投资的《致歉函》落款日期为8月2日。可见,银行方在8月15日舆情发酵前,就已经知晓事情相关信息,但银行未能对声誉风险暴露的情况充分评估并作出应对。如银行相关人员在发布《声明》前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但回应内容存在一定差异,可见银行方未能及时准备统一的媒体备答口径,使得《致歉函》中“不存在长安银行未按时提供《账户余额明细表》”等关键信息没能及时反馈到舆论场中,引发了网民进一步的猜测和质疑,“银行有内鬼”“里应外合”等评论频现,导致质疑银行的舆论氛围持续积累。
距离事件发酵近一周后,长安银行才于8月20日发布正式《声明》,回应及时性仍有提升空间。《声明》直接否认了此前优策投资所称“银行未能及时提供《账户余额明细表》”,并用附件《致歉函》佐证,一定程度上给事件“盖棺定论”,对事件舆论热度平息起到重要作用,但因“12亿元存款的下落”“银行是否违反主合同”等核心细节缺失,引发后续媒体继续深挖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