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早于2012年就成立了“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容市政、财政、环保、教育、住建、供销社等28家单位为成员,有序有力推进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将农村纳入管理范围,在全市全面推开垃圾分类与治理工作。
政府层面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从顶层设计考虑,编制《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规划(2012-2016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苏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等多部政策法规,制定《苏州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作业规范》等约60部指导性文件,形成了一套建设标准、分类模式、宣传教育、考核奖励、经费保障的政策法规体系。
苏州市实行
“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
垃圾分类模式,按照“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和日常生活垃圾”进行专项分流,以居民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细分类”。目前苏州市建有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处置需求;运行1座日处理量350吨规模的餐厨垃圾处理厂、2座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在建设;运行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0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处理厂;运行1座市级、8座区级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已建成并运行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处置点16处,基本形成了垃圾分类处置体系。
目前全市共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430个,其中三分类小区398个,四分类小区32个。
年内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100个。建立社区回收点—中心分拣站—再生资源产业园三级回收网络体系。
按照“四分四化”要求,以镇村为单位,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的工作办法》、《苏州市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苏州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2016年修订版)》、《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设施设备和处理站用房相关要求》、《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相关要求》等政策、标准。同时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采取就地堆肥等措施,实现农业循环利用。年内拟完成1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任务。
通过运用物联网、二维码等技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全过程监管,掌握垃圾分类收集、收运、处置等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重点突出二维码运用,在分类收运体系建设中,把信息化建设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上,通过电脑、手机实时查看管理区域内垃圾分类收运情况,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