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部分明确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关注新质生产力发展,形成与之匹配的体制机制。《决定》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部分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从健全预算制度,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三个方面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为财税改革提供了方向和政策指引。
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仅是实现我国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重要路径,也是面对内外不确定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内容,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因此,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基础与发展逻辑
生产力是衡量社会发展的根本性指标,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新质生产力是超越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的先进力量,这一概念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并结合了当代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生产力”的最新质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这一表述是对新质生产力理论的高度概括,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成果,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理论体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历史上多轮产业革命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推动着生产关系的变革,从而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具有五个方面的鲜明特征,即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表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有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当然也离不开强大的财力保障与科学的财税体制。
新质生产力发展与财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两者的发展逻辑存在理念指引、现实基础以及目标导向的统一。一方面,新质生产力充分体现了创新思维,数字化和绿色化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将会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实现生产力的跃迁,这个过程离不开财税政策支持,尤其是对一些基础性创新活动,财政需要予以相应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财政自身的治理模式会发生变化,除了直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以做大“蛋糕”之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努力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配的体制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将“蛋糕”分配得更好,这不仅有助于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也有助于财政可持续发展。可见,厘清新质生产力与财税体制改革之间的发展逻辑,对于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发展新质生产力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新要求
随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为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关键一环。不同于传统经济以要素驱动的增长方式,新质生产力是由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数字化、绿色化是两条主线,具有高技术、高效率、高质量特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改变并重构了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及经济生态,呈现出虚实经济融合、主体多元复杂化、平台经济迅猛、海量数据价值凸显等新发展趋势。与传统经济发展阶段下的生产力不同,新质生产力给原有的财税体制带来挑战。
一是财税体制需要适应“新”的生产要素特点。“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在新发展阶段,财税政策所覆盖的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呈现向更高素质的劳动者、更高技术含量的劳动资料、更广泛的劳动对象转化的趋势。在新型劳动者使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的过程中,财税体制也要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下的新技术以及新要素的融入,例如算法、数据、算力等,既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还要提升劳动者素质、推动数字与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发挥好财税对新质生产力的助力作用,满足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
二是财税体制需要兼容“新”的产业发展态势。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下从工业化转型向数字化转型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必然会带来产业结构的深刻变革,呈现出新的产业发展态势,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我国财税体制建立在传统产业基础上,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的新行业态势存在一定的适配性问题。要兼顾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平衡关系,既要重点支持新质生产力相关的产业发展,又要加速传统产业的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提升传统产业的生产率,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提早布局未来产业,完善现代产业链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以更好地适应新质生产力、新的产业发展趋势。
三是财税体制需要满足“新”的发展环境需求。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对软硬环境需求的变化也不断增加,不仅包含对数字基建等硬环境的需求,也涉及对相关政策、法律制度等软环境的需求。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打破要素流动壁垒,推动各类优质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的重要条件。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更高标准的市场环境建设,特别是在支持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财政要继续加强对交通网络、物流系统、通信基站、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也要积极支持和布局数字基础设施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同时,要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健全财税制度与政策体系,如完善与新兴行业发展、企业创新密切相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税收制度。此外,还要强化执法和监管能力,建立更加公平、透明和高效的财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