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小生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还记得2个月前的惠民县人民医院医闹事件吗?
近期有了最终处理结果,据微博大V“烧伤超人阿宝”最新文章《其实世上本没有路,不怕死的人多了,也就趟出了路》透露:医闹分子抓捕6人,批捕3人;县公安局局长免职;30万赔款退回;县政法委书记、卫计局长、医院院长诫勉谈话。目前医院秩序井然。
此处有掌声!
下面带大家温习一下这次医闹:
6月15日,山东省惠民县人民医院迎来了该院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医闹事件:因一位患者在住院过程中突发急症,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纠集大量人群,封堵医院大门,打砸科室,打伤工作人员,在医院内拉横幅、设灵堂、摆花圈、焚烧纸钱,导致医院门诊量被迫关闭数小时。最终医院在压力下和死者家属签署了赔偿协议,支付30万元赔偿后,患者亲属才撤离。
对于@阿宝 暴露的此事最终处理结果,《医学界》向山东省卫计委、惠民县卫计局及惠民县人民医院进行核实了解,均未能获得回应。不过@阿宝 对《医学界》表示消息来源可靠,只是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从惠民县人民医院迫于压力赔钱,到赔款退回,县公安局长免职等,其间经历了怎样的博弈过程,我们不得而已,但令人欣慰的是,法律最终没有成为一纸空文。
对于国内频发的医疗暴力及医闹行为,政府并未坐视不理,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表示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到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中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增添了“医疗”,以及2016年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司法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并开展为期一年全国范围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可以说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完全已经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但两年来以伤医和医闹为代表的涉医犯罪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惠民县人民医院医闹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不禁令人与陕西省兴平市人民医院正在处理中的一起医闹事件对比,与惠民县医院医闹事件何其相似。同样的病人在院内意外死亡,同样的家属纠集人群前来哭闹,同样的高额索赔要求,医院也同样的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压力。
兴平市人民医院医闹事件发生后,该院职工在网上贴出全体职工请愿书,并聚集在市政府门前请愿,打出“打倒医闹,严惩凶手,还医院一片净土”的横幅表达诉求。此事件后续我们已经无法从该院医护人员处获取有关此事的信息,只能从“烧伤超人阿宝”的微博中了解事件进展。根据阿宝所述:兴平市委成立工作组进驻医院,卫计局强令医院同意向医闹支付赔偿,将医生请愿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严谨全院职工在各渠道发布任何有关医院此事的任何消息,并将已经发布的删除干净。要求医院交出参与请愿者名单,全院职工一起写书面报告,参与请愿的写检讨书,未参与的写对此事的看法及认识。
兴平市人民医院院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医学界》表示,对此事一无所知,有关领导均不在。
我国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医疗纠纷中的赔偿,我国近两年已经有多地出台新的规定,明确要求:
补偿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
可由医院与患方签署协议;
补偿金额1万元以上的,
必须走司法调解或其他法律程序,
不能为息事宁人花钱了事。
版权申明 | 本文原创 欢迎转发朋友圈
投稿邮箱 | [email protected]
商务合作 | 021-5854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