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探索和思考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nvestigator-Initiated Trial,IIT)项目立项管理模式,对标以注册为目的的临床试验(Industry Sponsored Trial,IST)项目管理,规范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立项管理流程,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管理体系完善,提升临床研究质量管理水平,保护研究参与者权益。
方法通过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床研究规范管理首批试点地区之一,海南省某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管理为例,梳理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难点堵点,分析并规范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立项管理。
结果医疗机构立项管理是临床研究规范化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保障,科学可行的立项管理是开展有深度、高质量IIT的有力抓手。
结论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案例研究表明,科学可行的立项管理是开展有深度、高质量IIT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临床资源,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建设高水平的研究型医院。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nvestigator-Initiated Trial, IIT)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以人个体或群体(包括医疗健康信息)为研究对象,不以药品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注册为目的,研究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预后、病因、预防及健康维护等的活动,与企业资助和发起的药物临床试验(Industry Sponsored Trial, IST)相对应,构成了临床支撑科技创新转化的重要力量。2021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赋予4个省市临床研究管理的创新试点,海南省因之前获得国务院授权而设立的全国唯一的"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可享受国际创新药物同步落地使用的政策,如何充分利用大型医院的临床资源和数据,将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与创新药物的引进和使用相结合,是海南省大型医疗机构面临的挑战,也使海南省在4个试点省市中备受瞩目。本文以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研究管理为例,以国家相关政策指导文件为依据,对该机构的临床研究管理流程进行梳理,重点分析其立项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意在探索高效可行的管理模式供同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