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的江阿姨告诉DV现场,说自己患有多年的高血压、高血脂等病,每周都会到村的卫生站拿药吃,然而,最近却发现,自己吃了几个月的药是过期药,而且已经过期将近一年时间!
今年62岁的江阿姨,是广州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人,她患有多年的高血脂、高血压等疾病,需要长期吃药控制病情。
7月下旬,江阿姨在卫生站拿药的时候发现,药品的包装有些残旧。在询问医生及护士无果后,江阿姨回家便检查了一下此前所拿的药品,惊讶地发现,一款名为“辛伐他汀片”的降血脂药已经过期数月。
江阿姨就十分害怕,于是,她第一时间跑到卫生站,找负责开药的罗医生询问。而罗主任却回复说:“没问题,个个都是这样吃....过期一些,没问题。”
今天,我们来到了小布村卫生站了解到,按照罗医生的说法,开药的是她,但是,负责发药的是卫生站的一名护士,一时疏忽大意,错拿了原本放在角落的过期药给江阿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49条规定,过期药属于劣药,而劣药是禁止使用。
根据该法75条的规定,生产、销售的劣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医院药房管理流程,医院应定期对库存的药品进行清理,对于过期的药品要进行妥善处理;
药师应对给患者的药品都经过认真核对,护士应先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和相关事项,然后再实施注射及使用。然而过期的药品竟在这样层层“严密”的把关下到了江阿姨的手上。
对此,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江阿姨也曾向他们进行反映,获悉后,他们第一时间与卫生站进行谈话。村委表示,他们只能协调双方解决此事,同时,将情况上报给卫生部门,目前,有关后续事宜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食品药品无小事,安全关系千万家。医院药品管理有严格的程序,无论是药品入库登记,还是临近有效期药品的清理登记,再到药品发放时的仔细核查,都有严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药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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