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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拾遗(ID:shiyi201633)
作者:拾遗 编辑:学妹
“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快乐,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
——致敬20世纪中国第一大玩家鲁迅先生
说到鲁迅,我们就会想起一句话:
“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鲁迅在我们印象中,通常是这样的:须发直立、横眉怒目,呆板、严肃、无趣。
实际上,真实的鲁迅是个大逗比,有趣得很。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
现在,我们就来还鲁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从小,鲁迅就是个逗比王。
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
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
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
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
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
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迅哥儿成绩好,常得老师表扬。
有一回老师出对子,上联:独角兽。
邻桌同学想得表扬,偷问迅哥儿怎么对。
迅哥儿说:四眼狗。
不料此同学竟真以此作答,
戴眼镜的老师大怒,顺手就一巴掌。
迅哥儿以书遮脸,憋不住笑出声来。
你说,鲁迅逗比不逗比。
鲁迅在北大讲课时,
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岛,留了个学生头,
鲁迅便给人家取名为“一撮毛”,
每次见面,就甜甜叫一声:“一撮毛哥哥。”
他写的《中国小说史略》出版后,
赠送川岛时,在扉页上这样留言:
“请你,从情人的怀抱里,
暂时伸出一只手来,
接受这干燥无味的《中国小说史略》,
我所敬爱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鲁迅玩,
瞧见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
于是隔着马路就喊,鲁迅没听见,
众人撵到家门口,对他说:“都喊你好几声了!”
于是鲁迅就说:“噢、噢、噢……”
章衣萍问:“为什么要噢这么多声啊?”
鲁迅一本正经说:“你不是叫我好几声吗,我就还给你呀。”
你说,鲁迅逗比不逗比。
鲁迅写信也十分逗比。
收信人是教师,他就用“并请教安”。
收信人是学生,他就用“即颂学安”。
收信人是夫妇,他就用“即请俪安”。
…………
不但如此,鲁迅还会根据不同的信,
在信尾写“日安”“时安”等问候语。
1925年,鲁迅给许广平写了一封信,
就北京女师大学生反对校长杨荫榆封建家长式的统治跟许广平讨论,
信尾用的是“顺颂嚷祉”,
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乐。
1935年,作家叶紫给鲁迅写信,
信中说:“我已经饿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钱”。
鲁迅回了一封信,给了他一些钱,
信尾问候语是——“即颂饿安!”
鲁迅,真是一个逗比王。
不仅逗比,鲁迅还恶搞。
他在厦门大学当教授时,
给许广平写信透露了一个尿尿的秘密:
“每每在半夜的时候,跑到楼下,找一棵树,草草倾泻,了事。”
有一次,鲁迅受了点小伤,
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楼了。
于是找来了一把夜壶。
尿在夜壶,本来很正常。
但好玩的是,鲁迅不想去厕所倒尿,
于是就“看夜半无人时,即从窗口泼下去”。
鲁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时,
喜欢开着窗子伏案写作,
那时,经常有人溜到楼下墙角来小便。
然而,自己乱撒尿的迅哥儿却看不惯了。
就用橡皮筋和纸团做成弹弓,
朝着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人家摸着屁股,龇牙咧嘴四处张望,
鲁迅却躲在屋内偷笑不已。
迅哥儿,真是太恶搞了。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街头溜达,
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
走着走着,鲁迅突然转身,
故意把特务当成乞丐,
掏出一块银元,递过去说:“拿去买饭吧。”
特务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尴尬至极。
鲁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一家理发店理发。
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
觉得他肯定没啥钱,所以理得极其敷衍。
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
理发师喜出望外,一张脸都笑烂了。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
理发师大喜,立即拿出看家本领。
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
一个小钱一个小钱地数,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很是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一听,立刻满面通红。
迅哥儿,就是这么恶搞。
所以北大教授孔庆东说:鲁迅是恶搞的祖宗。
鲁迅更是民国有名的段子手。
没事,就喜欢和朋友一起讲段子。
有一次,郁达夫和唐弢去找他玩,
鲁迅就讲了一个黄段子:
“有位隐士,洁身苦行,德高望重,
远近几百里的人都仰慕和敬佩他。
临死时,因为他一生未近女色,
抱憾没见过女人阴户,辗转反侧,不能死去。
徒弟们见他折腾得苦,
决定出钱雇个妓女,让他见识见识。
等到妓女脱下裤子,隐士看了,
恍然大悟道:‘喔,原来是和尼姑一样的啊!’说完断了气。”
这故事,就记在唐弢《记郁达夫》一文里。
唐弢连连感叹:“佩服,佩服。”
民国当时,因为徐志摩等人,
“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盛行,
鲁迅便写了一首打油诗《我的失恋》,
来调侃徐志摩等一众诗人: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
…………
此等打油诗,实在是太好玩了。
都说周星驰无厘头,
其实鲁迅才是无厘头的祖宗。
他运用无厘头写法,
写了一本很好玩的书《故事新编》。
比如写大禹治水的《理水》:
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
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只听得上下在讲话:
“古貌林!”
“古鲁几哩……”
“O.K!”
你看,幼稚园、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现代话,
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时代,比周星驰还好玩。
比如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
“哼!”嫦娥将柳眉一扬,忽然站起来,
风似的往外走,嘴里咕噜着:
“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去,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的?”
鲁迅说后羿箭术太好,
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
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
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
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
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迅哥儿真是当之无愧的民国第一段子手啊!
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
让我们看看鲁迅是怎么吃饭的。
这是1928年1月鲁迅家菜谱:
1日上午:洋薯炖鸡,咸菜煮鱼,榨菜肉片汤,卷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炖肉,萝卜牛肉,炒鱿鱼,卷心菜。
2日上午:鱼,豆付肉丝羹,及第草菇汤,青菜。
2日下午:炒面筋,蒸排骨,菜花炒鱼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炖鱼,咸菜肉松,鲫鱼豆付汤,青菜。
3日下午:芹菜云耳炒牛肉,津菜炖鱼丸,蚝豉松,青菜。
…………
一看这菜谱,就知道鲁迅是顶尖吃货。
鲁迅超爱吃,研究者统计了一下,
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
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
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杏花村等。
这还不包括不知名的苍蝇馆子。
只要一有空,鲁迅就会邀约朋友,
四处寻找美味,然后大快朵颐。
不过,鲁迅最常去的还是广和居。
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鲁迅最喜欢吃广和居“三不粘”,
这道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
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们都知道鲁迅是个大吃货,
所以去看他时,便常常赠送食材。
翻译家曹靖华河南老家有棵桦栎树,
树根上长了一棵硕大的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回老家摘了这棵猴头菇,
然后带到上海,送给鲁迅。
鲁迅大喜,当即请梁园老板来做这道菜,
并约了几位好友,一起品尝这人间绝味。
吃完不过瘾,鲁迅感叹:“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后,浙江还真培养出了这种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写文告诉鲁迅:“您的愿望实现了。”
鲁迅实在太爱吃了,
以至于许广平都想招聘一大厨在家做饭。
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
最后只好将自己锻炼成了大厨,
以满足迅哥儿那张刁钻的嘴儿。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
家里,总是零食不断,
写文章时常常零食不离口,
一边写,一边吃。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
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
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
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一个零食控的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还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
有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优异,
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鲁迅竟然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
买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来。
夜深人静读书时,就以零食为伴。
零食吃完了,就开始咀嚼辣椒。
这零食控,真不是盖的。
鲁迅尤其偏爱甜点。
早在日本留学时,
他就爱上了一种类似“豆沙糖”的茶点,
回国后特别思念,
不惜托人从日本“海淘”回来解馋。
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零食是沙琪玛。
鲁迅见了这个,“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儿子周海婴到书房玩,
玩着玩着,就看见了沙琪玛。
海婴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吗?”
鲁迅的回答实在是太好玩了:
“按理说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个,
吃了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
这个平时什么都依着儿子的爸爸,
竟然和儿子争起一块沙琪玛来。
鲁迅还是一个电影狂人。
虽然43岁才看了第一步电影,
但从此就一看而不可收。
翻看鲁迅日记可以发现:
1934年,他看了34部电影,
1935年,他看了30部电影。
1936年,他看了17部电影。
三年平均下来,就是半月一场,
比我们现在看电影还猛。
好莱坞大片《仲夏夜之梦》在上海首映时,
鲁迅有事耽搁,赶到影院,票已卖完。
鲁迅只好买了下一场的票。
可下一场开始还早得很呢,
鲁迅等得无聊,就打了辆车回家吃饭,
吃完饭又打车回来,
光这车费都够再买两张票了。
而且,他买票必买最好的位置。
“看电影是要高高兴兴,不是去寻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远角落里,倒不如不去了。”
茅盾儿子韦韬病了,没有精神。
鲁迅就对茅盾说:“交给我吧,保准让他精神起来。”
茅盾不知鲁迅要干嘛,但也答应下来。
鲁迅就带着韦韬去了电影院,
韦韬从来没看过卡通片,
这一看,简直是幸福爆棚。
看完后,像打了鸡血般兴奋。
一路,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茅盾一看,惊讶不已:“你对韦韬施了什么法术?”
鲁迅太爱看电影了,
临终前,身体已经蹒跚难行,
但他还是去看了苏联电影《复仇艳遇》。
回来后,在日记里评价:甚佳。
后来,许广平忧伤地回忆说:
“这是先生最后一次看电影,
是先生永远不能忘怀的一次,
也是先生最大慰藉、最深喜爱、最是纪念的临死前的快意了。”
鲁迅也是一位时尚达人。
1903年,鲁迅赴日留学不到一年,
就把辫子给剪去了。
当时,把辫子剪掉的中国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
但鲁迅才不管嘲笑和讥讽,
我就是要留平头,咋地?
后来,他干脆为自己设计了一款经典造型:铁刷一般整齐的平头,加上隶书“一”字的胡子。
这造型,陈丹青评价是“好看至极”: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 鲁迅自己设计的大衣
很少有人知道,鲁迅年轻时,
很喜欢为自己设计服装。
1911年,鲁迅就给自己设计了一件大衣,
样式简单,还带暗扣,挺括而新潮。
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回忆道,
“形式很像现今的中山装,这是他个人独出心裁,叫西服裁缝做成的。”
现在年轻人穿衣,喜欢混搭。
我们觉得时髦新潮,
却不知鲁迅早在民国就开始玩混搭了。
许广平最喜欢的一张鲁迅照片,
就是鲁迅穿混搭风的照片。
渔夫毛衣开衫里面搭配v领毛衣,
内搭一件中式立领衬衫,
并把毛衣塞到裤子里提高腰线,
混搭层次分明,十分前卫,
让他整个人都充满了一种闷骚气质。
▲ 鲁迅的混搭风
鲁迅实在是一位服装搭配大师。
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中回忆:
有一次,她穿红上衣去鲁迅家做客。
问鲁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鲁迅却给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课:
“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
咖啡色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
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
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
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
横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横宽了。
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
那个年代,便有这么前瞻的审美,
让人不得不佩服迅哥儿的眼光和品味。
除了文字,鲁迅玩得最漂亮的是设计。
他是民国顶尖的设计大师。
鲁迅从小就热爱美术,
他在《三味书屋》里这样写道:
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
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
像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
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
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
就这样玩着玩着,鲁迅就玩成了设计大师。
▲ 鲁迅和许寿裳、钱稻孙设计的中国民国国徽
鲁迅的设计牛逼到什么程度?
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京大学校长,
就慕名给鲁迅写了一封信:
“余想请先生为北京大学设计一枚校徽,
也不必多复杂,
只需将先生一向倡导的美育理念融会贯通即可。”
蔡元培原本也没抱多大期望,
但是鲁迅的设计稿出来之后,
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绝了。”
校徽上,“北大”两个篆字上下排列,
“北”字是背对背的两个侧立人像,
“大”字是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像,
寓意北大的办学理念即“以人为本”。
北大许智宏校长:“‘大’者,寓意学术之大,责任之大,精神之大。”
如此设计,真是让人拍案叫绝。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
中华民国国徽也是鲁迅与钱稻孙、许寿裳一起设计的。
鲁迅还是书刊设计大师。
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页,
装帧设计几乎都是他一手完成的。
他一生设计了60多个书籍封面,
既典雅蕴藉,又极具时代感,
个个都是中国书籍装帧史上的经典。
如今大学书籍装帧专业的很多老师,
都推鲁迅为中国书籍装帧第一人。
陈丹青更是多次盛赞鲁迅:
“依我看,鲁迅却比民国年代顶著名的美术海归派,
更超前、更有品质、更富草根性,
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工作娱乐之外,鲁迅雅趣甚多。
迅哥儿喜欢养宠物。
最开始,他喜欢养金鱼。
后来,又特别喜欢养壁虎。
章衣萍在《枕上随笔》中记载:
“他把壁虎放到一个小盒子里,
天天拿东西去喂,喜欢得不得了。”
书法家沈尹默《追忆鲁迅先生》时,
写了一首诗,就专门提到了壁虎:
“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顾悠悠几顾瞻;
万里仍旧一掌上,千夫莫敌两眉尖;
窗余壁虎干饭香,座隐神龙冷紫髯;
四十余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风帘。”
迅哥儿也喜欢养花。
鲁迅最爱丁香花和木槿花。
1923年,鲁迅入住北京西三条四合院后,
就种了好几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
晚年,鲁迅定居在上海大陆新村9号时,
又特地在前院种上了夹竹桃、石榴、紫荆、桃花等花木。
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
一边闻花香,一边赏月亮。
迅哥儿还喜欢搞收藏。
鲁迅在北京工作时,去过琉璃厂480多次,
收藏了图书、碑帖3800多册,外国版画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种。
更是被誉为中国版画收藏第一人。
鲁迅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小癖好?
“不为无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有时候适时的务虚,适当的消遣,
写写字,养养花,搞点收藏,
会瞬间觉得日子美好了许多。”
▲ 鲁迅藏山东汉代画像石拓本
1936年,鲁迅病逝。
临死前,他对许广平说:
“忘记我,过好自己的生活。”
这句话,其实正代表了鲁迅的生活态度——人生,没有什么比过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们的印象里,鲁迅是个斗士,
骂这个骂那个,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战斗。
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
鲁迅的学生唐弢回忆说:
“那时打笔仗,
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一本正经火气大,
不过是一群文人你也讲讲,我也讲讲,
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
夏衍,是被鲁迅大骂的四块“硬骨头”之一。
“我本以为鲁迅根本不与他玩,
结果据夏衍的说法,
他们时常一起吃饭谈天,熟得很。”
文章的归文章,生活的归生活。
鲁迅是一个超级会玩的人。
除了写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欢逗比喜欢恶搞,
喜欢养花养草养宠物,
喜欢玩设计搞收藏,
喜欢各式各样的吃喝玩乐,
所以,与其说鲁迅是一位文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为文学原本也不是他专业,
仅仅是他业余玩乐的爱好之一,
只是玩着玩着就玩成了“饭碗”。
拾遗为什么要写鲁迅?
因为特别欣赏他的生活态度——享乐人生。
什么是享乐人生?
就是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
特别喜欢制片人方励的一句话:
“当你意识到你的生命有多宝贵时,
你就会特别特别惜命,
惜命的方式是什么呢?
最好方法不是养生,而是折腾自己,
把自己的生命淋漓尽致地燃烧透彻。”
鲁迅就是如此,他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命,也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活。
观看《花儿与少年》《花样姐姐》后,
作家bamboo发现一个有趣现象:
无论是《花少》里港台的陈柏霖、陈意涵,
还是《花姐》里港台的林志玲、李治廷,
他们都表现得轻松自在、乐在其中。
而大陆艺人则很焦虑很保守——仿佛不是来玩的,而是来比赛和完成任务的。
每期节目录完后的采访,
大陆艺人多强调团队合作、取得了什么进步,
而港台艺人则通常会聊旅行和自我的意义。
即使在《花少》第二季团队氛围最僵的时刻,
陈意涵接受采访仍说:“我觉得我的人生只需要啤酒、运动和书,好高兴有这样的旅程。”
她就是来玩的,享受到就是赚了,不用苛求细节。
大陆艺人的表现,其实就是大部分中国人的生活缩影——缺少享乐的能力。
bamboo一位好友,喜欢养宠物。
但妈妈说:“玩物丧志、影响工作。”
于是立即就让她把这个爱好革了命。
bamboo还有一位好友,
陪着家人在上海转了一圈,
努力想让家人玩得高兴,
结果回家被集体批判:只会吃喝玩乐以后能有什么出息?
从小到大,我们接受的认知就是这样,
于是久而久之,我们就成了自己不想成为的人。
为了工作而工作,为了努力而努力,
再也没有心境和能力去欣赏沿途的风景。
我一位大学同学,嫁给了美国人。
前年,她父母去看她,在美国住了一年。
自从岳父岳母来到美国后,
美国女婿的头就开始剧痛起来。
“我走到哪,岳父岳母就跟着哪,
我前边走,他们就在我后面关灯。
我走过的地方,身后都一片黑暗。
家里所有容易招灰的东西全蒙上了塑料布,
比如遥控器、钢琴键盘等等。
我们美国人就喜欢舒服、随意,
但岳父岳母一来,一切都改变了。”
最后,美国女婿对老婆说了一句:生活本来是用来享受的,可你父母一来,生活就变成了是来忍受的。
中国人的享乐能力,确实差得难以置信。
生活美学家弗莱说:“一个人,不应被生活享受,要学会享受生活。”
生活不光是奋斗拼搏,或是受苦受难,还应该是一种享受——自然的享受,爱的享受,玩乐的享受,艺术的享受。
这也是拾遗写鲁迅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想传达的意义: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让自己快乐。
人生不过是一次旅程,
沿途的风景构成了生命本身。
所以,别那么慌忙着奔向终点。
阿尔卑斯山谷有一条大汽车路,
两旁景物极美,路上插着一标语牌:
“慢慢走,欣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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