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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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热线|专利无效程序篇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10-12 12:24

正文

问: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应如何提出?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人应当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问: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用如何计算?


  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1500元。无效宣告请求费不可以减缴。


  请求人汇款时应当注明被无效宣告专利的专利号和无效宣告请求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供稿)


(编辑:孙雅曼 石焱,编校:崔静思,审读:蔡莹,美编:李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