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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代行政审判法官许福庆病逝在岗位上,享年52,最高法副院长参加追悼

法律读品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5-26 20:12

正文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法律读品”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7年5月25日,中国第一代行政审判法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许福庆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沈阳去世,享年52岁。


在许福庆法官生病住院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全国各地法院以不同形式表达了对福庆法官的关切。


5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举行许福庆法官追思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参加并作了追思讲话。



许福庆法官生于196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1991年进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历任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兼任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大学兼职教授等。两次被辽宁高院评为“辽宁审判专家”。


在行政审判工作的26年中,坚持依法办案,坚持公正司法,把自身和行政审判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为辽宁省行政审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成员等身份,多次参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许多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


许福庆法官多年来积极投身于行政审判事业,多次参与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制定和起草,积极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事业发展和进步建言献策。积极优化行政审判内外部司法环境,千方百计着力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政府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主持起草的《辽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政高作了“看后极受教育”的批示。


多年来,在工作之余,许福庆法官笔耕不辍,先后出版了《庭审驾驭能力培训读本(行政卷)》《行政审判理论与实务100例》等著作,并发表《论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等数十篇业务文章。



许福庆法官患病后,仍时刻关注行政审判工作,时刻牵挂行政审判发展。近一段时期,他强忍病痛,坚持上班,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为行政审判事业奉献到最后一刻。 


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致悼词。行政审判庭党支部副书记、廉政监察员王艳彬主持追思会,行政庭全体同志参加了追思会。 全体同志结合行政审判事业,联系许福庆同志的事迹、工作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了追思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学习许福庆同志对行政审判事业的无比忠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从1991年走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门,成为刚刚成立的行政审判庭的第七名成员,许福庆与行政审判结缘已经22年。在由书记员到庭长的成长岁月中,他也见证着辽宁行政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并把自己的职业人生与行政审判工作紧紧贴合在一起。


“我只是个认真的人”


采访许福庆是个技术活儿。许福庆不喜人前张扬,每次提到笼罩在他身上的光环,他都说自己真的没什么。可是,当话题触及行政审判,他又会不自觉地侃侃而谈。


许福庆对自己的评价是:“我不是最勤奋的人,只是不喜欢人云亦云,自己爱有些独特的想法。”“我只是个认真的人。”


1997年,许福庆参与了国家赔偿法审判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此时的许福庆刚刚到法院工作6年,还只是行政庭一名助理审判员。


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许福庆介绍说:“1995年开始施行的《国家赔偿法》只有35个条款,法律施行后,没能满足审判实践的需求,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最高院组织了这次司法解释的起草。”


进入到起草小组中,许福庆才发觉,最高院在下级法院挑选了五六名法官,其中只有两名助审员。许福庆负责起草与赔偿确认程序相关的司法解释。虽然相较于其他人,他的经验与资历尚浅,但这个年轻的“后生”却一点都没有收敛他喜好独立思考的个性,对于任何问题都不盲目跟从别人的意见。


当时,许福庆写了一篇《关于中确认程序的思考》的论文交了上去。在论文中,他列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该确认程序不适合制定司法解释的原因。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观点提出后,得到了起草小组的重视和采纳,并且未对这部分制定相应解释。2010年,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对该部分进行了彻底修改。


行政审判庭的“好家长”


2008年,许福庆被任命为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同样是这一年,他第一次被评为辽宁审判专家。两种身份重叠在一起,使许福庆把如何使个人的“专业”变为更多人的“专业”这事也划入了自己认定的事情中。


许福庆的办公桌上有一部普通的办公电话,可是,在许多下级法院行政庭法官的眼里,这电话与许福庆的手机一起,成为他们答疑解惑的热线。在采访的几个小时里,许福庆的办公电话与手机不时地响起。因为手机正在房间另一边的角落里充电,许福庆不得不在办公室里“左一趟右一趟”地接听电话。有时两个电话一同来电,应对不暇的许福庆笨拙地兼顾着两部电话。想着自己有点“狼狈”的样子,他自己也不禁笑了出来。


“行政审判起步晚,可供参考的经验不多,司法环境还比较复杂,下级法院经常会遇到难点苦于无处问询,所以我们省高院行政庭与下级法院的行政庭联系比较密切,他们有什么问题都会直接找我们沟通。打电话是一方面,有时会直接带队过来,你来之前,我刚刚送走基层法院的同志。”


与此同时,作为一庭之长的许福庆还把目光更多地放在了全省行政审判工作的突破与革新上。


实践中,许福庆仔细分析行政审判中存在的不足,个个击破。针对行政审判公信力低的情况,他提出,要紧紧围绕平等保护的理念,把庭审与裁判文书作为两个展示的平台,通过提倡做好诉前释明、庭上充分陈述、判后亲自送达详细答疑三个关键环节来弥补行政相对人在诉讼中的不利地位,保证法官的中立角色,避免相对人对行政案件审判的误解,从而提高行政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许福庆在得到省高院领导的支持后与庭内同事一起开始具体的实践。在葫芦岛等地,他们率先开始了庭审示范庭试点,在审判流程中创造性地应用主审人报告、质辩合一,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制度,从而更好地解决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为了能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机关对司法权的干扰,他们也在省内的一些城市陆续开始行政诉讼案件异地庭审的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用专业力量“软化”“硬环境”


在所有审判部门中,行政审判可能是最不讨人喜欢的。在“官”与“民”的纠纷中判明事非,方方面面的压力不会少,受到的误解也很多。但是,同样问题问许福庆,他的回答却是“不会”。看到记者质疑的表情,许福庆的嘴角向上一扬,笑着说:“我相信有的地区、有的法院会出现行政权干预司法的情况,但是,我出任庭长之后真的没有遇过这样的事情。来到我这里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即便是级别较高的官员也都抱着尊重与请教的态度。”


谈起行政庭的“白皮书”制度,许福庆介绍道,《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兼具调研与指导的双重属性,一方面需要法院行政审判部门结合一段时间内司法实践的实际特点和趋势,系统总结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另一方面,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职能,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辽宁法院系统正式推行白皮书制度开始于2009年。当时,正值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深入开展,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矛盾也浮出水面。辽宁法院系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一年的受案数量由最初600余件上升至近4000余件。一方是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一方是许多行政机关“官本位”的观念仍浓,不依法行政的行为大量存在。“官”与“民”的纠纷不断加剧,并以诉讼的形式大量涌入法院。


为了改善司法环境,在许福庆的带领下,行政庭开始着手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制度。许福庆与同事们率先撰写《辽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并及时送至省内相关行政机关。《辽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曾得到辽宁省省长陈政高“看后极受教育”的批示。辽宁省工商局也曾因白皮书中涉及到的全省工商系统败诉案件专程到省法院,与行政庭沟通有关情况,分析败诉的原因,研究如何完善工商系统的执法工作。


四年过去了,全省各级法院都纷纷开始进行《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的调研与编写。葫芦岛、朝阳等中院编写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也都得到地方领导的批示。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主动找到法院,积极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甚至在遇到困难与疑问时也会找到法院进行法律咨询。法院有时也会受邀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和地方一些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及专家论证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改善司法环境,提高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认识与水平,许福庆还有一个“秘密武器”。


1997年,许福庆临时替人为某行政机关做关于《国家赔偿法》的专题讲座,这堂让许福庆备课到凌晨三点的讲座,效果颇好。至此,许福庆开始了他兼职依法行政“传道士”的道路。


2012年4月26日,在葫芦岛市委党校内,一场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专题讲座正在举行。葫芦岛市内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的所有人员都聚集在这里。台上授课的,正是许福庆。讲台上,许福庆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最高人民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立法本意和相关规定,从新旧条例的主要区别、可能产生的行政争议类型、作出征收和补偿决定应注意的问题、强制执行的实施及新旧条例的衔接等方面,全面讲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他讲课的话音刚落,参会的葫芦岛市政府领导就转身要求在场与会人员“就按着许庭长介绍的办法依法征收,依法行政。”


在许福庆参评辽宁省社科联专家库的资料上,记者看到了一些数字:2000年以来,为行政执法人员讲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执法有关问题40余次,听课人数在5000人次以上。而许福庆身边的人说,这些数字只代表有记录的,没有包含他为系统内人员进行的专业培训。


许福庆用自己专业的魅力获得了认可与尊重,用不倦怠的求索寻找行政审判工作的突破口,更用自己的执著推动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进步。


【后记】踏实走路的人才能走得更远


在80年代,大学生是稀缺的人才,进入象牙塔里的骄子们个个都是意气风发,得意洋洋。许福庆是有些不同的,在喧闹的校园里,他喜欢独自思考,不好人前张扬,只是按部就班地做好自己的事。多年以后,曾经的大学老师再次见到名声在外的许福庆,感慨地说:“不爱出头的小伙子现在却是同学中的佼佼者,看来踏实走路的人才能走得更远。”


对一名法官来说,踏实是难能可贵的品质,同时也是能够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踏实的法官对自己人生目标和处事态度能够笃定不动摇。无论世事如何变换,无论曾经在身边一起奋斗的人在最初选择的路上是去是留,他们都不会打乱自己的步伐,而是在年复一年的踏实工作中积累,安心地钻研业务。同样,踏实的法官才能坚守住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在明断是非中摆正良心,始终保持着对公正的敬仰;才能面对诱惑与压力时,在案情与纠纷复杂时,有一个清醒的头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看清世事纷扰,使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当下,法治国家建设的号角声愈发宏亮。在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道路上,法官群体的责任任重而道远;在担当好自己的角色,彰显人生精彩的路上,学会踏实走路,方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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