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研讨会概况
什么是一步到庭办案模式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形成了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程序格局。但是在速裁程序试点中,我们发现一是基层危险驾驶案件量大;二是这类证据简单事实清楚,特别是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程序还有进一步简化的空间。同时也借鉴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一些处罚令程序、略式程序,结合区域特色针对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一步到庭”的办案模式。这类案件在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对办案程序进行简化、法律文书优化和简化、证据规格类型化,减少内部审批环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当日或次日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当日或次日开庭并当庭宣判,初步实现“一步到庭”。今天先介绍会议概况,下一期推送主题发言和专家点评内容。
(来自正义网)7月20日,由南京市检察院和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共同举办的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研讨会成功举办。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良、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小洲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刚主持。建邺区公、检、法、司相关人员、专家学者及媒体代表60余人参加会议。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科明致辞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刚主持
四大主题
陈德
《“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实践探索》
胡莹
《“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中的被告人权利保障问题》
花洁
《“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庭审实践的实证分析》
李勇
《“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中证明标准差异化问题》
会上,来自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四位员额制检察官、员额制法官代表,分别围绕“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实践探索、被告人权利保障、庭审实践实证分析、证明标准差异化四个专题,就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建邺实践经验和实务难题与参会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研讨。
四名专家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秦宗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 董坤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吴宏耀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建伟
随后,蒋永良对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高度重视,准确定位,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大胆尝试,勇于探索,进一步拓展试点规模范围;加强指导,深化落实,进一步密切三级联动机制;深入分析,认真总结,进一步擦亮江苏检察试点品牌。
领导讲话
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小洲指出,今天既是“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研讨会,也是建邺经验的全市推广会。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良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在理论实践方面的意义,并对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视频链接:http://js.jcrb.com/spzc/201707/t20170721_2032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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