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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香港是中国的领土,岂容外国人胡作非为?

九龙微观  · 公众号  · 军事  · 2017-02-23 19:28

正文

来源:综合占豪(ID:zhanhao668)、周小平同志(ID:zg5201949)

说起港毒,大家可能都不陌生。即一群被美国收买的越南后裔天天在香港组织非法集会,煽动打砸抢烧,还占据城市公共道路,冲击解放军军营等等……其中影响最大,最恶劣的就是“占中”。


在长达几十天的占据城市公共道路行为中,组织者不仅被拍到和美国使馆特工接触和对话,甚至还被拍到当场收钱的画面。


先给大家交代一下最近香港又发生了什么事:


据“香港01”网站2月17日报道,七名香港警察因香港2014年非法”占领行动”期间向“占中”支持者曾健超施袭,2月14日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成立,并须立即收押。


法官杜大卫2月17日判刑时称控罪严重,不能判处缓刑,又称他们执勤时殴打曾健超,令香港蒙羞,入狱无可避免,判七名警察全部入狱两年,判决在香港社会引起极大争议。


主审法官杜大卫判刑时指,虽然曾健超当晚犯法,而众被告在执勤时亦承受巨大压力,但这不能成为曾健超被带到变电站殴打的理由。而且被告均在执勤期间袭击曾健超,令香港蒙羞,入狱无可避免。


看到这样的判决什么感觉?四个字:法官疯了?


法官杜大卫(资料图)


“占中”是什么?从国家视角看是“港独”,从香港本地视角看破坏香港社会秩序稳定。这些人当中,有的人就袭击了警察,其中曾健超就是用尿液袭击了警察的人并且拒捕。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当时的情况,当时占中已经演变成了打砸抢烧行为。整个现场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英美德法日澳加……新八国联军都占齐了,还有本地的外资资助媒体更是拿着摄像机昼夜不停地到处拍。


如下面照片中显示的那天,每个暴徒在打砸抢时,身后都挤满了记者。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哪个警察吃饱了敢要去“当众”殴打无辜群众”?


到夜晚时,这个暴徒更是开始打砸抢烧周边商铺,开始并投掷石块和燃烧物。周边真正无辜群众报警电话此起彼伏。


警察赶到现场后,试图控制局势,并制止打砸抢烧者。但这些人开始用棍棒,石块甚至是铁桶袭击警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才不得不出手采取强制措施逮捕了数名带头进行打砸抢烧的暴徒。


多名警员负伤▼


暴徒终于被擒▼


在被袭击的情况下,警察为了维持秩序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也许某些方式上有些许不妥,但在那种情况下警察为了保护自己无可厚非。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港独”崇拜的美国,警察会以自身安全受到威胁为由直接将曾健超打成筛子。然而,香港警察维护秩序对曾健超采取的一些措施,却被法官认为是袭击。


退一万步说,哪怕就算是袭击,曾健超作为破坏社会秩序而袭击警察的犯罪份子只判了监禁5周,对维护社会秩序且在执法过程中也未对曾健超造成太大伤害的警察却判两年。


这香港的法治到底是在维护谁的利益?维护谁的秩序?执法者到底是在执法还是在受气?这明明是把法律作为工具耍流氓支持“占中”的港独分子!


占中三丑▼


为啥这些法官都没有中国立场呢?怎么就能做出这样蔑视法治精神的判决呢?根本原因就在于,无论是香港终审法院还是高等法院,法官大多是外国籍或双重国籍。


据媒体报道,香港特首梁振英2016年1月 4 日签署委任状,任命 17 人为 2016 年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其中常任大法官 3 人,分别为李义法官(Roberto Alexandre Vieira),邓国峥法官(Robert TANG Ching),霍兆刚法官(Joseph Paul FOK),非常任法官 14 人。17 人中仅有 2 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双重国籍或他国国籍。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情况也类似,多是外籍或双重国籍。


这些法官们,有几个长着中国人的脸?▼


想想看,这些法官大多数根本就是外国人,他们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在中国立场?会是真正香港人的立场?他们能代表香港老百姓的利益?会真心实意地维护港人利益?值得怀疑!


如果不能完全维护港人利益、维护国家利益,那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基本精神在哪里?不是香港人的外国人,他们却对香港的法治拥有最终裁决权,这太不可思议了。任何一个国家的司法都是国家主权,哪有把裁决权交给外国人掌管的道理?


事实上,为啥“占中”的那些“港独”那么有底气?就是因为这些“港独”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警察把他们抓进去了,到法院就判个无罪立刻就给放了。


如此法治,香港的法院反而成了保护“港独”的保护伞了,这样的香港岂能不乱?香港又岂能治理得好?港人治港的《基本法》精神岂能得到执行?


我们都知道,香港司法体系之所以有这样的机制,是因为《基本法》。其实,在《基本法》草拟时法官的国籍问题就曾有过深入讨论,香港之所以有很多外国人担任法官,普遍认为的原因有三:


一是香港保留普通法制度,要有深谙普通法的人才;


二是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一直是百川汇聚,唯才任命;


三是香港的司法界原来也有不少外籍法官,所以当时《基本法》规定,除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外,其他法官在《基本法》中并没有对国籍有明确限制。


这些扯淡的原因就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在意识形态上都是外国人,所以在政治上不可能倾向中国!


香港是法治社会,香港市民需要一个法治社会来维系他们的繁荣,绝不能让一小撮洋人把整个香港社会给搞乱了,坏了大规矩,伤了港人的大利益,破坏了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1840年,英国为了野蛮地贩卖鸦片而对中国发动了第一次鸦片战争,直至1842年的大清战败而签订了以割让香港为内容的《南京条约》,香港至此从秦朝到清朝的延续终止,中国也由此开始进入了半封建和半殖民地的苦难历史。


为了阻止这屈辱的降临,誓死捍卫国人尊严和保卫着国家每一寸的领土,前辈们不仅仅是表现出震惊的呐喊,而是义无反顾地进行了英勇不屈地抗争。林则徐、邓廷桢、裕谦、海龄、关天培、陈化成等一大批爱国将领,就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所出现的中国脊梁!笔者在想,假设他们还能够活到今天,有谁会相信,他们会对今天护港7卫士锒铛入狱而沉默是金?


法律之耻,香港终审院法官群▼


试想,如果香港的法治体系成了“港独”份子的保护伞,那香港还能好吗?还会好吗?香港岂不成了给国家添乱之地?


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不是法外之地!岂容外国人掌管法治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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