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华阳街道”)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至华阳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 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通过招聘进入华阳街办机关和社区工作的聘用人员,未报到或被辞退未满两年的。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招聘职位:网格员、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综治维稳队员。
(二)招聘人数:网格员28名,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0名,综治维稳队员32名,共计80名。
三、岗位招聘基本情况
(一)网格员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作风正派,热心公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讲原则,作风正派,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的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会办公软件的操作,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4)居住在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8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工作职责
(1)信息采集核查。网格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做到网格核查“网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信息全面,数据准确及时,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综合服务。
(2)事件巡查上报。在所负责网格内开展一日“双巡”,及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各类事件,并按街道网格中心下达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3)事件信息核查。对二、三级网格员上报的事件信息进行核查以及处置跟踪。
(4)参与社会管理。参与社会治安、消防安全联合防范,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督促辖区单位加强内部安全保卫;排查上报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等各类动态信息;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对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矫正对象等进行帮教和管控;协同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
(5)便民服务。根据辖区居民需求,主动提供相关服务,落实好各项惠民利民政策。
(6)规范人员管理。利用综合指挥调度智能APP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确保工作中实时在线。
(7)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辖区居民是否有违反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整改。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会安全等重点工作的日常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
(8)协同街道相关部门及社区开展其它服务工作。
3.岗位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待遇按同岗位薪酬核定。年综合收入5-5.5万,同时根据每月工作完成量进行考核。
(二)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1.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8日后出生)。
2.岗位具体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土木工程类、财会类、物业管理类、中文类等相关专业;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岗位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待遇按同岗位薪酬核定。
(三)综治维稳队员
1.报考条件
(1)具有高中、中等职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热爱治安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符合政治考察条件;
(3)18周岁(1999年11月8日前出生)-40周岁(1977年11月8日后出生),男性,其中复员退伍军人、有类似工作经历的、有摩托车及汽车驾驶证的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等条件;
(4)综治维稳队副大队长、中队长及勤务管理员选用具有从事管理岗位经验且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人员,在招聘的队员中采取竞争上岗。
2.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治安巡逻防范和对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
(2)参与辖区内安全巡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督促辖区单位加强内部安全保卫。
(3)协助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处置、群众信访、人民调解、维稳等工作;排查上报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等各类动态信息。
(4)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对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矫正对象等进行帮教和管控;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摸排和移送。
(5)协助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等宣传活动;协助交通警察对行人、车辆及非机动车辆进行纠章;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协助交通警察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6)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
(7)做好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3.岗位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待遇按同岗位薪酬核定。年综合收入5-5.5万,同时根据每月工作完成量进行考核。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考事项、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智联招聘(www.zhaopin.com)及前程无忧(www.51job.com)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职位招聘要求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报名方式。仅接受通过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进行网上报名。
2.选择职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人限投一次,选定提交职位申请后无法更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后信息不可修改,因报考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期限 招聘信息公示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 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7比例,即截止报名。
5.资格初审。按照职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定考试入围人选。
(三)考试
1.考试形式。上机考试。
2.考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和性格测试同步进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届时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1.公布方式。采取网上公告(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的方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携带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职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明复印件(高中、中专学历无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相关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部分职位或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
(六)体检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核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增加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
2.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1:1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计划招录人数,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以面试中专业能力要素成绩高者优先。
4.如经综合考核,某一岗位应聘者均未达到所报考岗位职责胜任要求的(原则上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
5.拟聘用人员须在收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半年内有效的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等同级别专业体检机构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华阳街道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具体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需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招录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凡考察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天府菁英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总成绩、拟录用岗位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华阳街道纪检部门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与成都天府新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定合同,派遣至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华阳街道纪工委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一律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考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本次招聘皆以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上相关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我单位依据职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六)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50,13:00-17:00 咨询电话:028-80518001 肖老师。
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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