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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吧,其实每个人心底都渴望成为“城市之光”

思想聚焦  · 公众号  ·  · 2017-06-03 21:23

正文

在希腊神话故事中,大名鼎鼎的“潘多拉魔盒”故事里,潘多拉打开了魔盒,释放出了所有的邪恶,从那时起,灾难们日日夜夜、处处为害人类,使人类受苦。然而盒子的最底部,是“希望”。


希望,象征的光芒,因为在这个阴暗而又潮湿的罪恶城市,需要一缕强光。


那么,谁才是城市之光?


由徐纪周执导,邓超、阮经天、刘诗诗、林嘉欣、郭京飞联袂出演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定档9月30日,杀入国庆档。本片改编自雷米“心理罪”系列的第四部长篇《城市之光》,电影前不久刚刚曝光了首款预告片,来自邓超、刘诗诗、阮经天、林嘉欣、郭京飞等五位主演的个人预告合集。


让我们先看预告片↓




在这款长达4分钟的,伴随着几位主演的独白,充满了无尽的苍凉与绝望,就像五个孤独的灵魂,游走在黑暗的都市之中,面对无边的罪恶,这世间的恶究竟由什么去剔除呢?是用义无反顾的善意去感化?还是用更加暴戾的方式消灭?


作为一部犯罪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少见且特殊的,虽然同类电影不在少数,但在国内还是却是比较少见,而且电影绝非传统意义上犯罪片,其主题同比下来更是凤毛麟角,可以看做是一种类型片的全新尝试。



因为通读过雷米原著的朋友都会了解,故事主要是描述犯罪心理,而这部作品,更是直指社会问题。如此作品,能够改编成为一部电影公映,本身就是非常难得的事情。


那么这部电影究竟描述了怎样的故事,片中的“社会问题”会是怎样的现象呢?


光明与阴影的对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究竟讲了怎样的故事?


有光明的地方,就一定会出现阴影,阳光普照的城市,必定会有光明所涉及不到的阴暗之地。

雷米的原著小说,发展到第四部,在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已经改变了路数。


 

邓超饰演的方木,迎来了自己的蜕变。这个角色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警察成长为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



刘诗诗饰演的米楠,也是一位能够勇敢地直面黑历史,重新走上人生的道路的痕检员。



这里的警察以无论以何种形象,到了最后都能无往不利,把握犯罪分子的心理和动机,最终正义战胜邪恶,因为方木是警察,他必须胜利。照此模式发展下去,该系列的潜力也就很快枯竭了。所以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迎来了变化,对方出现了一位“替天行道”者。



就像所有读者看到一半就会猜出谁是犯罪者一样,这部电影也毫无遮掩的就把反派曝光——阮经天饰演的江亚。


连续的杀人,每次杀人之后,都会将现场布置成一种仪式,这不仅让人想起了《七宗罪》中那位依靠宗教信条杀人的连环杀手。


 

但比起《七宗罪》,本片中的杀手并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去行凶,或者如《十二宫》那样为了挑衅警方而为。这里的江亚,是跟随着社会问题而采取其下一步动作的杀手。就像预告片中阮经天的独白:“恶人逍遥法外,正义不过是场表演;我的出现,就是为了打破这一切


原著中各个行凶之因,都是关联着某种社会现象,体罚学生的无良教师、为了拆迁费将父母赶出房子的儿女、随意停放车辆而阻挡了救人的车主等等。直观而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罪案,不仅仅是犯罪分子行凶的目标,更是揭露一个个社会阴暗面。


此时江亚出现,他号称自己是城市里“唯一的光”。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完成了法律无法达到的结局,他用自己的方式惩罚着那些有悖于道德的人和事。



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很多超级英雄电影,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阮经天饰演的角色,就是这样的存在,他以暴制暴,以最极端的方式对抗着罪恶,他自称“城市之光”,真的是这样吗?


这些电影里,警察的作用微乎其微,因为大侠们完成了警察无法完成的事情,警察在这些电影中是最没有存在感的角色,唯一的作用,就是在案件结束前夕,闪着红蓝色的警笛告诉观众,我们来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超级英雄电影,而我们的主角,却是一名警察。


这样不出于世的设定,才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最大的看点。


网络世界“正义”的帮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社会现象剖析

可以这样说,《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一部真正的犯罪推理电影,更是一部社会现象剖析的电影。


从不孝的子女、肆意占用车道的车主,再到不良的教师,他们的行为都有悖于伦理道德,成为法律上无法顾及的盲区。故事中这些简单的例子都足够有代表性,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其中多数事件,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



地铁中的不道德恶行、光天化日之下的碰瓷、富二代行凶逃脱法律、暴力拆迁、知识腐败等等,如今这些负能量的社会现象,他们都有可能都是“城市之光”行凶的动机,将暴力仪式强压在某个人身上。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大可透析每个案件中人们的心态。因为我们都知道,他的行为就是犯罪,但有时候真的会在想,这位江亚做了很多人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比起把他绳之于法,被他杀死制裁的人,才是不折不扣的死有余辜。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没错,他们就是“键盘侠”



在肆无忌惮的网络世界里,对于某种事件评头论足,肆意跟风站队。当有一天他们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舆论清一色的导向,这位自称“城市之光”的罪犯,成为他们口中的英雄,而警察则束手无策。


在电影中,郭京飞饰演的任川就是代表。他是一个无良律师,只为钱财卖命,他所信奉的“这世间的一切皆可交易”,成为大众众矢之的,也成了“城市之光”的目标之一。



在预告片中,如郭京飞独白“被放在天平上的是我,另一边是手指轻轻触屏的力量”,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罪犯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这一次,警察面对的不仅仅是一名罪犯,而是一片汪洋大海。罪犯用自己的方式,证明自己所做的正是“替天行道”。



让人想起了诺兰名作《黑暗骑士》中小丑,用两个引爆器,控制两艘船上不同人群的生死那样。


 

或许,你的选择,代替了法官;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城市之光。


但此时的方木,已经不再是那个邰伟口中“不适合当警察”的冲动少年,已经不再是那个只为了真相才追查到底的偏执狂。他是一名人民警察,警察的责任感让他最终以警察的身份,用法律的方式却解决问题,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就像方木个人预告片中的独白“当杀戮成为实现公平的唯一手段,当暴力成为这座城市的信仰,在我的余生里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以警察的名义,熄灭那缕光。”


方木要让真正的“城市之光”照亮这座城市。


光明与黑暗的融合——《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正义”之辩


有阴影的地方,就会有阳光。因为没有光明,阴影也不会存在。


潘多拉的魔盒已经打开,但盒子中,仍然有着希望之光。


 

对于方木而言,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方式,对抗着整座城市。罪犯”就在他的眼前,他完全可以亲手终结这一切,就像《七宗罪》中的布拉德·皮特,用暴怒之罪的代价,完成凶手罪恶的拼图。

 


但这样一来,他又跟“以暴制暴”的罪犯有何种区别呢?他们不是游离于体制之外的蝙蝠侠与小丑,而是警察与罪犯的关系。或许这个城市,已经沿着“城市之光”的逻辑而演变成罪恶之城,我们就会以为,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真正的深层逻辑一定是自己掌握的那一套逻辑,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要深入黑暗。


尼采曾经说过:“白昼的光,如何能够了解夜晚黑暗的深度呢?”


 

是的,他必须要深入到光明背后的黑暗之中,用程序上的正义,来终结正义的暴力。让人想起了上世纪60年代两位种族主义名家,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以及马尔科姆X的“正义的暴力”,两种对待正义截然不同的方式。


或许,这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正义,换来的是不同的“城市之光”。那么我们的城市究竟需要那种“光明”呢?


邓超在《烈日灼心》之后再度饰演警察,而刘诗诗饰演的米楠,也是一位“不断在那阴暗的背面追寻罪恶”,以便发现“希望之光”的干练痕迹员。



警察与罪犯,在光明之处的对弈,才是本片火星四射之处。在这部剖析社会现象的电影之中,“程序正义”与“虚拟正义”之间冲突的问题,是雷米原著的焦点,也是电影《城市之光》最大的悬念之处。


这样拥有敏感话题的电影,在审查制度森严的内地,能够公映,不敢想象。这个黑暗的城市需要真正的阳光,那么,真正的“城市之光”将会揭晓!黑暗解决不了任何事,光可以!9月30日,迫不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