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多方估算,交通罚款数额是笔天文数字
虽然交通罚款数额未得到公示,但依然能从官员透露和估算中得知一二。
2006年,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翟鸿祥透露北京在2005年交通罚款超过10亿元。2015年7月,深圳市交警副局长做客电台节目时表示,深圳7个月违停罚款约3亿。
网易《热观察》估算,截止2014年年底,上海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04万辆,不算在沪外地牌照车辆,再按照专家估量有一半车辆违章,以每年上交罚款2000元计算,那么2014年一共就有30.4亿元的交通罚款。同样,深圳机动车保有量达320万辆,照此估算,每年也有32亿的交通罚款。
据《经济》杂志报道,从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规定罚没款上缴财政开始累计,北京市交通罚款累计有几百亿元。
二、巨额交通罚款上缴国库了吗?
1、法律规定交通罚款应上缴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这些规定至少表明两个信息:其一,作为一种非税收入的交通罚款,并不能纳入地方财政使用;其二,既然是应当全部上缴国库,那么就不应该有任何秘密可言。
2、交通罚款实际成为糊涂账
法律明文规定交通罚款不能纳入地方财政,但上至公安部官员,下至地方财政局对交通罚款的去向却有不同说辞。
2013年,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的采访时,明确表示:“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都是上交地方财政的。罚款多少和罚款的使用没有直接关系。由地方财政来统筹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管理设施的建设、完善和优化。”
2013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曾向区县人大代表解释称,北京市罚款收入(主要是交通罚款)构成是,市级执法机构收到的各项罚款,进入市级财政;区县执法机构的罚没收入,会进入区县财政。
2014年,广州市财政局在天河区代表团关于交通罚款去哪了的问题的时候表示,交通罚款是收支两条线,收入是全额上缴财政。不过,“一点都没有支出是不可能的。”该负责人说,支出部分主要是增添执法的设备、工具,但需要交警部门打报告申请,列入年初预算里面安排。
另一个现象是,全国大部分区域都未公开交通罚款的实际去处。因此,可以推定,如果交通罚款没有依法上缴国库,这笔“糊涂账”就是非常可疑的。
三、年末罚单特别多,交警也创收?
所有司机都会有一个相同的感受,就是一到年末,交警的执法力度和罚款数额都要明显高于其它月份。关于交警创收的传闻同样不绝于耳。
公众对交警创收存在质疑。
1、吉林一公安局把罚款10%返还给个人
2006年,媒体报道吉林公主岭公安局对交警实行绩效考评机制:每吊销一本驾驶证记0.5分,每暂扣一本驾驶证记0.25分;长郑公路中队每纠正违章60次记1分,城区中队每纠正违章20次记1分,等等。该局规定:把罚款的10%作为奖金返还给个人,20%返还给执行罚款的基层单位;将罚款数额与绩效考评挂钩,实行末位淘汰。这一考评方案要求,交警大队不仅一线执勤人员要上路罚款,机关工作人员也要完成罚款任务,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每月要交1500元罚款,才能得到375元补贴。
据报道,高额奖励加末位淘汰引发了干警的罚款比赛,给该局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去年该局罚没收入1600多万元,其中交警罚款1100多万元。该市财政部门将罚没收入全额返还给了公安局,该局直接拿出110多万元作为罚款奖金发放给了一线干警,拿出220多万元给了各交警中队作为工作经费。
2、只有公开罚款去向,才能平息质疑
2011年,网友发帖称,衡阳县交警大队在平时根本没人管的街道上演了“罚单开到手软、拖车不停”的好戏。帖子还称,为了多开罚单,交警还把停车线内的车开了罚单后马上用拖车拖走,好空出车位钓更多的车来停车以开单罚钱,罚单100元一张,拖车200元一辆车(距离不过2、3公里)。
2015年,江苏盱眙交警也被指用“迷你单黄线”罚款搞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