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
就
发布《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
。
时隔3年
后的2022年迎来了第一次审议
。其中,
一审稿中主要有
8大重点
变化。
一、增值税提升至法律层次
通过立法,把增值税这一税种上升至
法律层次
。并且单独用一个条款来
明确了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二、增值税起征点大幅度提高
“意见稿”中规定的
起征点
销售额为
30万元
,并且规定
“
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人
,但可以自愿选择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与目前条例中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相比,有重大变化。
三、新增不征税项目
关于不征税项目中,新增加了“
因征收征用而得到补偿
”。并明确“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不征收增值税 。
四、视同销售重大调整
“意见稿”中,
视同销售
仅保留3项: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无偿赠送
货物,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3)单位和个人
无偿赠送
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对于目前的“代销”、“移送”、“用于非税项目”、“投资”和“分配”都被移除。
但是注意这里并不是说上述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了,而是不视同销售,换句话说,上述行为就是“销售行为”,自然不是“视同销售”。
五、混合销售界定更加明确
对于混合销售,意见稿中明确“
从主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后续大家要着重关注“从主”的界定与适用了。
六、“不得抵扣进项税”发生重大变化
关于不得抵扣进项税,主要有以下2点变化:
除上述2条外,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税”条款未发生实质变化。
七、超经营范围开票问题或将解决
“意见稿”中明确,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
如实开具发票
。
八、明确征收率为3%,未体现5%
"意见稿"明确了增值税
征收率为3%
,对于现行不动产适用的征收率
5%并没有在立法中体现
,后续是否还延续,需要再关注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