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子的问题我和我谈了六年的男朋友分手啦,不过一点都不伤心,因为房子这个事情是帮我鉴定出了这个男的适不适合走一辈子?
我和他的家境都很普通,我们都是高中毕业出来的。打工的时候认识对方,因为他是老乡,所以他追我的时候我我很快就答应,谈了半年我们决定见下彼此的父母。父母们对我们都很满意,所以一直催促我们定亲,我爸妈那边提出彩礼钱和定亲钱不能少于5万,刚开始男友他们家不愿意,可是我父母保证这笔钱是用于以后的装修婚房的,最后他们同意了。
但是矛盾就发生在买婚房这件事情,男友的父母是很老实的农村人没有那么多的存款。所以,我们买首付的钱都是跟亲戚朋友借的,当时男朋有很明确的告诉我,如果跟他结婚了,这笔钱是夫妻一起还的。我觉得这是肯定,不可能说让他一个人负担债务。但是想到,婚后我要负责还一部分的债,以后的还贷也是一起还的,我就提了个要求,房子的房产证上必须加上我的名字。可是男友和他家人不同意,还振振有词,到时候贷款是直接从他的工资卡上扣去的,所以只有他还贷,跟我无关。但是我就跟他说,即使贷款的钱都是用你的工资卡来扣,日常的开销赚的钱都是一起花的,我变相为这个房子出了力,凭什么我的名字就没有资格加进去。
父母亲到这个消息之后非常的生气,说婚事暂时停下吧,如果不加我的名字及,干脆婚都不要结了。我现在很伤心,不仅仅是房子,而是男友对我的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