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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修宪之后——“紧急状态”中的人权危机

国际法促进中心  · 公众号  · 国际  · 2017-04-22 12:03

正文

专题二

导言

4月16日,土耳其举行宪法修正案全民公投,最终宪法修正案以51.3%的微弱优势获得通过。而就在公投前几日,联合国三位人权专家发表联合声明称,一旦宪法修正案通过,或将使该国已经存在的严重侵犯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问题进一步恶化。


埃尔多安政府力推此次修宪活动的原因究竟若何?人权专家为什么对土耳其修改宪法如此关注?宪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后土耳其的人权状况可能面临什么新的风险?下文将为你一一道来。


图片来源:

https://www.pakistantribe.com/wp-content/uploads/2017/04/Turkey-referendum-620x330.gif


1

土耳其的“欧盟梦”:绕不开的人权问题


土耳其的部分政治精英一直怀揣着“欧盟之梦”,早在土耳其共和国建立之初,“入欧”就成为国父凯末尔确定的几大原则之一。在2002年土耳其执政党正义与发展党(下文简称“正发党”)上台之前,土耳其政府已经多次开启宪修宪议程,企图达到入盟标准。


土耳其近年的宪法修订均是在其1982年宪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这部宪法诞生于1980年土耳其军事政变成功之后,它主要目的之一是遏制伊斯兰主义政党力量上台执政。出于这样的目的,它专门对新闻出版界、协会、工会和政党等团体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了一些具体的限制性条款。这些条款也被西方尤其是很多欧洲国家指责为“侵犯人权”。


小贴士

土耳其1982年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第12条、第28条、第33条、第34条、第51-54条和第68-69条。


土耳其1982年宪法英译本:

http://www.ilo.org/wcmsp5/groups/public/---ed_protect/---protrav/---ilo_aids/documents/legaldocument/wcms_127495.pdf


值得注意的是,土耳其的宪政体制具有“军队保卫民主”的特色。1960年之后,土耳其军队发动了多次政变,干预政府运作,不过,多数情况下,军队旋即还政于世俗政府,退出舞台。一般认为,这是凯末尔主义影响的结果。现代土耳其之父凯末尔认为,军队是推进土耳其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力量,在列强环伺的条件下,军队为了确保威慑和保卫的功能,必然要保证其世俗性。而世俗的军队可以为极易滑向政教合一的政权提供对冲的力量,确保政府既不为宗教力量所控制,又不至于操纵宗教实现专制统治。


1999年,土耳其终于如愿成为欧盟候选国。在2002年的哥本哈根峰会上,欧盟为土耳其加入欧盟列出了具体条件(即“ 哥本哈根标准 ”),其中就包括在人权保障方面的要求。因此,随后土耳其又对宪法进行了多次修改以接近入盟标准。细细算来,土耳其1982年宪法从批准生效到这次“修宪”风波之前,已经经历了17次修订。这部宪法177条中的113条都被修改过,也难怪被媒体戏称为“补丁宪法”。


而从现实状况来看,土耳其近年的人权状况仍然时常成为欧盟指责的对象。2015年月底欧盟就发布报告针对土耳其在人权领域出现的“严重倒退”提出批评;而去年土耳其进入国家紧急状态引发“人权危机”后,欧洲议会更是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建议暂停土耳其的入欧谈判。


2

土耳其国家紧急状态下的人权危机


自去年7月15日发生未遂军事政变后,土耳其便按照宪法程序宣布进入了 国家紧急状态 。同年7月21日,土耳其政府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其将依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克减该公约第2、3、9、10、12、13、14、17、19、21、22、25、26和27条下的基本人权。随后,土耳其政府宣布将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15条暂停执行该公约。


小贴士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15条是关于人权克减的相关规定,它们赋予各缔约国以权利,在紧急情况所严格要求的范围内采取克减公约义务的措施。但两公约都规定一些特定的人权是“不可克减的”,包括生命权、免受酷刑或残忍不人道待遇的权利、免受奴役的自由以及不受有追溯力法律约束的权利等。


由于两公约对紧急状态的措辞较为模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土耳其的情势是否构成紧急状态仍有很大解释空间。不过从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来看,还从来没有否认过一国所主张的紧急状态。因此,外界最关注的问题还是在于埃尔多安政府采取的克减措施是否符合 比例原则 (Proportionality)。该原则被认为是判断政府合理干预人权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具体到紧急状态下,它是指当一国出现了危及生存的紧急情况时,其所采取的克减措施与紧急状态之间应当存在相称性,即克减措施应当严格符合紧急状态的需要。在《欧洲人权公约》的体系下,该原则是通过判例进行具体解释和适用的,总体而言其更倾向于一种相对宽松的标准。


在土耳其进入紧急状态后,最受外界关注的就是民众的自由表达权、自由集会权、受教育权和工作权等人权状况。


图片来源:

http://www.ccdy.cn/xinwen/huanqiu/xinwen/201704/t20170418_1320463.htm


(1)自由表达权和自由集会权方面 ——在2016年7月之后,埃尔多安政府通过国家紧急法案,全面禁止在土耳其境内城市进行游行示威;截至去年11月,总计有118名记者处于审前羁押状态,184家媒体被永久性关闭,至少375个NGO组织被关停。


(2)受教育权与工作权方面 ——在2016年7月18日,已经有7543人因涉嫌参与未遂政变被拘留或逮捕,另外,2700多名司法界人员、超过1万名财政部和内政部人员被停职等待审查。土耳其教育部则在19日宣布,大约1.5万名教育部所属人员已经被停职,共2.17万名私立教育机构中的教师被吊销了职业资格;土耳其高等教育委员会还要求全国公立和私立大学的全部系主任辞职,人数达1577人。7月24日,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签署了首个行政命令,经大国民议会通过后,要求关闭1043所私立学校、1229家协会与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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