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
(节假日不限行)
(
备注:
工作日,既包含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日,也包含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限行区域: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仑头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长洲岛和生物岛北面、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广州“高峰限行”管控区示意图
处罚措施:
从2024年7月16日起,广州交警正式对于违反《调整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违规一次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
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通告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通告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
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