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反洗钱形势日益严峻。一是洗钱犯罪高发,涉案人员数量众多。202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22)》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洗钱犯罪案件5581起9277人,提起公诉31 233起54 882人;全国人民法院审结洗钱案件38 044起,生效判决69 177人。二是洗钱模式迭代升级。洗钱主体更加复杂,从本人洗钱、亲友参与的简单方式向职业化洗钱团队运作的复杂模式转变。
洗钱手段更加多样,从主要利用传统行业洗钱发展到与信息网络技术相结合,资金转换链条复杂,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
洗钱与电子商务、网络保险、网络赌博和虚拟货币等业态相结合,放大了洗钱的外溢效应和网络效应,逐步形成由单纯国内洗钱过渡至跨境洗钱的趋势。
例如,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破获特大非法经营外汇案,犯罪团伙利用信息网络包装成跨境电商,骗取金融机构结汇,为境外博彩类、交友类网站非法转移灰黑资金,涉嫌洗钱28亿元。
2024年初,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公安分局破获了浙江省首起数字人民币洗钱案件,犯罪团伙与境外诈骗集团勾结,利用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的商户作案。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根据当前国内外反洗钱态势,结合2021年以来陆续出台的《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精神,借助我国作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员的优势和中美宣布美国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合作的契机,围绕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等内容对现行《反洗钱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亮点包括以下几点:对反洗钱打击范围作出重大调整,义务主体范围覆盖全经济活动主体,对收益所有人实施穿透式管理,建立机构与监管部门、客户与金融机构间的沟通通道,对“特定非金融机构”实施法定化处理,提出反洗钱跨境监管的核心价值取向,大幅度提升反洗钱处罚金额等。《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的重大调整将有助于支付业各参与方对标国际同业,提升反洗钱实际操作水平,通过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相结合,推动中国支付业高质量成长。
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迅猛,为国民经济作出重大贡献,亦成为洗钱高发领域。跨境电商执行海量非面对面交易,参与方包括网络购物平台、支付机构、银行、海关、物流企业等众多机构,各参与方分别结算款项、分头监测交易活动,造成资金流向的分割,难以追溯完整的资金流,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提供了可乘之机。
支付机构宜对从事跨境电商贸易的商户实施尽职调查,设立严格审核程序。支付机构应提高合作电商平台准入门槛,把控准入资质,严格审核电商平台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客户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公地址、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经营状况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尽可能核实相关信息,防范犯罪分子借助电商平台并利用银行及支付机构处理非法跨境资金。支付机构需与银行合作办理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应按照《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有关要求核实合作银行资质,与银行就从事跨境电商商户尽职调查建立互信机制。
支付机构应加强跨境电商洗钱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结合监管部门发布的行业指引,加强跨境电商洗钱监控。支付机构可参考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及埃格蒙特集团联合发布的《贸易洗钱风险指标》进行相关监控。这些异常交易指标包括以下特征:多具备空壳公司特征;支付或接收的贸易款项为大额整数金额,明显与公司所处行业交易特点不符;货款支付给毫无关系的第三方;账户显示的交易笔数或金额与客户陈述的商业活动不一致;频繁出现大额、高频等异常或可疑交易项下的购付汇与收结汇;跨境资金周转率异常,不符合业务特点;与贸易实体相关的交易活动突然增加后进入休眠状态等。支付机构对异常交易展开尽职调查时,可要求相关机构提供物流信息、货物信息,进行最终客户调查等,对可疑交易客户开展排查。
支付机构可借鉴国际同业经验,与其他金融机构、海关总署、公安机关等机构共建反洗钱数字化平台,分享客户尽职调查数据信息,联动建立完善的跨境电商资金追踪机制和可疑信息共享机制,相互对齐系统、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反洗钱规定和要求,形成反洗钱行业合力。例如,2024年6月,新加坡大华银行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模型和网络检测能力,根据对账户交易模式和资金流向等异常情况的监测结果,深入分析可疑交易和银行账户,成功识别并冻结与洗钱相关的110多个可疑银行账户,携手反诈骗中心共同打击非法交易。
支付机构还可经由国家反洗钱监管部门,与国际合作伙伴和各利益相关方合作,预防洗钱风险,保障金融资产安全。例如,新加坡为落实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措施,授权反诈骗指挥处向银行客户发出警示,2024年3—4月,成功阻断3000起以上欺诈案,避免了合计约1亿新加坡元的资金损失。支付机构可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实际操作中与上述机构互通有无,对标相关国际标准和做法,做到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