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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保险诈骗案频现,行业防诈骗任重而道远!

保观  · 公众号  ·  · 2024-12-27 19:30

正文

保观 | 聚焦保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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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各方努力下,行业内查处了大量诈骗案件,有多人被监管终身禁业。


比如,今年6月14日,监管披露,陈春英(时任平安人寿韶关中心支公司第二营业区一部代理人),因为保险代理人实施诈骗行为,被终身禁业。


7月22日,监管披露,木克热木·吉力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对集资诈骗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


8月23日,监管披露,莱丽·孜比布拉(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保险代理人),对非法集资事项负有责任,被终身禁业。


另外,去年7月,监管网站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辛素琴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身份,多次推销高息存款项目并伪造收款凭证骗取若干被害人钱财的诈骗行为,被监管予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而近日国家监管总局披露的一起行业诈骗案,让我们了解了诈骗者完整的作案过程,极具警示和教育意义。


1

利用高额回报承诺借款,

平安一代理人欺诈近600万元


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尹丽在保险机构工作期间,对原保险代理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终身禁业。经有关媒体查询,尹丽原为平安保险员工,因为诈骗多人数百万,已经被当地法院判处诈骗罪并入狱。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发文指出,经查,尹丽在保险机构工作期间,对原保险代理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分局拟作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据官方信息显示,尹丽,1967年出生,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梅河口市,(原)梅河口市平安保险公司职员。多份文书指出,尹丽曾经向多人借钱,数额巨大,但最终无力偿还。其中,有单笔诉讼金额超百万。


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至2020年3月,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共受理19件被告为尹丽的民间借贷案件,涉案数额600余万元,且陆续仍有出借人到法院咨询借款人为尹丽的民间借贷立案事宜。法院认为,尹丽仅为保险公司职员,其现债权人人数众多,借款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需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11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吉0581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尹丽诈骗罪成立,责令其退赔众多受害者损失,但并未披露其具体刑期、诈骗钱财的具体金额及去向。


根据监管通稿,尹丽是依靠其代理人身份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诈骗。同时根据其中一份文书显示,有受害人向法院起诉称,自2018年2月23日开始,尹丽陆续向自己借款,其以银行汇款方式付给尹丽,双方写有借条,约定月息2分,即年化利率24%。


该利率明显要高于正常借贷利率,结合尹丽的代理人身份, 我们推测其极有可能是其向原告承诺了高额的回报利息,从原告角度看,大概率一方面没有抵抗住高额回报的诱惑,另外又认为尹丽身为金融从业者,有更多“路子”让钱增值, 因此便将钱借给尹丽,后续出现了借款无法正常收回的情况。


此次诈骗案件也是很典型的以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造成受害者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的案例,这也是行业内高发的一种诈骗案例。


除此之外,国内还存在大量代理人骗取高额佣金的案件。


如今年6月,北京警方破获涉案金额超过2300万元案件,涉案团伙核心人员出身保险公司代理人,后服务某家保险经纪公司,在高达80、90%的佣金刺激下,以老年人为目标人群以“长险短做”的套路诱骗消费者缴纳高额保费,以提升工作业绩、赚取巨额佣金。


另外,今年3月,西安警方破获涉案金额超过1200万元案件,涉案团伙为谋合资寿险公司代理人,利用新人双佣+新人推荐、管理津贴等激励政策下,首年佣金利益超过首年保费的管理漏洞,大量招新人签署虚假保单,获取高额佣金后集中退保,令合资险企受损严重,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团队逮捕。


2

成熟保险市场诈骗手段更丰富,案件细节更隐蔽


事实上,代理人诈骗的案件并不局限于内地市场,在国外和香港等发达保险市场,也存在代理人诈骗事件。


如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美国《平价医疗法案》计划注册期间,一些保险代理人未经客户明确许可变更保单,赚取佣金,导致客户无法享受医疗等资源甚至欠国税局税务。据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过去三个月处理了1200多起相关投诉。


保单被变更的背后,有多重原因,梳理来看,包括程序松散、ACA投保期限延长以及信息透明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代理人仅凭个人姓名、出生日期和州名,就可以通过联邦交易所Healthcare.gov或直接投保平台,获取保单持有人的保单情况,导致代理人进行保险诈骗的难度非常低,从而引发了一系列诈骗行为。


另外,今年10月发生的一起骗保案则直接震惊了全美。10月初,加利福尼亚州中区检察官办公室发文称:2名诈骗犯涉嫌伪造影像检查项目、临终关怀项目骗保,金额高达5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85亿),目前已被逮捕。



据报道,两名诈骗犯为一男一女,47岁的亚历克斯·阿历克斯萨尼安 (Alex Alexsanian)和36 岁的索菲亚·沙克利安(Sophia Shaklian),两人针对“Medicare”策划了一起长达数年的骗保计划。二人通过各种手段,指使多名外籍人士开设多家医学影像中心、开展临终关怀和姑息治疗项目。而这些“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和外籍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均归二人管控。


一切完成后,二人以需要提供影像检查、临终服务为由,向联邦健保署申领经费。此外,沙克利安(女)还经常使用化名,向7家医保机构提交索赔。但实际上这些“医疗机构”从未提供过相应的影像检查及临终关怀服务。该案数额之大,性质之恶劣令人瞠目结舌。


此外,2021年香港太平人寿出现了“挂单骗佣”案,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太平人寿助理分组经理周某坤将18份保单挂在蔡某珈、郑某心、薛某衡及李某贤4名代理人头上,太平人寿签发保单并发放约360万港元佣金等,周某坤接受大部分款项。蔡某珈等3人因帮处理230万港元被控洗钱罪,李某贤假冒他人身份投保骗佣65万元,周某坤还涉嫌在保单转让文件中假冒客户及有关人士签署。


另外在2017 年底至2018 年6月,香港宏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中介人刘承恩,被控与两名投保人串谋,讹称二人受伤,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诱使友邦保险向二人支付至少逾12万元意外保险赔偿。两名投保人已承认控罪。


3

打击保险诈骗,需监管、保司、消费者一起出手!


针对保险诈骗现象, 国内监管机构也一直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打击力度。


2024年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召开了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决定自2024年4月底至11月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


6月1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保险行业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的倡议书》提出,聚焦保险欺诈风险较高的领域,依托数据支撑进行深入研判,通过集中力量,对高风险领域进行有针对性攻坚,提升反保险欺诈效能。


但整体来看,保险诈骗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环节,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难以有效遏制。因此,保险业防期债需要政府、保险公司、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监管侧,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界定保险诈骗行为的性质和处罚措施,并通过加强法律的震慑力,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不敢轻易实施诈骗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保险行业的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保险诈骗行为。


保司侧,要不断提升风控能力,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完善的风控体系,包括继续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保险诈骗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保险科技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控和预警能力,尽可能的将风险消灭在第一步。


消费者侧,监管要联合保司积极展开各类防诈骗宣传活动,加强消费者教育,普及保险知识,减少保险诈骗的发生。 另外,监管、保司还可以与公检法相关部门开展合作,进行相关防诈骗知识科普,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保险诈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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