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信公司创始人、CEO唐宁
数字普惠金融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本文介绍了数字普惠金融的中国实践,并对未来发展提出趋势性判断,同时对如何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做出建议,并对监管提出建言。
普惠金融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模式创新让传统金融服务变得更加高效、便利、包容、可触及,以下沉至市场更多元化主体来实现对其服务的有效覆盖,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互联网+普惠金融”之后,随着数字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也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
在金融科技飞速发展之际,金融业随之而改变,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利用各种技术实现对客户的精准细分以及场景与生态的有效构建。不同场景下不同客户、不同场景下同类客户,以及同一场景下同类客户与不同客户,均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获得更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然而,目前无论是从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金融效率的进程,还是金融业对创新的认识来讲,数字普惠金融本身还处于起步与发展阶段,从业界与监管层角度来讲,均需要通过创新来适应或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促进金融业更好地融入并服务实体经济。
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小额信贷。实践表明,小额信贷推动了普惠金融的最早期发展,对于中小微企业、个人、农户来讲,信贷需求也是首先展现且最为旺盛的需求,且国际上普惠金融的发展也是从小额信贷开始的。第二个阶段是微金融。围绕客户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比如支付、保险、存款、理财、消费金融等,从而衍生出各种普惠金融的场景与服务。第三阶段是能力建设,这个需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来讲始终都存在。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之后,帮助企业打通线上线下平台与渠道,整合内部资源,或通过个人信用教育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添砖加瓦。这三个阶段并不是割裂的,而是混合推进的。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落地也是多维度、全方位的。
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移动互联技术的飞速发展,同时中国金融业与发达国家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利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来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也存在更大空间。另一方面,从行业角度来讲,一批掌握了国际先进技术和金融知识同时又了解中国国情的企业家在改革开放后30多年以来成长起来,成为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科技的中流砥柱。另外,中国金融监管对于创新并没有实施高压政策,而是通过智慧监管的方式探寻风险防范和创新发展之间最适合的平衡点,监管抱着学习态度,严把风险底线的同时,不断学习金融科技领域创新,并通过自身创新来保护与促进金融创新,这在国际上来说是相当难得的,因此从监管的角度而言也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了施展空间。
G20 杭州峰会提出《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升级版以及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作为本届G20轮值主席国,中国主导了数字普惠金融框架的设计,并倡议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这均是建立在中国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经验之上。且经过飞速发展之后,整个行业的问题也得到了充分暴露,监管因此而更有针对性的治理也为世界提供了经验。
目前,互联网保险、网贷行业、消费金融等不同形态的普惠金融新业态层出不穷,未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与成熟,对不同金融需求的场景进行构建,对人群进行打破物理空间与行业分化实现以兴趣、习惯或某类特征的客户细分等,对用户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完善等都会使得金融科技企业更好地服务“长尾”,并找准自身定位与商业模式,获得更为长足的发展,整个行业也将会因解决不同的金融需求而呈现出更加百花齐放的局面,各类企业将结合自身能力、自身禀赋、战略方向来明确自身模式与方向,各类企业将彼此竞争彼此依存,打造出优胜劣汰、良性发展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系统。与此同时,监管对于整个不同的细分领域也会提出相应的监管框架。
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存在着打通“最后一公里”的痛点。从信用建立、资金获取的前提来讲,首先要解决的是相关数据的打通和共享的问题。随着普惠金融机构越来越多,相关性的数据也越来越多,如何有效地进行数据分享和数据打通,成为促进行业数据整合和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础。以网贷行业为例,因为各平台的数据并不十分透明,有时候也是出于保护投资者隐私的考虑,出现了一个人或者一家企业能够从不同平台上实现多次借贷,这对于企业自身与网贷机构而言风险均很大,因此,信用信息的整合、分享、打通能有效地解决“一人多贷、多头负债”的问题。而在信用数据的分享采集和使用方面若实现真正的无障碍使用,还需要各方面的推动和努力。
同时,科技金融在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与整个金融业发展的同时,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因此此前出现了一些跑路、欺诈的现象。如何将这些伪金融创新有效识别,区分开创新的行为、机构与犯罪的行为、机构,并严格把握金融监管底线,利用科技手段将后者准确打击,依法惩处,这也是监管与行业需要共同继续研究的课题,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投资者教育。若整个市场上的投资者是理性的、长线的、注重价值的,会让市场变得理想而长效;如果投资者缺少对不同资产类别的识别,过于短视、过于急功近利,对于金融产品相关风险不够重视,就有可能会重蹈覆辙,盲目相信比如保本保息、刚性兑付的说法。这对于投资者自身和整个市场都是不利的。因此,数字普惠金融在投资者教育方面也需要企业、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等共同的努力。
科技在改变着金融的边界,带来跨境金融合作与创新,这也为各国监管层带来挑战,需要跨境、跨界的监管研究与合作。目前各国监管层对于金融科技、数字普惠金融等的监管沟通越来越频繁,共识越来越多,比如《高级原则》的提出正是基于各国的监管共识。而中国的智慧监管对于世界而言是很好的实践,杜绝“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组合拳式的监管可为其他国家所借鉴。比如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各有分工、行业内自律组织保持互律的同时也帮助行业内企业与中央、地方的各个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及时传递各类信息,降低风险的同时,降低监管成本。同时,行业内优秀企业带头做好创新的同时,结合自身防范风险的实际经验给自己戴“紧箍咒”,这种经验可以分享至行业与监管层,最终为监管政策出台建言献策。
同时,也有很多国际监管经验可以为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所借鉴,比如大家熟知的“沙箱监管”,在某些领域可以进行创新试点,允许部分企业在践行过程中与现行监管条例有一些突破,并在全程中密切监控其创新成果,如果效果好,再来推广;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及时矫正或停止。中国监管在符合自身发展的同时,也须博采众长。
对于企业而言,则需要在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框架下严控风险,找准定位有效创新。一定要做好金融人才和科技人才的获取和协同,确保创新能满足用户需求,给用户更好金融服务和消费体验的同时,传统金融人才能够根据金融监管做好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数字普惠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即风险管理和合规。因此,企业也需要自身有一道防线来把规范与发展结合好,将风控和利润增长结合好。
另外,政策制定者与消费者也需要看到数字普惠金融对解决“融资贵、融资难”问题的贡献。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过程。目前,数字普惠金融行业利用科技,使得金融服务覆盖了一些以往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到的人群,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融资成本无穷大的“融资难”问题,也在某些领域降低了某些以往过高的民间借贷的融资成本。但是,要真正解决“融资贵”的问题,需要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各类数据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完善等逐步推动。未来随着这一切的发展,因不同人群、不同需求、不同场景、不同数据信息、不同信用状况、资金的时效性等等因素,各类客户获取资金的融资成本也将呈现层次化的分化和匹配。
金融科技对于经济发展十分重要,政府和企业应当就此达成共识,共同努力帮助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和群体享受到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好处。有了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认知作为基础后,智慧监管对于金融科技的发展十分关键。监管需要在过紧和过松之间找到平衡,一方面清楚指出违规的界限,另一方面推动金融创新的发展。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十分有智慧,例如,政府在出台严格的相关政策前,会提前与企业沟通征询意见,也会推动成立行业协会,让企业更好地进行自律。
本文刊于《清华金融评论》2016年12月刊
编辑:王蕾
欢 迎 订 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