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银监局局长表示,辖内债委会对个别困难的煤炭及钢铁企业进行了帮扶,采取无还本续贷形式
“无还本续贷”,一般用于化解小微企业债务风险问题。近年来经济压力较大的黑龙江省,将这一政策用到了钢铁、煤炭等困难企业上。
5月25日,在银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银监局局长包祖明表示,目前对全省155户国有企业组建了债权人委员会,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的企业稳贷、增贷,创新运用无还本续贷政策,成功帮扶钢铁、煤炭等重点国有企业解围脱困。
会后,包祖明向财新记者指出,享受到此政策红利的企业,包括黑龙江第一大钢铁企业建龙钢铁、及黑龙江第一大煤炭企业龙煤集团。公开资料显示,黑龙江建龙钢铁曾在2015年被银行收回信贷资金7亿元,陷入资金困境;龙煤集团从2013年开始年年亏损,截至2015年末负债规模已经超过600亿。这些企业全靠银行不断借新还旧,源源不断“输血”支持,资金链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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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银监局表示,2016年至今,该局重点救助的困难企业包括建龙钢铁、龙煤集团、北满特钢、雨润集团、华鹤集团、天合石油。其中,建龙钢铁、龙煤集团风险得到初步化解,雨润集团、华鹤集团的资金紧张的风险得到缓释,企业能够维持正常经营;北满特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天合石油正在救助过程中。
包祖明向财新记者强调,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前提下,债委会对银行觉得值得帮的困难企业,会运用这一特殊政策。“债委会明确这个企业值得帮,现阶段有一些资金的问题,过一段可能会好转;这种企业的产品是有市场的,生产经营也比较正常,技术还是先进的,我们就认为,可以不用先还本金再倒一下续贷,相当于把贷款审批前置。”他指出,以前这类企业的续贷方式一般是贷款到期后展期,银行需看企业是否符合展期条件,这需要企业归还本金后,银行再追一笔贷款。
具体而言,黑龙江银监局指出,对于成立了债委会的困难企业,在“有政府协调会议纪要+续贷措施向省银行业协会备案+企业不欠息”的条件下,允许各债权行对企业实行无还本续贷,并通过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银行传导实施“无还本续贷”的政策导向。各债权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部分银行实现了原有贷款条件不变更和“无还本续贷”,解决了长期困扰建龙钢铁、龙煤集团因自筹资金先还后贷影响生产经营资金的问题。
2014年,银监会正式鼓励向小微企业实行“无还本续贷”的政策,一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彼时联保互保模式开始破产,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连环爆发。
在2014年6月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时任银监会二部主任杨丽平表示,从解决融资贵、融资难问题的角度出发,我们也会考虑改变过去传统的“先还后贷”的做法,“如果银行认为企业符合条件,到期以后不用还本金,还款到期之前提前介入,对这家企业进行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续贷。这样就解决了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中间要有一个过桥,垫高了融资成本’的问题。”
2015年12月末,福建银监局正式印发了《福建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新常态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推动“无还本续贷”增户扩面,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彼时钢贸危机从长江地区蔓延至福建地带,信用风险暴露。
相较之下,对于大型国有企业,银行业普遍的做法仍是通过收回再贷、重组续贷、或展期再贷。比如在“黑金大省”山西省,当地银监局针对七大煤企的存量4000亿元贷款,将其中原期限较短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组为转型升级中长期专项贷款。不过,有股份行部门总经理对财新记者提醒,一般而言,银行仅能对同一主体重组贷款一次,重组期限一般是两年,“两年过后,企业还是活不了,到时候又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