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知识产权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主办,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发布的权威媒体。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登记≠确权!福田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  2 天前  
企业专利观察  ·  比亚迪降低充电成本的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 ·  5 天前  
企业专利观察  ·  比亚迪降低充电成本的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 ·  5 天前  
锦缎  ·  最近这阵子,要小心“锚定效应” ·  5 天前  
锦缎  ·  医美IP困局 ·  5 天前  
知产库  ·  最高院改判“一键转卖”发货地管辖权案 ·  5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中国知识产权报

凤凰网因推广“凤凰宝”被北京农商银行告了,咋回事?

中国知识产权报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4-20 11:02

正文

编者按:北京农商银行自2013年5月7日起获得“凤凰”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为第36类金融服务等。因认为天盈九州公司经营的凤凰网擅自将“凤凰宝”作为“现金理财账户”的名称侵权,前者将天盈九州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天盈九州公司赔偿农商银行50万元等。欲知详情,请往下读。


  原标题:凤凰网推广“凤凰宝”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商银行)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盈九州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天盈九州公司赔偿农商银行50万元等。


  农商银行起诉称,其自2013年5月7日起获得“凤凰”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为第36类金融服务等。“凤凰宝”是其推出的一款余额增值产品,为消费者提供相关金融产品的开户、在线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且该产品具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及知名度。天盈九州公司经营凤凰网(www.ifeng.com),擅自将“凤凰宝”作为“现金理财账户”的名称,为消费者提供基金投资或相关服务,侵犯了农商银行“凤凰”商标的专用权。农商银行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300万元等。


  庭审中,天盈九州公司辩称其没有提供金融服务,其提供的是信息网络和广告服务,即发布平台。农商银行“凤凰”商标与凤凰网上出现的“凤凰宝”不是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不会导致混淆和误认。凤凰是通用词汇,不是独创的词汇,不具有显著性。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天盈九州公司系涉案商标的使用人,即使他人与该公司共同使用了涉案商标,天盈九州公司亦应与相关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天盈九州公司未经农商银行许可,在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农商银行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已侵犯了农商银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本案中,天盈九州公司主张“凤凰宝”栏目下的理财产品由他人经营,但其没有提交案外人经营“凤凰宝”金融服务内容或案外人主体资质、双方合作内容的证据。


  上述商标用于金融服务等,相关市场上亦存在多家以“某某宝”命名的金融服务,相关公众的注意力应更着眼于“凤凰”二字。最终法院认定“凤凰宝”与“凤凰”商标构成近似。天盈九州公司在类似服务中使用近似商标,且在相关服务介绍中语焉不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武英琦)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责任编辑:赵世猛 编辑:吕可珂 高云翔)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推荐文章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登记≠确权!福田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2 天前
锦缎  ·  医美IP困局
5 天前
电商零售头条  ·  又一场颠覆革命!70%的快递员要失业?
7 年前
思想聚焦  ·  真正爱你的人是这样的
7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