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4年3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户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七)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往届生须在2024年3月18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3月18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面向优秀辅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对象范围:在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年限计算到2024年3月18日)且仍在岗的辅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五)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属于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区属公立医院,本次招聘的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照温鹿编〔2015〕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六)本公告发布后,如计划表中招聘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