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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是一种幻觉吗?(下)|微思客

微思客WeThinker  · 公众号  · 时评  · 2017-03-30 08:11

正文

王培 | 微思客撰稿人



进化过程最重要也是最高级的阶段就是文化的进化。丹内特相信,文化进化与生物进化一样,背后的很多东西是不为人知的。他援用了彼得·戈德弗雷-史密斯(Peter Godfrey-Smith)的定义,从该定义出发,进化的概念显然可以用于更广阔的领域:


经由自然选择的进化也发生在人类社会中,因为


(i)人类社会中不同成员的特征产生了变异,

(ii)这种变异导致了不同的繁衍比例,

(iii)这些变异是可以遗传的。


就生物的情况而言,变异是由DNA的变异造成的,并通过繁衍、交配或其他方式得以传承。但同样的进化模式也适用于并非由基因导致的行为变异,而这种行为变异之所以能传承下去,只是因为人群中的成员复制了这种变异行为,无论它是一种游戏、一个词汇、一种迷信,还是一种穿着风格。

 

这就是理查德·道金斯所谓的令人影像深刻的“模因”(memes)所要表达的观点。丹内特认为,“模因”这一概念在描绘信息和文化进化方面是非常有用的工具。他将“模因”重新定义为:


它是一些行为(广义上的)方式。这些方式可以被复制、被传播、被记忆、被教导、被避免、被谴责、被炫耀、被嘲讽、被模仿、被审查、被神圣化。


“模因”包括了如下一些模式化的行为:将棒球帽反着戴在头上,或者,以某种形状修建一扇拱门。然而,“模因”的最佳例证是我们的语言。一个词汇,就像一个病毒,需要一个寄主来繁衍。一个词汇只有最终传播给他人,而他人通过模仿习得该词汇,它才能存活下来:


就像一个病毒,它被设计出来(主要通过进化)激发和增强它自身的复制,它所产生的每一个标记,都会出现在它后代身上。传承自上一代的一系列标记形成了一种类型,这种类型就好比是一个物种。


“类型”(type)和“标记”(token)的区分,来自于语言哲学:“tomato”(番茄)这个词属于一种类型,而任何关于它的发音、文字和观念都属于一种标记。不同的标记在物理形态上也许非常不同——你可以说“tomayto”,我可以说“tomahto”——让这两种不同发音指向同一种类型的,是不同的人所共有的感知能力。这就是为什么当人们用不同的口音说同一种语言,或者用不同的字体写同一种文字时,人们还能理解彼此所说所写的原因。

 

一个孩子开始学自己的母语时,他并不理解语言是如何运作的。丹内特相信,很可能,语言同样是由未经人工设计的方式产生的,也许,它最早产生于人们无意识地将声音与前语言的思想相结合(而且不仅是声音,还包括身体语言:正如丹内特所观察的,我们发现我们说话时很难不摆动我们的手臂。这表明,最早期的语言也许有一部分是无声语言)。最终,这些模因整合在一起,形成了我们所熟知的语言。有着丰富表达能力的语言具有非常复杂的结构,却被大量的人群所共用。

Alan Turing; David Levine创作

语言允许我们在表达不在场的事物时超越时空限制,允许我们积累共享的知识体系,允许我们通过写作在个人脑海之外存贮知识。语言的这些作用带来了广泛的共同知识和实践,而这些知识和实践散布于创造了人类文明的诸多心智和人群之中。语言还让我们得以将注意力集中于我们的思想,并由此有意识地自上而下地发展出了富有创造性的科学、艺术、技术和制度设计。

 

然而,这种自上而下的研究和进步只有深植于一种能力才是可能的,而这种能力很大程度上是自下而上通过自然选择实现的文化进化的结果。丹内特并没有贬低个人才能的贡献,他只是告诫我们,不要忘了这一切之所以能发生,是因为有着必不可少的前置条件,不要忘了数千年来相互竞争的模因之间的“军备竞赛”——完全未经设计的进化以及语言的产生和消灭正是这方面的例证。

 

当然,人类大脑的生物学进化,以及大脑与文化在过去五千年的同步进化,让所有这一切都成为了可能。然而,在当前这个时点,我们仍然只能猜测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丹内特引用了最新的研究成果来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大脑的构造是神经元自下而上竞争和相互作用的产物——神经元的运作方式部分应合了模因的影响。但是,无论神经元运作的细节是什么,如果丹内特关于我们是物质实体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所有的理解能力、所有的价值观、所有的感知能力和思想观念都是真实的存在,这种存在通过中枢神经系统得以表征,既呈现给我们“显现影像”,又能让我们形成“科学影像”。

 

这就把我们带到了意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丹内特持有一种不同的而又明显矛盾的观点。我们关于这个世界和我们自己的显现影像不仅包括物理身体和中枢神经系统,还包括我们具有精妙特征的意识——感知、情绪和认知——也包括我们对他人和其他非人类生物的意识。为了与他的“显现影像”观点保持一致,丹内特坚持认为,意识不是现实的一部分,至少不是像大脑那样的现实,而是一种特别明显和有说服力的用户幻觉,这种幻觉是我们与他人互动以及约束和管理我们自身行为的必要条件。总之,意识就是幻觉。

 

你可能会问,既然每一个幻觉自身都是一种意识体验——与现实不相符的一种体验——意识又怎么可能是一种幻觉。因此,对于我来说,我不可能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具有意识:正如笛卡尔那个著名的观察,我自身意识的真实性是唯一一件我不会受到蒙骗的事情。丹内特回避了这一显而易见的矛盾,将我们带到了他的观点的核心之处:在意识和一般意义上的心智方面,他拒绝承认第一人称视角的权威性。

 

这一观点非常怪异,很难用语言表达,但它与上世纪中叶在心理学中流行的行为主义有某些共同之处。我们拥有主观内在生活——不能仅仅用物理术语去描绘——的有意识的生物,丹内特相信,这种想法是一种有用的虚构。这种虚构可以让我们预测有意识的生物是如何行动的,也可以让我们与那些生物进行互动。他发明了一个术语“heterophenomenology”来描述(这是完全错误的)一种现象:我们每个人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充满了颜色、形状、味道、声音、家具影像、风景等等——归咎于与他人的互动,而这种互动还包含了他人对于这个世界的表征。

 

在丹内特看来,现实是一种表征,这种表征是人类行为的基础,而我们却对这种在神经结构中发现的表征所知甚少。同样,我们对于我们心智的概念也所知甚少。那种概念没有捕获到内在的心智现实,而是把心智当成了我们需要与他人就我们不同的能力和性情(有时,也是为了掩盖这些能力和性情)进行沟通的一种结果。这是一种粗糙而便于理解的看待心智的方式。


然而,奇怪的是,我们关于我们心智的第一人称视角与我们关于他人心智的第二人称视角并没有太大不同:我们无法看见、听见、感觉到我们大脑中复杂的神经机器是如何搅动的,但我们不得不对心智给出一种简明而易于理解的版本,而用户幻觉的概念对于我们是如此之熟悉,以至于我们不仅把用户幻觉当成是一种现实,而且还当成是所有已知现实中最不可能被还原和最紧密的一种现实。


问题在于,丹内特不仅得出结论说,在我们行为能力的背后还有很多不为第一人称视角所知的东西——这当然是正确的——还得出结论说,无论第一人称视角向我们揭示了什么东西,这些东西都只不过是神经机器运作的一种产物。换句话说,当我看见美国国旗时,在我看来,我的主观视野中出现了一些红色的条纹,但这只不过是一种幻觉:仅有的现实发生在我的视觉皮质中,这是一个我无法描述的物理过程。这就是关于意识的“一个简明而易于理解的版本”。

 

我记得马克斯兄弟[i]说过一句台词:“你会相信谁?我,还是你撒谎的眼睛?”丹内特想让我们无视再明显不过的现象——在意识状态中,我们能够立即意识到真实的主观体验,包括颜色、气味、声音、触觉等等,这些体验即便的确是由神经运动形成的(或者,也许既有神经方面的原因,也有体验方面的原因),也不可能全部用神经术语来解释。另外,他之所以想让我们无视这些现象,是因为这些现象的实在性与科学上的物理主义不相容。在他看来,物理主义为现实设定了外在边界。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丹内特是在“不惜一切代价捍卫一个论点”。

 

如果我对他的理解是对的,他就是在要求我们用行为主义的方式来理解我们自身:当我似乎拥有一种主观的意识体验时,这种体验只不过是一种信念,它呈现在我将要说出来的话当中。在丹内特看来,当我看到美国国旗时,出现在我视野中的红色条纹只不过是那种信念的“意向性客体”(intentional object),就像圣诞老人是孩子过圣诞节时在脑海中浮现出的信念的意向性客体,而没有哪一个意向性客体是真实的。回想一下,丹内特认为,即便树木和细菌也有自己的“显现影像”,这种影像只能通过它们的外在行为而得到理解。同理,人类也是如此:“显现影像”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影像。

 

我们没有理由以科学的名义去接受这种对心智的歪曲理解。而正是将心智排除在研究视野之外,自17世纪以来物理学才有可能获得如此巨大的进展。这个世界存在着比物理学所能解释的更多类型的实在,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一种神秘主义:这只不过是承认我们还没有一个可以解释所有事物的理论,科学将不得不扩展它的边界,以解释与当前的物理学所能解释的事物完全不同的事物。我们不应该认为这种想法会带来极端的后果,尤其是给丹内特所钟爱的自然科学和生物学带来极端的后果:当前的进化理论,在形式上仍然是一种纯粹的物理理论,正如丹内特所想的那样,如果意识不是一种幻觉,进化理论就必须将非物理因素整合进对意识的解释之中。物理主义仍然是一种被普遍接受的理论,但科学不会因为用人为裁剪的数据去迎合流行的理论而得到进步。

 

书中还有很多内容我没谈论到,比如,教育、信息理论、生命起源之前的化学反应、意义的分析、可能性的心理学角色、心智种类的分类、人工智能。对于人工智能历史和前景的反思、我们应该如何管控人工智能的发展以及如何与之相处,丹内特给出的回答是明智而有益的。他总结说: 


我认为,真正的危险不是机器比我们更聪明,从而篡夺我们掌握自身航行之舵的能力,而是我们过分高估了对最新的这些思考工具的理解,在机器还远不具有我们的能力之前,我们就过早把控制权交给了机器。


我们应该让新的认知假体(也即人工智能)继续成为人类的仆人,成为人类的工具,而不是人类的合作者。人工智能的“天生”目标是由它的创造者决定的,它应该透明而积极地回应用户的需求。


关于人类心智的真实属性,丹内特在某种意义上持有一种古老的观点,这种观点要追溯到笛卡尔时代。他对笛卡尔抱有敬意,提到了他称之为“笛卡尔引力”(Cartesian gravity)的力量,一种从第一人称视角去看待事物的能力。他把产生幻觉的意识领域称为“笛卡尔剧院”(Cartesian Theater)。毫无疑问,这种观点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而推进对意识的理解的唯一方式,是让相关研究者尽可能充分地发展和捍卫他们相互竞争的概念——正如丹内特在书中所做的那样。即便读者认为他的新书的整体观点并不令人信服,但他们还是会在书中发现很多有趣的内容。


请回覆关键字“意识”,阅读上篇。

编辑: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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