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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峡都市报(haixiadushibao),已获授权转载
部分综合:简单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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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
是莆田一大学体育系在校学生,
今年22岁的他才刚上大三,
但他却在给学妹女友林某
喝的饮料中掺进了迷药,
并将其强奸。
犯罪嫌疑人周某与被害人林某同为莆田一所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周某读大三,林某是他的学妹,两人于去年11月中旬在学校组织的一场活动中认识,此后周某向学妹林某发起攻势,猛追林某,但林某一直未予接受。
今年情人节,周某甚至追到林某老家河南,两人方才建立起恋爱关系。
但林某同时也表示,
没有一年半载的相处时间是不会和周某发生性关系的,周某对此也表示同意。
2017年2月24日
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来找女友林某,称自己的网店被封,想要借用林某的身份证重新开个网店,两人便到仙游县鲤城街道的速8酒店开房上网。
当被害人林某在房间内上网的时候,周某趁机将其事先从网上购买的迷药掺进一杯热饮料中,并诱骗被害人喝下该饮料。待被害人迷糊之后,犯罪嫌疑人周某强行与林某发生了性关系,并打开手机录像功能将过程录下。
次日,被害人林某察觉到自己被男友下药迷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审讯,周某对自己下药迷奸女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仙游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因一时冲动,周某将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林某的果断报警点ZAN!
周某这么渣,
但是八妹还是能看见一些责怪女孩的言论,
她为什么要走进那个房间?
他们都是男女朋友关系了啊!
她活该!
事实上,
就算已经结婚,只要女方说不,
就不能强行发生性关系!
而林某所遭遇的,是“
熟人强奸
”!!
所谓熟人强奸( Acquaintance Rape),是指在双方认识的情况下,其中一方以暴力、威胁、恐吓等形式,未经对方同意,强迫另一方与其发生性行为的情况。2009年,欧洲委员会针对欧洲地区的一项强奸案研究显示显示,近67%的强奸案施暴者认识受害者——居!然!有!这!么!多!
而更令人惊异的是,普罗大众对「熟人强奸」的认知更是充满了诡异争论。一个最常见,几乎是「全球通行」的反应是:责怪受害者。
你也有错啊!?
强奸案件中的谬论与事实
在各大网站收集的许多此类强奸案件下评论中的「误读」,其实,只要稍微细想一下,就会发现真是非常无理、愚蠢甚至可笑的:
「被强奸的女性活该,谁让她们跟男人进屋呢。」
—— 黑天走小巷就活该被抢劫么?同理,没人应该被强奸。与男人共处一室当然不代表同意发生性行为。
「既然你认识他,怎么还不知道他是强奸犯?」
——拜托,没有哪个犯罪者脸上写着「坏人」,尤其是与自己有社交交集的人,他们看起来都是「普通人」。
而最荒唐的「误读」恐怕要数以下这条:
「女人嘴上说『不』,但其实心里在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