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总体身处犹太富裕阶层,拉赫尔周围的女性大都嫁得如意郎君:如亨丽埃特 ·赫兹(Henriette Herz,物理学家马库斯 ·赫兹的太太,成功组织了当时的第一个犹太文化沙龙)、多萝西娅 ·施莱格尔(Dorothea Schlegel,浪漫主义代表人物弗里德里希 ·施莱格尔太太,犹太思想家摩西 ·门德尔松的小女儿)、拉赫尔的妹妹萝丝 ·莱文等。拉赫尔曾经也对自己的同化前景充满信心和期待。在她看来,虽然犹太人整体被社会所排斥,但她个人的特殊性和优越性可以战胜民族的一般性和边缘性。她相信自己的命运将是不同的、格外幸运的:换言之,她拒绝和其他犹太人共命运,她期待并且相信自己会是一个例外。
然而婚恋的多舛远超出了拉赫尔的预期。和芬肯施泰因(Finckenstein)伯爵的恋爱是她的最先也是最接近成功婚姻的一次恋爱。初识时拉赫尔二十四岁(一七九五),她自信而富有魅力,他们相爱并订婚,但伯爵最终由于家族压力等原因与拉赫尔分手。这段关系的终结给二十八岁的拉赫尔带来了几乎致命的打击:她全部的骄傲、自尊和希望,被打落一地。她在信中写道:“一个人,如果经历了最彻底的痛苦,就再也不会开心了。”之后的数十年里,她虽然又与各种男性有过恋爱或暧昧关系,如梅特涅的首席智囊根茨(Gentz)、西班牙驻柏林公使秘书乌尔吉乔(Urquijo),但这些男人要么根本没打算娶她,要么就过于平庸。
拉赫尔的梦想破灭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悲剧不是个人悲剧,而是犹太人的悲剧,一切受压迫群体的悲剧。饱受不公待遇的边缘人们,梦想着各自的逃离,越个别越好。他们没有意识到,个人的逃离,从短期来看,是艰辛而不彻底的;从长期来看,更是必然失败。如果犹太人只是把共同的历史看作各自的厄运,如果他们追求的同化只在私人领域展开而全无集体意识,那么他们各自的成功将会是转瞬即逝的,甚至是助纣为虐的。个人不得不面临这样的选择:用阿伦特的话讲,就是要么当边缘人,要么当暴发户;在更极端的情况下,就是加缪所言的 “受害者还是刽子手 ”。个人的同化努力使得 “压迫—受压迫 ”体系不断自我强化,直到最后任何个人努力都不再可能,直到其通向纳粹之路:它绝不是一条解放之路,它只能是一条死路,通往大屠杀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