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3.0版)》的通知,对旅行社组织研学旅游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禁止虚假宣传
旅行社在宣传研学旅游产品时,必须真实、清晰、准确地明示课程内容、实践点位和师资情况,严禁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关键观点2: 严格管理研学旅游服务供应商
旅行社需确保服务供应方证照齐全、资质合格,并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同时鼓励更高标准、更安全的服务。
关键观点3: 规范费用收取和账户管理
旅行社收取研学旅游费用时,必须按规定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转入员工个人账户,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关键观点4: 强调行程安排和变更管理
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标准,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与随队老师或学生法定监护人沟通并确认。
关键观点5: 严禁打着名校旗号收客
旅行社不得利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名誉进行虚假宣传,应从正规渠道办理预约申请。
正文
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3.0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北京全市旅行社组织研学旅游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
《通知》要求,旅行社对研学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必须真实、清晰、准确明示研学旅游课程内容、实践点位、师资情况。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不得欺骗、变相欺骗和误导诱导学生家长,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应从有关高校为中小学校提供的正规团队渠道办理预约申请。
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
旅行社应针对研学旅游参与者都是中小学生,具有自身生活能力差、社会经验少、组织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隐患多等特点,确保供应方证照齐全、资质合格,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鼓励供应方为未成年人研学旅游团队提供更高标准、更安全的服务,并将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标准等信息向组织方进行备案,严格落实“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等旅行社用车“五不租”规定。
收取研学相关费用不得转入员工个人账户
《通知》要求,旅行社收取研学旅游定金或费用时,要按规定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通过添加旅行社员工私人微信、支付宝等,将研学旅游定金和费用转入旅行社员工个人账户。
不得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
《通知》强调,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提前做好进入热门景区和研学旅游点位的有关确认工作,确保研学旅游团能够正常落实行程安排。遇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行程或安排时,应与随队老师或者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逐一书面签字确认。对不同意更改行程或安排的游客,要妥善安排,坚决杜绝发生甩客、甩团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