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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书)民主与法制时报采访《刑法全厚细》作者冯江教授!|刑法库

刑法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07 08:00

正文


        刑法库注】 冯江教授编著的刑法全厚细收录全面、内容厚实、注解细致、编排实用自出版以来一直受到刑事实务人员的青睐和传颂。2016年7月28日、2017年6月15日两度被《检察日报》专题赞叹并推荐;2017年5月28日更是罕见地被《法制日报》整版报道!2017年7月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刊发了薛应军记者对冯江教授的采访,全文如下:(文末有赠书)


该书不仅对法律条文进行详细释义、对疑难问题详细解答,还收录了大量内部请示答复和涉刑规定等,曾两次进行较大规模修订,被读者称为“刑事书中的航空母舰”。

  

□本社记者 薛应军

 

“刑事书中的航空母舰”“得此书可安刑事天下”。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江经过多年的酝酿、调研,在分析市场上同类书籍优点与不足基础上,按照自己的体例、框架设计编撰了《刑法全厚细》一书。

该书甫一面世,广受好评。有读者说,它“收录极全面(无遗漏)”“有了该书,一夜达到专家级别”。还有读者说,“开庭时,法官看到我捧着此书,庭后一问都是书友,距离马上缩小了很多”。今年4月,该书第三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因发现问题而编著

 

大概10年前,冯江发现市场上的大多刑法工具书存在不足,遂开始关注、思考刑法工具书编撰问题。“要么法规不全,要么法规更新不及时”。另外,除法律和正式的司法解释外,还有许多涉刑文件(比如地方公检法等部门针对某具体案件请示及其答复,甚至会议纪要等)会极大影响定罪与量刑,但这些文件很少被收录,在全国人大、“两高”、公安部、司法部等权威部门网站上也很难窥其全貌。

比如:2010年重庆文强涉黑案中,京城某知名律师抗议检方援引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并未发布施行。事实上,该《纪要》已经在2009年12月15日印发。

另一方面,有些已废止的法规仍被作为办案依据。

比如:最高法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法释[2013]2号),已废止了《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法复[1994]10号),但直到2016年仍有法院一审、二审、重审均直接依据该《批复》判处被告人重婚罪。

其次,网上流传的司法文件有可能并不真实。比如,某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非法集资案件时,援引了网上广泛流传、显示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于2015年7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非法集资犯罪的通告》,但经冯江核实,该《通告》系河南省开封市公检法三家联合印发。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上诉案件也暴露了该问题。某公司依据一家知名网站收录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提起上诉,但经最高法当庭核对,该《纪要》内容虚假。

“要么只是简单收录法规资料,要么与行政性法规的衔接断裂。”冯江还发现,原刑法工具类书籍收录法规资料时,大多没有指出新旧规定或不同部门规定之间的冲突,许多条文无具体理解,遂决心编撰一部收录法规全面、效力甄别明确、体例架构实用的刑法工具书。

2011年左右,冯江正式付诸行动。他自诩,几乎把市场上所有同类书籍都买回来研读,一不小心成了某网店VIP会员,在核实相关法规、文件过程中,结识了在最高法、最高检工作的诸多朋友。2014年5月,该书第一次付样印刷。2016年4月,该书修订后再版。2017年4月,该书第三版出版。

 

突破“法不如释”怪象

 

该书编撰工作辛苦而枯燥。冯江说,编写法律书籍最重要的是法规资料准确。他们常常为核实一份文件而历时十天半月,甚至更长时间,特别是对一些非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我们需要逐一核实清楚其发文部门、发文日期、发文字号等,力争做到来源可靠,内容准确”。

冯江发现,各时期、各部门发布的法规(包括司法解释、请示答复、涉刑规定、内部业务文件等)数量之大,让人惊讶,且有很多重复性规定。有的已明显超过适用期限,有的内容之间存在冲突,有的已被废止仍在使用,更没有人能说清楚现行有效法规到底有多少。

比如:最高法研究室就“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又改判应如何处理减刑问题”,在1992年1月20日答复陕西高院时说“1964年(64)法研字第16号《批复》不再适用”,在1994年6月13日答复浙江高院时又说“请参照我院1964年2月20日(64)法研字第16号《批复》办理”。

“目前的司法实务中,法源众多。”冯江说,我国在法律之外,不仅有正式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还有很多形形色色的“通知”“规定”“答复”,甚至会议纪要等。这些文件被各级法院奉为司法依据,就连最高院自身也将其与正式司法解释等同视之。

冯江表示,近年来相关部门印发的各种规定篇幅越来越大。比如: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共290条,但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376条,最高法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548条,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708条。

“这些规定,很多内容都是对上位法的重复,大有架空刑诉法之势。”在冯江看来,这导致各级司法实务工作者,不仅要熟谙法律、司法解释,还要掌握各种类型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大大增加了其工作负担,也造成了“法不如释”的怪象,应引起足够重视。

另外,很多法规没有公开,甚至被定为“秘密”“机密”,导致司法实务工作者没有一个权威地方可以集中统一查询。比如:《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本身也被规定为“秘密”。“既然一项规定会影响对当事人的谳罪科刑或刑罚执行,就没理由不让公众知晓”。

冯江表示,正是因为大量法规没有公开,大家没有一个权威地方可以集中统一查询,才有了《刑法全厚细》的编写和市场存在。但他希望,国家权威部门能把法规整理与清理工作做好,让公众能方便、快捷、准确地查询到最新、最全的法规,同时明确该法规的适用,“而不再需要本书”。

 

“三最”定位引好评

 

冯江认为,该书与其他同类书籍最大的区别在于它定位清晰、力争做到“最新、最全、最实用”。“只要法规发生较大变化,本书都会及时修订,甚至每次重印都会更新内容,并在‘刑法库’公众号上不定期公布更新内容。”它收录了许多工具书没有的内部业务文件,还对各种法规、案例进行了罪名分解等。

该书自出版以来已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修订。冯江说,修订的主要原因是刑法修订或新司法解释出台。因为之前的书名较长,读者相互推介时总难以记住全名,常以“冯江编写的那本什么疑难注解”或以“全厚细”等代称之。因此,第三版取名“刑法全厚细”。

但不管是之前的《刑法适用指导与疑难注解》,还是如今的《刑法全厚细》,均广受读者好评。《检察日报》曾推荐该书称“可以一览立法全貌”,网红检察官深海鱼说该书“内容全、更新快、实务性强,许多文件……甚至闻所未闻”,《法制日报》也整版报道了该书。

冯江说,该书至少有三方面价值:一是对条文详细释义、对疑难问题详细解答;二是对法规效力仔细甄别、对法规间冲突详细标注;三是收录了大量的内部请示答复和涉刑规定。它非常适合法学师生和法律研究者、司法实务人员、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法律爱好者。他还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强调,“购买本书后,如果觉得内容不值,可以找我退货!


牛气源于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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