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威廉·福克纳《喧哗与骚动》北京燕山出版社2015版
普通读者阅读《喧哗与骚动》时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最关键的原因便是这部小说奇特又美妙绝伦的结构。它复杂精致,每个地方都像宇宙飞船的零部件般精准、精确,散发着奇妙、幽暗的光芒。当然,福克纳的本意或许并非如此,《喧哗与骚动》中仍能读出他渴望与读者沟通的诚意。
我们必须承认,福克纳是革新小说艺术的先驱之一。他对传统小说艺术的大胆革新和创新,让他成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体家。《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在小说形式上大胆创新,借用了音乐上的复调结构和从神话故事脱胎而出的对照法技巧,将恢弘的主题融入精致的形式之中,使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达到了高度的完美统一,可以说,开辟了现代派技巧的新天地。
音乐中的多声部音乐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主调音乐和复调音乐。区别在于:在主调音乐中,有一个声部的旋律性最强,处于主要地位,而其他声部只起陪衬作用。主调音乐以和声学为主要创作技法。学者叶宪在《〈喧哗与骚动〉中复调结构与对位法初探》中这样概括音乐中的复调结构:“在复调音乐中,若干旋律同时进行,组成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从横向关系看,各声部在节奏、重音、力度、时间起讫以及旋律线的起伏等方面各有独立性;从纵向关系看,各声部又彼此形成和声关系。复调音乐以对位法为主要创作技巧。而对位法主要有两种手段:对比和模仿。对比就是使曲意在各声部之间互为补充或相辅相成,偏重从变化中求得统一;模仿则是在一个主题型内作各种节奏的、音区的、调式调性发挥,偏重从统一中求得变化。”
如果把主调、复调概念在文学概念上加以对应,我们可以发现,“流浪汉小说”结构和“巴尔扎克小说”结构与主调音乐极为神似。在这些作品中,有一个声音占有绝对优势,并由它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和决定作品中人物的命运。
还有一类作品与此不同,其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声音在并行发展,彼此间相互独立又互相补充,但是各个声音组合起来,又构成一部完整统一的作品,作品的主题也包含孕育其中。这就酷似音乐中的复调音乐。毫无疑问,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就是这类作品的典范。
在这部小说中,福克纳采用了音乐中的复调结构形式和对位法中的对比方法来对整部作品进行谋篇布局。小说中的四个部分就如同音乐中的四个声部。它们相互独立又相互呼应。每一部分的叙述者都以自己的声调讲述各自的故事。这四个部分的内容又是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
《喧哗与骚动》的第一部分,是“班吉”声部。福克纳通过这个白痴的简单思维,恍惚地叙说了康普生一家三十年间的家庭变故。主要事件有:姐姐凯蒂爬上梨树看屋内动静;凯蒂失贞;凯蒂结婚;大哥昆丁自杀;班吉被阉割;康普生先生病故。在这一系列事件中,对凯蒂的回忆最多。康普生一家人中,只有班吉能够沉湎于破碎的记忆,也只有他,没有在意识的经验中遭受痛苦。有西方研究者说班吉是一面“道德的镜子”,通过它,能照出他者的人性。福克纳自己也说,他在写班吉时感到“一种明确实在而又难以描绘的激情——一种热切而欢乐的信念,一种对惊奇的期望”。他认为这种激情与冲动是不会再出现的。显然,他的这种预判是不准确的。《喧哗与骚动》 出版后的第二年,《我弥留之际》诞生,主人公艾迪的小儿子瓦达曼仍然是个白痴。从人物设置上考量,我觉得瓦达曼这个人物毫无意义,或许是《喧哗与骚动》中班吉的形象让福克纳爱不释手,因此在《我弥留之际》中他再一次设置了弱智的角色。通篇看关于瓦达曼的十个章节,对引发事件、诠释主人公艾迪的内心世界并没多大意义,我觉得不如将他的叙述更多地转让给沉默寡言的卡什(艾迪长子)。另外次子达尔最后精神崩溃,也成为类似瓦达曼般对世界保持混沌状态的人,等于人物雷同化。
昆丁是第二声部。他在自杀前情绪高度亢奋,神志混乱,回顾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体现了一个贵族青年知识分子的苦恼和悲伤。昆丁从父亲那里继承了贵族的道德观念和道德传统,把家庭荣耀和道德完善视为圭臬。妹妹凯蒂失贞后,他信奉的古典道德标准受到了侮辱与损毁。妹妹的离经叛道是他精神崩溃的最重要因素。最后他投河自尽。
杰生是第三声部。这一部分是杰生的自白,是他扭曲灵魂的真实写照。杰生从小就自私自利,并不良善,成人后更是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凯蒂因失贞导致离婚,使他没能如愿到银行工作,这让他对妹妹恨之入骨——这个憎恨的理由可笑且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将这种愤怒转移到自己的外甥女、凯蒂的女儿小昆丁身上。他的思维逻辑都是依靠金钱来维持的。或者说,这是一个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为人生准则的家伙。为了报复妹妹凯蒂,他应允让凯蒂看一眼女儿小昆丁,当钱到手后马上翻脸将汽车开走,导致凯蒂人财两空,那段凯蒂哀求他的描写无疑是此书最动人的细节之一。他将凯蒂每月邮寄给小昆丁的生活费扣留下来据为己有,同时在精神上虐待小昆丁。这导致小昆丁最后偷走了杰生的钱财离家出走。
迪尔西是第四声部。在这一声部里,福克纳通过康普生家的黑人女仆迪尔西之口,讲述了4月8日发生的事情:一是复活节那天,肥胖笨拙的老仆人迪尔西带着班吉去教堂;二是杰生得知小昆丁偷走了他的钱财后,驾车追赶小昆丁;三是迪尔西的外甥小黑仆勒斯特赶着马车送班吉去墓地。这一部分着重描写了迪尔西这个人物。迪尔西地位低下,生活艰苦,但她忠心、忍耐、谦恭、善良、有毅力,具有朴素的爱心和强烈的同情心。福克纳说:“迪尔西是我自己最喜爱的人物之一,因为她勇敢、大胆、豪爽、温厚、诚实。她比我自己要勇敢得多,诚实得多,也豪爽得多。” 迪尔西和前面三兄弟(一个白痴、一个自杀者、一个偏执狂)对照,我们不难领悟,他们不但昭示了他们自己的命运,而且代表了整个人类的生存状态,体现出人类生存状态的复杂性:既因循守旧冥顽不化,又心怀慈悲聪颖灵悟,既丑恶卑鄙,又敦厚温顺。迪尔西之所以让我们感动,是因为这个人物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芒:爱心、同情、牺牲、信念和尊严。多年后,福克纳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上再次用自己的声音重申了这些古老美德对人类的重要性。
把小说的四个“声部”进行比较,会发现它们是互相独立的“旋律”,这四支“旋律”平行发展,互不干扰和排斥,没有主次之别,也没有高下之分,或者说,没有一个“旋律”的音响压倒其他的“旋律”,每个“旋律”都能将其他“旋律”的音响衬托得更为明朗清晰。
如果说班吉是“童声”,那么,昆丁则是“咏叹调”,杰生是“男高音”,迪尔西是“女高音”。
复调音乐演唱
班吉“声部”印象式的“跳跃童声”衬托出昆丁“声部”近乎疯狂的“咏叹调”;杰生“声部”阴冷的“男中音”和迪尔西“声部”明亮清透的“女高音”形成对比,由此构成各个“旋律” 之间的比照关系。这些都呈现出“复调旋律”的特征。从结构看上,把《喧哗与骚动》称为对比式复调结构是比较恰宜的。
另外,在《喧哗与骚动》中,四个“声部”各自独立,但“声部”的“旋律”是有共鸣的。这个“共鸣”就是凯蒂。
整部小说中没有凯蒂独立的章节,但是她出现在所有的章节里。可以说,凯蒂才是这部小说的灵魂人物。福克纳自己曾经说过:“开始时是写一个小女孩穿着泥乎乎的内裤,爬上树透过客厅的窗户,想看个究竟。她的兄弟们没有勇气爬树,只好等着问她看到了什么。于是我让第一个兄弟讲述这个故事,但还不够,那就是第一章。我又让第二个兄弟讲,但还不够,那是第二章。我又让第三个兄弟讲故事,因为凯蒂对我来说太美丽了,太动人了,不能降低了身份让她来讲发生的事。我认为通过其他人的眼睛来观察她,倒更加动人心魄。第三章不够,我就自己出来讲述发 生的一切——那就是第四章。但我也讲不好。”“我不可能再度捕捉到凯蒂,就像我无法找回死去的女儿。”无论是在班吉部分、昆丁部分还是杰生部分,凯蒂始终在左右他们的行为,如幽灵穿行在雾林中。批评家多伦·福勒说:“凯蒂似乎同时是缺席的又是在场的,福克纳以她唤起了一种缺席的在场,或者是缺席的中心。”还说:“用拉康的语汇来说,凯蒂在小说中充任的功能是一个母亲的形象,表现为母亲 / 他者之形象,母亲是被他者建构出来的。”凯蒂才是这三部分的真正主人公,是一个无声的、沉默的核心,是三个声部的“共鸣”。还比如对于杰生自私狠毒的性格,从班 吉“声部”、昆丁“声部”、迪尔西“声部”都能感受到,这样的例子在《喧哗与骚动》中比比皆是。福克纳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运用“和声”技巧,无疑增加了小说的厚重感和命运感。
《喧哗与骚动》各部分的句型结构和语言风格虽然差别极大,但是都跟叙述者的身份相一致。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当代小说家里,鲜有人能做到将人物语言和人物身份高度重叠、神形合一。夸张些说,即便以写实能力著称的十九世纪小说家也望尘莫及。托尔斯泰擅长全景式、宏观式地描摹时代里的风景、风俗、阶层、人物、故事,对人物的塑造更是登峰造极,可他更擅长的是从全知全能的、俯瞰的上帝视角来剖析人物,如巴特在《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中所言, 叙述者既在人物内部(人物内心发生什么他都知道),又在人物外部(他从来不与任何人物相混同)。他超越时空,他无所不知,他无所不在。
[美]威廉·福克纳
而福克纳则是让人物从自己的内部发声,这种声音独特、沉静、美妙又无比真实,他藏在人物的灵魂里,凭人物的意识与感官沟通客观世界,“其活动范围只限于人物的内心世界,只是转述这个人物的内心活动,通过这面屏幕来反射外在的人与事”(见徐岱《小说叙事学》)。所知有限,但正是这种限制,对于作家来讲是莫大的考验——托尔斯泰式的结构模式始终以人物为事件核心,是一种纯朴的线性结构,而福克纳式结构不以外部的客观现实为映现,它更看重的是心灵深处的意念、情绪、感觉、欲望的幽微奥妙。人物内心世界瞬息万变、深不可测的特性塑造,对小说家来讲,无疑是个艰难而且危险的工程。
可以说,福克纳是小说复调大师。他的这种创作手法(或者说是写作技巧)日后对国内外作家的影响可能远远超出了当年评论家们的想象——如果他知道百年之后还有人在研究他这种写作手法,还有作家在前赴后继地学习并使用这种写作手法,他或许会得意地喝上几杯朗姆酒——即便是最骄傲最内敛的人,也会喜欢别人对他身体力行的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