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天熠遇到老常的那天,老常举着个牌子,一身灰尘,不知道走过了多少的城市街巷,牌子上写着:小文,男,三岁,左脚脚踝有月牙状胎记,于XX年X月X日X地丢失。
还印着一张小男孩照片,肉嘟嘟的,笑起来很可爱。
常天熠在孤儿院的围栏里看到了老常,那年他十岁,刚从人贩子手里被人救出来,找不到父母,被送到了孤儿院。
老常一直在走,对每一个看过来的人诉说小文的长相,希望有人能回应他一句。
走累了,他挨着围栏坐下,从破旧的中山装衣兜里掏出一个干裂的馍馍啃,他啃得有些急,一些碎屑掉在衣服上,他用手拢了放进嘴里,结果被呛到了,咳得撕心裂肺。
常天熠隔着围栏,递过去一杯水:“给。”
那只是一杯随手从院子里的自来水龙头里接来的水,有些难闻的漂白粉味儿,老常不嫌弃,接过水一通猛灌,末了长舒一口气,对常天熠感激地道谢。
常天熠指了指他的牌子:“你儿子?”
老常黑黢黢的脸上笑了笑:“是啊,”他打量了一下常天熠,“他要没丢,该跟你一般高了。”
常天熠垂下眼:“我都不记得我爸妈长啥样。”
老常心里一酸,这孩子早熟得让人心酸:“你多大了?”
“十岁。”
“跟我儿子一样大。”老常叹了口气,“你爸妈呢?”
常天熠摇摇头:“不知道,我被人卖给乞讨团伙,帮他们去街上乞讨,乞讨了两年,警察来了,把我们都带走了,别人都有爸妈来接,我没有,就到这儿了。”
老常差点落下泪来:“孩子,别难过,你爸妈说不定也跟我一样,一直在找你。”
常天熠直勾勾地盯着他:“我不难过,这些我都记不得,都是阿姨告诉我的。”
他说完拿着杯子走了。
他穿着一条不合尺寸的牛仔裤,只能遮到小腿,下面穿着一双有些大的拖鞋,没穿袜子,已经是秋天,他一双脚冻得有些发青。
老常的眼睛习惯性地落在他的脚踝上,这是他找孩子这么多年来的习惯,每见一个孩子,都会去注意他的脚踝,期待能看见那个月牙状的胎记。
没有胎记,老常没有失望,因为已经习惯了。
但是很快他脸色一变,他看见,这孩子脚踝上虽然没有胎记,却有个不小的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