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方正出版社微信公众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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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上班,不少人带着家乡的土特产送给同事、朋友,让身边的人一起感受自己“家乡的味道”。那么,党员干部收受单位同事赠送的家乡特产是否违纪?怎样才是正常的礼尚往来呢?
下边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一、收同事赠送的家乡特产是否违纪
一般来说,一个单位的同事都来自五湖四海,逢年过节都会回家乡探亲访友,有时会带些家乡的土特产给同事,如果该
土特产价值较小
,且
不影响自己及对方正常履行职权
,而且
自己有时也给予对方土特产等小礼物
,那么这些土特产基本上
可以算作正常礼尚往来的范畴
。
但是如果
收受的土特产可能影响到自己或对方公正执行公务
,或者
土特产的价值较大或者属于贵重物品
,
明显超出了正常礼尚往来的范畴
,根据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2023年版《条例》第九十七条)
,
则属于违纪行为
,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如果
送礼的同事有请托事项需要自己利用职权
为其提供帮助,收受礼品
价值较大
的,则
可能涉嫌受贿
。
二、如何界定正常的“礼尚往来”
所谓的“礼尚往来”,是指在礼节上讲究
有来有往
,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
。而且这种礼节性往来
要
与当地正常
经济、生活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等相适应
。我们党向来禁止党员干部违规收礼,尤其是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否则,根据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版《条例》第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