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无讼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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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问题、合伙人未缴纳出资的风险、员工加班成本太高怎么办

无讼法务  · 简书  ·  · 2017-11-27 19:04

正文

新经济形势下,每天成立的公司多如牛毛,公司之间的合并分立更是屡见不鲜,那么企业之间合并或分立之后,企业的员工怎么办?是全部遣散还是必须由新的企业继续录用?新企业可不可以更改这些老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这些由企业合并分立而来的劳动人事问题,今天都将为大家解答。

除此之外,还有众多创业伙伴关心的个人为合同作担保的注意事项;创业过程中其他创始人没缴足出资的风险;员工经常加班的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的方法等问题,今天无讼法务,都将为各位创业伙伴一一解惑。

1.创业者提问:我们公司要和别的公司合并,我们公司原来的那些员工怎么办,我们和员工签的那些劳动合同还继续有效吗?

无讼法务 :仍然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原单位权利义务的新单位作为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原企业在注销前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再由新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原单位中的工作年限予以保留。

2.创业者提问:如果两家关联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从一家变更到另外一家,如何处理比较好啊?重签劳动合同,还是签主体变更协议呢?

无讼法务 :如果新公司对员工的要求和之前一样,则可以变更主体;如果有新的要求,则采用从上家公司离职,到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

比如原公司在合同中规定早九晚六,新公司要求八点半上班,则可借此机会通过重新签订合同,来约束管理员工了。

3.创业者提问:公司被合并,新公司与原有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其中包含一些原来劳动合同中没有的条款,可以吗?

无讼法务 :可以按照新的条款执行,但如果新条款在本质上降低了劳动者原有的薪资待遇,规避了原来劳动合同中公司本应承担的一些义务,则企业要承担相应的不利责任。

4.创业者提问:和员工签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无讼法务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企业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在他们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限制它们在一定期限内不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签订竞业限制条款,需要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否则可能导致竞业限制条款不具有约束力。

5.创业者提问: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补偿可能导致无效,那保密协议是不是也必须支付补偿金,否则也会无效?

无讼法务 :具体需要根据员工的身份确定,如果员工是董事、监事、高管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他们本身就负有保密义务。如果需要负担保密责任的是普通员工,则需要按月支付保密费用。

其中高管指的是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6.创业者提问:我们公司员工经常有加班的情况,怎样计算工资才能尽量减少用工成本呢?

无讼法务 :互联网等初创企业,员工加班是经常发生的现象。为此,企业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会增加非常多的用工成本。如果企业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则可以灵活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经劳动局备案,才属于不定时工时制,否则均按照劳动法律规定的时间执行。

7.创业者提问:有员工需要办理签证出国旅游,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开具在职证明,有什么需要注意或规避的风险吗?

无讼法务 :最好在复印件上注明“仅供办理签证使用”,以防复印件被用在其他用途;在职证明需要注意一定要如实填写,不要为了提高员工的签证通过率而填写虚假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身份证复印件也应当注明用途,没用的身份证复印件要及时销毁或是将身份证上的信息涂抹掉,防止盗用。

8.创业者提问:我要为公司的合同提供担保,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无讼法务 :如果您要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请在保证合同上明确注明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否则法律默认您将承担连带保证,将会承担比一般保证更多的责任。除此之外要在合同上注明保证期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起6个月;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2年,则保证期间默认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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