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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给了南通“一禁了之”的勇气?

顾子明说  · 公众号  ·  · 2024-03-30 23:42

正文


本文是圆方的第780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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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南通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中说: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大家的关注点主要在于:

“民俗还是封建,到底谁说了算?”

“中国历有祭祖传统,把这个说成封建迷信,合不合适?”

“一刀切太武断了”
……


包括央媒(央广网)都发声: ……不该以“封建迷信”为由简单粗暴禁止人们焚烧冥纸,甚至处罚制造、销售冥纸的商户。这样的管理是机械式、不切实际、缺乏人情味的,应该慎重对待。城市管理是系统工程,要讲法规,也要看传统习俗、世情世理,不能为方便管理而顾此失彼,更不可“一刀切”。 ……

其实,关于殡葬管理,各个地方之前都有一系列的规范引导,而这次南通之所以引发这么大关注,主要是清明将至,大家伙都要回乡扫墓,这个事算是戳中了大家的 “痛点”……

只不过这个 “伤害人民感情和习俗” 锅是否应该 “南通” 去背,其实是有待商榷的。

大家好,我是圆方,今天我们一起聊聊:

是谁给了南通“一禁了之”的勇气?

认真去看 “南通” 的通告全文,其实会发现,“南通”严格意义上只能算是 “照本宣科”, 而不太能算 “肆意妄为”。

我们一条条对照国家颁布的《殡葬管理》看一看。

大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违反该通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而中国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是于1997年7月11日经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分总则、殡葬设施管理、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罚则、附则6章24条。

而后面,只在2012年11月9日修改过一次,把《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去认真看看《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明确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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