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最新部发布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下称规定)。
其中提到鼓励用人单位
全额报销
单位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公益性继续教育
,
跟搭子一起了解下吧。
《规定》中提出,
执业药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药师注册执业的必要条件。
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的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
其中还提到了几项利好执业药师们的政策。
执业药师经用人单位同意,
脱产或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执业药师的约定,保障工资、福利等待遇。
鼓励用人单位
全额报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
,
提高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活动
。
执业药师参与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期间,或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提供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的,
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
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系统备案,继续教育学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