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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周五监管层对巨额再融资集中回应,今晚彩虹股份就发布公告,对其定增方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主要是融资规模进行了大幅调减。
要知道这次定增已经折腾接近一年半的时间,最早一版董事会预案是2015年10月发布的,期间经历了大幅调整,定增规模从70亿提升至230亿,
但又恰逢2016年定增监管年,该方案始终不得成行,上周五监管层又明确表态,呵呵!这版方案立马将融资规模缩减至192.20亿元,套用一句陕西话“弄啥呢(干什么呢)”?呵呵,这版方案到底什么时候能成行呢?各位小伙伴且看且珍惜吧!
彩虹股份定增方案三易其稿
话说本轮定增可以追溯到2015年10月那一版,公司当时计划以10.42元/股发行不超过6.8亿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70亿元,其中60亿元拟用于投资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10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彩虹承诺认购金额为21亿元,合肥瀚和、咸阳金控均承诺认购10亿元,锁定期均为36个月。方案显示,合肥瀚和设立于2014年10月,其主要股东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而咸阳金控设立于2015年6月,由咸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方案一出,媒体便出现了不少质疑之声。
例如2010年,彩虹股份完成35亿元定增,用于建设8条五代、2条六代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期2年。实际上,2010年定增完成后到2014年,彩虹股份营业利润始终亏损,累计亏掉近41亿元。一方面,公司自身产能释放慢,转固偿债压力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发生重大减值,存货积压存在报废风险;另一方面,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日元贬值更是造成基板玻璃价格雪上加霜等。
不过更超出预期的是,2016年4月公司重新发布定增方案,融资规模从70亿上调至230亿,且本次定增将导致实控人变更为咸阳市国资委。
具体来看,本次公司拟以6.74元/股发行不超过3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亿元。咸阳金控承诺认购60亿至75亿元;中电彩虹承诺认购35亿至45亿元;咸阳城投承诺认购20亿至25亿元;陕西电子、合肥瀚和承诺均认购10亿元。
以上述认购及此次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后咸阳金控持股26.82%,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公司原控股股东中电彩虹持股比例则将由24.60%降至20.46%。据此假设定增顺利实施,咸阳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新的实控人,本次定增将导致上市公司实控权发生变更。
募投项目方面,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40亿元用于增资咸阳光电建设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项目总投资280亿元,建设周期为两年,预计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98%,正常生产年销售收入为91.42亿元。
同时,拟投入募集资金60亿元增资彩虹液晶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349万片8.5代液晶基板玻璃的产能,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预计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86%,正常生产年销售收入为20.22亿元。此外,拟使用募集资金3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资料显示,咸阳金控设立于2015年6月8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资本运作以及资产管理。今年3月15日,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拟出资20.8亿元增资咸阳金控,增资后将持有咸阳金控67.53%的股权,咸阳市国资委的持股比例为32.47%。根据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不向咸阳金控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参与咸阳金控的日常经营管理。另一名新引入的认购对象咸阳城投也具有国开发展基金背景。该公司由咸阳市国资委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87.7%和12.3%的股份。
公告显示,
本次咸阳金控通过定增入主上市公司,旨在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整合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价值。
一改再改募资规模缩水40亿元
不过方案归方案最终都要看落地,上述方案将融资规模3倍多,且达到了230亿之巨,巧的也是2016年恰逢定增市场监管年,监管层对于偿代补流之类的募投项目一再收紧审核要求。
据统计,2016年5月份以来,有近10 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案取消或调整了补充流动性资金或还贷项目。实际上,对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式再融资,监管层自2014 年起即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中要对补充流动性资金的测算依据、用途、合理性等作出详尽解释。对于通过再融资进行还贷的方式监管层也有相关规定。
而彩虹股份定增方案,有关230亿融资规模的调整和投向,恰恰是证监会9月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894号)反馈意见的重点问题,例如:
问题一:请申请人提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
问题二:请申请人说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策过程中,将融资规模从首次预案的70亿元增加到本次预案的230亿元,新增140亿用于建设一条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的考虑因素。
尽管对于上述监管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但融资规模并未作出任何调整,而恰恰是在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集中回应了关于再融资的问题,可参见
《
重磅!证监会正式集中回应定增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问题(附最新解读)| 定增并购圈
》,
融资规模恰好集中回应的问题之一。上市公司便立即对本次定增方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不仅调减了已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数额,也对发行规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调整。
公告显示,彩虹股份原定增方案中已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共5家,鉴于合肥瀚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因此具体发行对象调减为4家,分别为: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原方案,彩虹股份本次发行不超过35亿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230亿元。发行规模调减后,本次发行不超过29亿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92.20亿元,募资上限缩水约38亿元。
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彩虹股份原方案投资项目之一为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0亿元,调减为投入资金52.20亿元;原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亿元,调减后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