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两名学生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径直撞上。监控显示,当时车好像没看到行人一样直愣愣的撞了上去,怎么回事?
撞人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因为对面驶来的一辆车车灯太过刺眼,导致司机视线受阻,根本没看见路上行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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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个开远光灯的司机,你闯了多大的祸你知道吗?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在南京,同样是由于对向车道司机开远光,曾一天连发两起事故。人命关天,不当使用远光灯祸害多少人?琪姐曾经写过一篇专门吐槽“远光狗”的文章,痛斥这种行为:学了这几招,让滥用远光的人,从此“生不如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 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 用远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 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 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如有违反以上行为者,处罚款,并扣分。
视频里的这起事故主要是由对向车道车辆开远光造成的,肯定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撞人的轿车司机负次要责任,遇到看不清路况的时候要减速慢行,在学交规时都应该知道。另外被撞行人肯定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因为视频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路口并没有任何斑马线的标志,横穿马路太危险。不过好在行人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受伤目前正在医院治疗。琪姐在这里提醒大家:驾车时请避免使用远光灯,影响他人安全驾驶。改掉交通陋习,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