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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我用经济学思路提供一个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解决方案

经济学家圈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6-11 23:55

正文


“第五届中国企业绿色契约论坛及第七届SEE生态奖”于2017年6月5日在北京举行,以下是许小年发言。

许小年:非常高兴担任阿拉善SEE理事会的工作,也非常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谈一谈关于绿色经济和持续发展。

中国经过了改革开放30多年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上的成就,我们经济增长年平均可以达到10%,近几年有所下滑,但是如此长期的高速增长在世界经济史上都是少见的。这样高速的增长得益于市场经济的效率快速的资本积累和工业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高速经济的增长也和人为的压低资源的成本,特别是土地和矿山以及压低了环境成本有关。

由于改革的滞后,资源的成本和环境的成本无法反应在市场价格上,这种低成本虽然有助于GDP的高速增长,但是它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比如今天各行各业普遍存在的过剩产能,经济和企业的高负债,已经形成了可以看得到的风险,以及持续恶化的环境。我想说的是由于价格的扭曲,由于资源价格和环境的成本不能准确地反映在价格上,这种高增长所带来的后果是我们今天必须认真对待的严峻的挑战。

在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之前,像过去那样高的增长速度是无法持续的,不可避免的在过去几年中放慢。从长远来看,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比短期的增长速度更为重要。过去我们一直强调经济增长速度,今天当我们看到高速增长所带来的这些负面的影响,我们从思路上应该从追求增长速度转向追求增长的可持续性。这方面环境的保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的紧迫,因为我们的环境现在已经相当的脆弱了,无法支撑如此高速的增长。另一方面,高速增长30多年以后,富裕起来的民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污染的容忍度越来越低,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他们对于清洁的空气、水源、土壤这方面的诉求。过去被人为压制的隐性的环境成本正日益的显性化,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已经表现出来了,给政府的社会治理和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对于环境的污染在传统的经济学中把环境污染作为外部效应来处理的,对于外部效应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也是用监管和行政管制与处罚等等政府干预手段作为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当然是必要的,但是远远不够。

在这里我介绍一个新的思路,介绍一个制度经济学的思路,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创立的产权理论为基础的,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设想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另一个解决方案。

刚才我已经说了所谓外部效应就是没有人对其后果负责的活动,被称为外部效应。既然没有人对其后果负责,例如污染排放,那么这个事情就要由政府成起责任,这是我们传统经济学理论的逻辑。从科斯的产权理论出发,我们可以得到一个不同的思路和不同的解决方案,如果我们按照科斯教授的建议,明确民众的权利,比如说民众有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有饮用清洁水的权利,当一些企业建设新工厂的时候,在工厂周围的民众就会根据他自己的权利提出要求,或者要求企业进行补偿,我可以适度的降低对空气质量的要求。用经济学的话来讲,就是让渡部分清洁空气的权利,当然首先你要赋权,你要明确民众有呼吸清洁空气的权利。

企业要建一个厂,免不了要排放污染物,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幻想把污染降到零,而是降到人的身体健康能够否认的地步,起码也要把污染排放降到达到国家标准。如果我们明确居民的权利,那么企业就无法忽视民众的要求或者提供补偿,或者当民众不愿意空气质量出现任何下降的时候,企业就必须投资环保设备使排放达到标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把外部效应内部化,把过去无人负责的污染的排放变成人人都关心,变成跟每一个人的利益,跟每一个人的权利都相关的事情,并且通过在市场上的协商谈判给污染定价,用市场机制来找到污染和经济增长之间的一个平衡。

这就是科斯教授给我们的启示,把污染这个经典的外部效应内化为企业的成本或者内化为政府的财政支出。如果能够内化为企业的成本将抑制企业扩张的冲动,我们很多行业目前都为过剩产能所困扰,这些过剩产能的形成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我们过去没有把环境成本计入企业的总成本,鼓励了企业的过度扩张,形成了今天的过剩产能。用确权的方法来调动市场机制,能够实现在可持续经济增长和环境之间一个较好的平衡,这就是科斯教授理论对于我们今天治理环境方面、保护环境方面的一个启示。

空气和水源的确权其实不是什么新的想法,这样的事情我们过去都做过。比如说碳排放权的确定,就是科斯教授这个理论的一个早期的应用,给企业排放的权利和给居民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它的原理都是一样的,都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和我们最近在做的农民土地确权的道理也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可以理解农民土地为什么要确权,为什么要确定企业的碳排放权,那么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要给居民进行空气和水源的确权。通过明晰空气和水的所有权,大家听起来觉得好像有一点不好设想,空气的权利你怎么确定,这是可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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