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穿越回清代,幸而成为一名学子,历经县试、府试、院试、乡试、殿试,过五关斩六将,终于鱼跃龙门、金榜题名。就算没有跻身前列点为翰林,也是名列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三甲进士多半外放知县,加上省籍回避和冲繁疲难的考量,您多数会被外放到一无所知、无亲无故的某省某县。
在那穷乡僻壤里,有人脉盘根错节、个个堪称地头蛇的书吏和衙役,还有从未经手不知如何应付的钱粮、诉讼、仪礼、治安等大小政事,区区一人,该如何应付?
这个时候,您需要临时工,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整套临时工班子,带去那遥远的某省某县,随你一同开始官宦生涯。
雇佣一些临时工带到县府,替自己监视胥吏、办理杂务,成了每一位县太爷的不二选择。
秦汉以来,帝王与中央政府之间形成了“宫中府中”的二元政治体系,几千年浸淫下来,最基层的县级政权也未能免俗。六房书吏、四班衙役就是县衙的六部尚书、五军都督。有了外廷,县太爷本人自然也需要一班“宫中”人马差使伺候。
朝廷的“宫中人”由内务府度支,不用户部花钱,在县里,这种人就需要县太爷自己掏腰包雇佣,通常称之为“长随”。
有清一代,县衙的书吏、衙役都在本地任用甚至世袭,不但收入微薄且无晋升管道,固有的宗族、婚姻关系加上地方上人情往来,借助公务徇私舞弊、贪污索贿在所难免,糊弄不谙实务的上级官员更是天经地义。
身为士子出身的知县大人,如果仅仅依靠他们办事,必然陷入五迷三道、不知所以的境况,一旦东窗事发难免波及自身,轻则丢官去职,重则下狱掉脑袋。
于是,雇佣一些临时工带到县府,替自己监视胥吏、办理杂务,确保大小事务不生差错,成了每一位县太爷的不二选择。
“长随”原是明代从六品的宦官职务,在清代含义有变,但职能上仍有相似之处。
虽然受雇于人,但长随并不是县太爷家中的奴婢,只是在官场中临时雇佣的仆人,所谓“长随非在官之人,而所司皆在官之事”。在县衙之中甚至一县之内,到处都有需要长随的地方。
“门丁”是长随中最重要的一种。看官可能觉得,不就是一看大门的,用衙役即可,何必自己掏钱雇人?
如果这样想便大错特错了,门丁不是看门大爷,而是直接对县太爷负责的前台和督查,凡县衙人员出入、公文往来,都要经过他来办理。百姓前来求见,需要他查问通报;士绅前来拜访,也要他执帖传话。
收取公文的是他,把县太爷的批示发给书吏、衙役并监督执行的也是他。门丁不是自己人,县太爷连往来公文都把握不了,还怎么抚民治事?有些知县上任时,把自己家中多年的仆人带来做门丁,图的就是一个放心。
除此之外,县太爷还得带上随身小秘书“签押”,为您掌管公文签批收转、登记往来文件、核验内容正误。
负责官印保管的叫“用印”,以压名、骑缝等花样,避免书吏对签发的公文涂改作伪。
法庭助手名“值堂”,替县太爷做好审判准备、处理审讯细务。
税务助理唤作“钱粮”,监督赋税征收、上缴的各个环节,以免胥吏横生事端。
“司仓”、“管监”、“管号”则分别是县太爷在县仓、监狱、驿站的常驻代表,替老爷监督小吏办事,确保一切情况尽在掌握。
长随是县太爷的耳目和爪牙,不仅替老爷监督县衙内外的一应事务,甚至还会延伸到省里。
清代许多知县都在巡抚和总督的驻地派有长随,称为“坐省家人”,他们打探消息、联络事宜,也就是私人驻省办主任。从中央到省府都曾一再要求各县不得派长随驻省,可古今同理,根本管不住。
长随同样会徇私枉法,以权谋利,但因随上官流转,不敢也不能为害过烈。
长随既是流水的官与铁打的吏几千年斗争的产物,更是具有中华特色的官僚主义体系的先进成果。但长随为什么还是临时工?
长随只有身属雇佣,要靠主人吃饭,才会对委任给他的差事负起责任,谨慎供事,如若不然,早就和监督对象的书吏、衙役沆瀣一气了。
另外经济也是重要原因,全国知县薪俸和养廉银相近,但因家境、任职环境和个人品行不同,每人经济实力有异,有人雇佣二三十个,有人只雇佣七八个,如果整齐划一、列为编制,难免有各种不便。
长随不可或缺,却为社会所鄙夷,视为与仆役皂隶同列的贱民,不仅本人没有资格做官,连累子孙三代之内也不许参加科举。清代各级政府对基层官员雇佣长随没有限制,唯一的要求便是及时上报长随的身份、籍贯,用以造册登记,不使逾越的情况发生。
于是,长随经常不向主子汇报真实姓名,清代官员汪辉祖便说“长随与契买家奴不同,忽去忽来,事无常主”,甚至“里居、姓氏俱不可凭,忠诚足信,百无一二”。
纪晓岚曾为此提供了一个实例,说他父亲见过这么一位,在陈家做长随时自称山东朱文,在梁家做长随时自称河南李定,尤其恐怖的是,此人死后留有小册子一本,以蝇头小字详细记下所服侍的17位官员各种往来,以备挟制上官。
长随的身份没有前途,“钱途”便成为他们的重要人生目标。一般来说,县太爷雇一名长随,一年不过花费数两银子,但长随在其差使之内却可以上下其手牟取私利。
仅以诉讼一事,长随便可在呈递诉状、传唤被告、证人到堂、撤诉甘结、监狱探视等环节收取陋规钱,甚至代写诉状的状师也要向长随行贿。这便形成了一个怪圈,被雇来监督他人贪污索贿的长随,自己一样贪污索贿。纪晓岚曾说长随祭祀的神仙为“钟三郎”,就是中山狼的谐音。
不过,长随毕竟是外来人士,且会随上官流转,不敢也不能为害过烈,比起书吏、衙役们要让人省心得多,县太爷要用其长,就不能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师爷是协助县太爷处理公务的高级临时工。
刚刚当上县太爷,虽然饱读诗书十数年,但对于做县太爷必备的种种基本技能,恐怕也不甚了了。比如断案,科举不考这个,不懂很正常。问题在于,坐堂问案是县太爷每天都要面对的事情,不通律例该如何应付?
自学成才?怕是来不及了,《大清律例》有47卷30门436条,附例1042条,不花上一年半载什么也记不住。即便死记硬背,世间情事千千万,以往判例万万千,身处书斋五谷不分的县太爷哪儿有本事准确套用刑名?一旦生搬硬套错了,可是会被上官斥责、罚俸,甚至影响仕途的。
靠长随?不可能,若是一年几两银子便能雇来精通律例的司法专家,大清早就成为法治社会了。靠书吏?他们不定与原告被告哪一方沾亲带故,一旦居中作梗内外粉饰,案子断错了县太爷还是要跟着倒霉。
这种时候,县太爷多么希望能像狄仁杰一样有个靠谱的帮手,可以问一句“元芳,你怎么看”,最好元芳直接写完判词,说“大人,事情就是如此这般,请画押吧”。这倒不全是幻想,在清代,确实可以雇到这样的高级临时工——师爷。
师爷是口头的称呼,正式的叫法是“幕宾”、“幕友”。从这些词中可以看出,虽然同属临时工,但他们并非县太爷的仆人,更像宾客、朋友、高级顾问。
作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临时工,师爷们自然有其非同一般的价值,首先体现在职业能力上。以刑名师爷为例,他们不但精通《大清律例》、《大清会典》,还知晓种种从没听说过的典章制度,了解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程序。
他们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别有深刻认识,即使律例上没有的情况,也能靠独家积累、师徒相传的先例成案写出判决,即使不能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也可以使上司无刺可挑。
别以为这是小事,奏折师爷出身的晚清名臣左宗棠,在为湖南巡抚张亮基总理文案的时候,因办不好刑名案件屡遭刑部驳斥诘问,左大人时常垂头丧气、信心尽丧。直到他经人指点,再请上官另聘一位刑名师爷后,左大人才脱离苦海。
刑名师爷的专业性如此之高,甚至形成了著名品牌“绍兴师爷”,不但师徒传承,还发展成家族事业,绍兴府会稽县的陶家39人都曾游幕,蔚为壮观。
刑名师爷之外,还有专攻审核钱粮赋税、能找出藏在账本里的非法支出或亏空项目的“钱谷师爷”,核算收支出纳现金的“账房师爷”,起草奏折信函的“奏折师爷”、“书启师爷”,校阅试卷点选文章的“圈卷师爷”等,只有请不起,没有想不到。
同为士人出身的师爷,身价高,地位高,成为清朝临时工系统中的特殊分子。
身价是师爷作为高级临时工的显著标志。他们既然是县太爷的宾客朋友,那就不能像长随一样一年几两银子打发了。按照清代中前期的行情,普通奏折师爷的年薪从40两白银起跳,衙门中最重要的刑名师爷、钱谷师爷,年薪更达200两以上。
到嘉庆年间,出现了年薪过千两甚至达到2000两的刑名师爷,可以和知县一年的俸禄加养廉银比肩。简直是师爷拿了县太爷的收入做事,而县太爷得另外贪腐。
薪水之外,礼仪上的尊崇也是师爷身价的表现。县衙内的书吏、衙役、长随见之,要打千、下跪,师爷只用作揖即可。逢年过节凡有饮宴,还要请师爷坐在上座以示尊敬。连支付给师爷的薪水,都不能用寻常名称,而是循孔老夫子的例子,称之为“束脩(修音)”。
师爷既然如此精专清贵,为何还是属于临时工?这和他们的来历有关。在这个以士农工商为基础的社会里,师爷和县太爷一样,都是士子阶层。
他们当中,有的已经是秀才、举人,仍在孜孜以求博取功名,游幕不过是为了自食其力,并在糊口之余积攒经验。每逢科举之时,便要告假还乡一搏。也有屡试不第,已经弃绝仕途之想的,把师爷作为毕生的事业来经营。
更有进士出身,只是因为丁忧、解职等原因不能任官,不得已暂且拜师习幕以待将来的。也就是说,今天的师爷,很可能是明天的县太爷;曾经的师爷可能和县太爷同朝为官。前面提到过的汪辉祖,便是21岁入幕,46岁考取进士后又做了县官。
师爷与官员都是士子出身,有共同的道德认同和自我期许,不管真也好假也罢,多数师爷尤其是名师爷都以清廉尽职自居。连雍正皇帝也在谕旨中说幕宾“彼爱惜功名,自不敢任意苟且”,还要求将幕宾中“效力有年,果称厥职”报告吏部,以“议叙授之职位,以示砥砺”。师爷做好了,兴许还能谋得公务员正式编制。
清代名幕龚未斋自称“到馆之后,足不出户庭,身不离几席,慎往来所以远侮慢,戒应酬所以绝营求,而自早至三更,不使有片刻之暇,以期无负于己者无负于人”。
汪辉祖则说自己当师爷时,“所主者凡十四人,性情才略,不必尽同,言无不磊落光明,推诚相与,终始契合”。近人对此更是多有论述,搞出了不少关于“师爷文化”的大部头,甚至有以“刑名师爷的法治精神”为题的论文。
师爷身为知识分子,自然掌握着话语权,经常通过编选文集、著书立说,让自己在历史上留下一席之地。汪辉祖的《佐治药言》、龚未斋的《雪鸿轩尺牍》成为著名的师爷工作指南。不但为后辈游幕者留下经验,也为自己打造光辉磊落的职业形象。长随换十几个主子被视为“中山狼”,而龚未斋游幕四十余年,服务过的官员不下二十个,汪辉祖“所主者凡十四人”,却都以名幕诤友传世,话语权的威力可见一斑。
现实中,师爷自然不可能像自己标榜的一般清高方正,各种为非作歹的行为也屡见不鲜,清代小说《盛世危言》便说“刑名、钱谷幕友中,劣多佳少,往往亦把持公事,串通差吏,挟制居停,作威作福之处,不可胜言”。
师爷之间彼此援引、上下级官员的幕宾之间相互勾结,也是公开的秘密。如新官上任的县太爷,往往有上官身边的幕友给推荐师爷,如果不用,对不起,左宗棠大人的苦闷,便是十足的样板。
县太爷的“私人”小武装——团练,也是临时工。
有长随听命跑腿,办理杂务,有师爷出谋划策,专业咨询,是不是就能安心做官了?放在大清朝全盛时期或许可以,到了道光、咸丰年,外有洋人入侵,内有民间暴动,县太爷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清代的军队,一个县往往只驻着一个把总几十个兵,还不听县太爷的使唤。地方一旦有事,仅靠县衙的四班衙役、一众捕快恐怕应付不了。这时候,就需要武装临时工来摆平局面,在清代,称之为团练。
团练源于保甲制度,通常由一个“保”(一般以1000户为基准)或者多个“保”中抽调壮丁、筹措经费、购买武器组建而成,称之为“局”、“团”。局、团的首领,称之为局总、团总,由保内士绅、大户担任,平时负责组织训练,战时担任指挥之职。
在平时,可以用之清剿土匪、镇压骚乱,抗灾救灾,城镇中还可以用于宵禁、救火。天平天国之乱爆发,大江南北一片纷乱,团练更是县太爷唯一能指望的武装。
咸丰十年(1860年),四川匪首张五麻子起事,侵犯巴县乡镇,县令张秉堃即动员本县团练18个团6000余人“分九团防河,以九团堵隘”,协助官军的清剿行动。
光绪四年(1878年),广东匪首欧就起率众200余人攻入佛冈厅城(“厅”是清代县级单位的一种),全靠团练与城内官绅合作予以荡平。
更加显著的例子发生在咸丰四年(1854年),太平军攻占安徽六安县城后,各乡士绅动员团练“简精锐、整器械、密暗号、严侦探”,联合起来反攻县城,几经失败终于成功。咸丰帝以“不费公家一兵一饷,力克坚城,为军兴以来所未有”,还给有功士绅授以官职。
各地地方志上,为抵抗太平军而战死的团练首领、地方士绅,远比官员要多得多。没有了团练,只怕县太爷的脑袋很不稳当。
团练由士绅掌控,县太爷可以发挥同为儒家门徒的优势,以春秋大义进行思想动员,驱使其为自己效力。曾国藩以团练大臣编练湘军的时候,便多选书生士子担任管带、统领,以其知晓纲常礼教,且“忠义血性”,比娇怠堕落的八旗绿营好用得多。
但团练既非县官直属,难免会和其他临时工一样,有不听控制的时候。咸丰十一年(1861年),山东齐河县廪生郭少棠因反对知县提高银钱比价而组织抗粮,被缉拿到济南府待审,结果他所在的团练“公普团”竟然起而围城,群呼“宁舍孩儿娘,不舍郭少棠”的口号,逼迫济南知府放人。
毕竟,团练是以乡土为基础组成的临时性武装,与县太爷之间并非如长随、师爷一般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想法。知县运用得当,纵然能使处理地方事务如虎添翼,但如果关系闹僵,可能会玩火自焚,在所有的临时工中,堪称最危险的一种。
大清王朝覆没以来,长随、师爷、团练已经随着社会变革,不复存在于地方行政体系之中。但这种临时聘请以补常规编制之不足,以为官方办事提供方便的用人方式却薪火相传,种种陋规旧习潜规则和索贿、扰民的行径也或多或少依然存在,甚至出现了“犯错的是临时工”这种回应社会关切的新模式,恐怕古人也望尘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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