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正积极谋划储备出为
总投资为335.86亿元的21个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
据悉,内蒙古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共计30个。按项目建设状态看,已改造项目5个、正在改造项目4个、谋划储备项目21个,正在改造项目和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分别达61.87亿元、335.86亿元。
按项目类型看,
生物质掺烧项目12个、绿氨掺烧项目6个、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12个,
项目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等地区。
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下称《方案》)明确了煤电机组降低排放的三种路径,即:
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能力。
《方案》同时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五方面的优先支持政策。
一是优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二是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
三是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CCUS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
四是对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
五是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
因此,内蒙古将全力支持和推动在建、拟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建设,并争取国家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是将拟建项目以打捆形式申请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建立调度推进机制,会同相关厅局及时解决在建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降碳效果显著的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进行推广应用。
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金融支持,探索利用债券市场、基金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绿色氢氨项目主要采用可再生电力,由电解水制氢装置生产绿色氢气,通过可再生电力经由空分装置生产氮气,氢气和氮气通过合成氨工艺生产出绿色合成氨。绿氨用途十分广泛,不仅是优质化肥的理想原料,还可助力航运、航空、钢铁、化工等行业脱碳,行业前景广阔。
内蒙古风光资源丰富,具备
煤电绿氨掺烧的优势,
且大力推动绿电制氢氨产业发展,绿氢产业投资领跑全国。为解决制氢项目审批困难问题,内蒙古此前针对绿氢项目发文,允许在化工园区通过风光电解水来制氢而无需再取得此前必不可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因此,
随着2025-2026煤电低碳化改造高峰期的到来
,内蒙古的绿电制氢无疑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