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湘乡县立第一女校开始招生,葛健豪得到消息后,毅然卖掉了部分陪嫁首饰凑足所需费用,带着蔡和森、蔡畅,还有新丧丈夫的长女蔡庆熙及其女儿刘昂,一道去了湘乡县城求学。
但老师见她是位裹足的妇女,年纪这么大(实龄48岁),不肯让她报名。她很气愤,便要儿子帮她写一张“状纸”到县衙去告状。
县官问她:“为什么要读书?”她大声说:“要寻求救国道理,男女都要读书。
”
县官觉得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妇人,便在呈文上批上“奇志可嘉”四字,令学校破格录取。
就这样,葛健豪免试进了湘乡县立第一女校,与儿子蔡和森(在另一学校)同读高小班。蔡畅就读初小班,长女蔡庆熙就读缝纫班。入学后,葛健豪和儿女们一样勤奋好学。年底,他们学费用完了才返回永丰镇。
后来她又送蔡和森到长沙读书,反对丈夫把蔡畅嫁到财主家又用“逃婚”的办法把蔡畅也送到长沙读书。
1915年,她在永丰镇创办女子职业学校,不仅免收学费,对缝纫、织业班的学生,还发给一定的生活津贴费。这对于鼓励妇女求学和开辟就业门路,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葛健豪既是第二女校的校长,又是该校的教员。她非常重视国文课的教学,认为女子要取得同男子同等的地位,首先就要掌握同男子一样的文化科学知识,受男子同等的社会教育。
葛健豪这些办学的“越轨”行动,引起了封建顽固势力的惊恐
,
说什么”二女校败坏了社会风气“,多方阻挠妇女入学,使得这所仅办了三个学期的新型女子职业学校,终于因停发教育经费而不得不暂时停办了。
1916年,她干脆带着
蔡庆熙及外孙女刘昂一起到长沙读书。
葛健豪到长沙后,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探求真理。
尤其是儿子蔡和森与毛泽东等人结识后,葛健豪很快就成了这群有志青年革命活动的热情支持者和参与者。
大家亲热地称她为“蔡伯母”。
她的家成了谈论时政、交流思想的聚会场所。
新民学会就在她家成立,成立后,“蔡伯母”常当“旁听生”,领悟其中的道理,从中接受新思想。
但,这还只是她传奇人生的开始!
一位50岁左右的农村妇女,变卖陪嫁,带着儿女,外甥女三代人走出家乡一起求学。这件事放在当今男女平等,教学完善的社会,也是一件足以震惊社会,让舆论一片哗然的惊人大事!何况在男权至上,教育落后,女性地位极其低下的年代。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决心,多么坚定的追求自由民主的力量,多么强烈的寻求救国真理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