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四川省局高度重视,强化配套政策扶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积极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2017年初,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2号),制定了多项具体推进措施:一是以平台搭建为“基础”,通过选取工作示范区,搭建产业聚集平台;通过扶持一批重点品种,搭建服务示范平台;通过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品种转让、生产委托,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二是以政策扶持为“导向”,
明确提出对获得全省前10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申请人,省财政一次性给予适当奖励;各市(州)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激励;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上述申请的受理、审查、上报。三是以健全机制为“保障”,
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凸显了四川省上下联动,共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心。
此外,四川省局还制定了《四川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四川省新药研发早期介入实施方案》等文件。近日,四川省局再次组织召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宣贯上述文件的出台的背景意义和目的。目前,相关工作2017年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已到位,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省级补助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能力项目专项资金奖励方案》即将出台,四川省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落实,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四川省生物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